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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王玉梅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法轮功学员王玉梅女士,为了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在深圳市赠送真相资料,被南山区公安分局警察、南山区检察院、法院构陷,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她被深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三年六个月。

王玉梅一九五六年出生,辽宁省鞍山市人。她淳朴厚道,与老伴一起,来到居住在深圳市南山区的儿子家,帮忙带孙子。她的老伴因患癌症,二零二零年离世。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王玉梅为了告诉当地民众法轮大法好,在外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遭南头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南山区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南山区拘留所。十五天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她回到儿子家。

此后,王玉梅仍坚持向民众讲述法轮大法好和被迫害的真相。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下午,她在小区赠送邻里真相U盘,遭遇邪党洗脑毒害的民众的恶告。当天晚上十点左右,王玉梅在家中被南山公安分局国保和南头派出所警察再次绑架,非法关押到南山区看守所。此时,她与上次被非法关押相距仅一个星期。

二零二一年二月,王玉梅被南山区公安分局警察构陷到南山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王玉梅被南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她的家人本来为她聘请了广州市的律师,准备给她做无罪辩护。律师联系主审法官后,主审法官称,要与王玉梅的家属联系,就挂断电话。然而,法官对王玉梅的亲属施压,王玉梅的亲属无奈,被迫解聘了广州市的无罪辩护律师。

二零二一年底,王玉梅被南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二千元。王玉梅认为此判决非法,提出上诉。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深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三年六个月,罚金二千元。

南山区检察院和法院,是深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检察院和法院之一。二零二一年,南山区法院至少将法轮功学员薛爱梅、唐海海、孙雪新、梁展鸿、车力华、甘介君、童素清、罗植尹、管怡博、黄亚丽、王玉梅、刘梨霞、田碧清、盛丽、郭中伟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刘梨霞被非法重判十一年,管怡博被非法重判八年。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论自由,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相关责任人:
南头派出所
所长黄飞, 13823730399
教导员张继州,13823288633
南山区法院
院长马文权, 13392898885
副院长任强,13392815551
纪委书记戴龙宁,18025370111
副院长邱裕华,13902990480
副院长姚鑫,13510930420
政治部主任曹振海,13316888086
审委会专职委员贺冬红,13316888023
审委会专职委员华瑜,13316888026
审委会专职委员王远,13316888025
审委会专职委员韩悦秋,13316888020
3、南山区检察院
检察长李丽华,13823399991
副检察长黄冠明, 13922899208
政治部主任陈迈,13510266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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