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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制失踪近半年 宫玉博在某宾馆被监视居住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乡法轮功学员宫玉博,遭入室绑架后去向不明,至今已经近半年,责任单位以“涉密”为借口,不告诉他家属任何情况。他家属依法以各种方式维权,遭推诿,近日被告知宫玉博在新民某宾馆“指定地点监视居住”。

宫玉博的妻子呼吁各界人士伸出援手,让宫玉博早日回家。“我丈夫宫玉博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做人,一向遵纪守法,是村里村外公认的好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却被公安机关野蛮对待。家里唯一的劳动力被抓,唯一的经济来源被切断,这是要把我们全家老小置于死地。”“我的女儿正在大学读书,我还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儿子。因给父亲治病加上术后的治疗费用,到现在还有几万块钱的外债……”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是腊月十九,再有九天就过大年了。宫玉博从远方打工回来准备过年。这天,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乡黄土坎村书记王树峰、连山区沙河营乡派出所副所长田长武和一名警察,领着一个自称是“疫情防控中心”的人来到宫玉博家,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没有搜查证、不穿警服,车牌号是用口罩蒙住的。他们用欺骗的手段骗走了宫玉博,并抢走了书籍、电脑、手机等很多私人物品,没有留下物品清单。在这过程中,家属多次询问他们是什么人、要干什么,始终得不到回答。宫玉博被这群人绑架走后杳无音讯,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这样消失了。

在五个多月当中,家属找遍了葫芦岛市公、检、法、连山区公、检、法、葫芦岛市督查大队、各级信访办,还有市长热线、12389公安督察、12388纪检等,始终得不到回答。

直到六月十六日,家属通过国家信访局、葫芦岛市信访局才得知是沈阳市公安厅和新民公安分局联合办案。新民市公安局的电话(18640067868)说宫玉博是“监视居住”。但是,《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而宫玉博有固定住处,也不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者恐怖活动犯罪,是不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

六月二十日,家属来到新民市公安局递交材料。但是他们拒绝见面,拒绝接收材料;家属无奈来到公安局信访办(姓黄,男接待),纪检委、新民市信访大厅递交材料,都遭到拒绝:

在新民市公安局门卫登记后,在大门外等待时,有一个穿便服的男人,听说家属要找国保大队长,就问家属是什么事。家属就讲:新民市公安局抓了我的丈夫宫玉博,如今五个月过去了,家属没有得到任何法律手续,也不知道人被关在哪里。家属要递交法律材料。该人就用自己的手机打电话。后来又把电话交给家属,电话里拒绝接收材料,拒绝见面。说他们只是配合,让家属找省厅。

新民市公安局信访办听到“国保”接案,拒受材料,理由是国保接案都不是一般的案子,都是国家保密的,不能公开。但答应给问问。

新民市纪检委拒收材料,理由是不对口。

新民市信访大厅拒收材料:不收涉及公、检、法信件,不对口。

新民市政法委不接材料。

最后,家属在新民市检察院见到姓刘检察官。刘说:你们找我就找对了,为什么不早点来?家属告知:五个月来家属没有得到任何法律手续,也不知道人在哪里。是国务院信访办把家属投诉书转交给葫芦岛市信访办,葫芦岛市信访办告诉家属:新民市公安局抓了人。

刘告诉家属:宫现在新民某宾馆“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具体地点保密。刘每周会见宫一次,看看吃住的怎么样,是否遭受虐待等,宫很好,请家属放心。家属要求会见、阅卷、办理“诉讼委托书”遭拒。但答应律师可以会见。刘声称:“国家”已经把法轮功定性,是×教,这件事比杀人放火还重,是大案。公安部有一个副部长直接参与这件事。

刘告诉家属: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最长六个月,到时候有两种情况:一是放人;二是刑拘,进入法律程序。到时候会通知你。家属要邮寄地址,被拒绝,说不收邮寄材料。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检法机关对于公民的控告、举报都必须接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直接转移到有管辖权的机关。但是,这些人和部门执法犯法,推诿、不作为。

家属向刘讲解39号文件,50号令,刘不爱听。但他接收了以下材料:
控告(新民公安局)状;
信息公开申请书【含信息公开申请表11项内容】;
39号文件【全套】;
50号令【全套】;
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
解除监视居住申请书。

辽宁省新民市公安局局长吴震:024---87852554
国保大队通话人:186 4006 7868
检察院刘姓检察官:024---8785 2000

连山区分局局长侯铁男,办公电话 0429-3171001
政委王爱民,办公电话 0429-3171005
副局长马涤非,15566755236,分管国保大队
陈玉龙,0429-3170209、13998988339,国保

连山区信访梦丽娜科长 0429-3171055
连山区司法局:0429-255 3400 陈男:180 4298 1417
连山区纪检委,宋书记 0429-3171072
连山区控申 0429-212 2000

沙河营派出所所长李 尧:0429--4155010
副所长田长武136 0429 0021
黄土坎村书记王树峰183 4290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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