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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潘玉秀被迫出走 亲友遭警察骚扰绑架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法轮功学员潘玉秀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被警察绑架,后取保候审一年。二零二二年七月,临沭县检察院检察官刘艳将潘玉秀非法起诉到临沭县法院,法官胡松刚欲对潘玉秀非法开庭,潘玉秀被迫离家出走。之后河东区公安分局警察多次骚扰、欺骗、甚至绑架潘玉秀的家人、亲友。

二零二二年十月中旬,河东区公安分局警察多次打电话欺骗潘玉秀家人,说潘玉秀的取保候审到期了,要家人把潘玉秀找回来。随后警察又上门骗潘玉秀家人,声称取保候审到期了,把潘玉秀找回来,去把两万块钱押金领回来。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上旬,河东区公安分局警察再次闯到潘玉秀儿子家骚扰。潘玉秀儿媳质问警察:又来干什么?婆婆被你们迫害的有家不能回,快过年了,谁不想家人团聚啊!?

家人认为警察嘴上说是取保候审期满,叫把人找回来,其实是欲对潘玉秀实施进一步迫害。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公检法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用来惩恶扬善,打击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

临沭县法院:
地址:临沭县沭河西大街131号
电话:0539-6200027、6200051、6200002、6200025
胡松刚 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承办此案法官
院长:张星磊 电话待查
法院副院长:王绍良,18669606899,13954987661
法院副院长:王旭波,18669567669,13805499669
法院副院长:谢耀军,18669606886,13953939189
杜勇剑,法院副院长,18669606800,13864930968
段培房,政治处主任,18669567618,13505393539
任洪波,纪检组长,18669567688,13792921569
臧岚,正科级审判员,13953913661
禚山,法院执行局长,1866956761913953979678
季文涛,诉讼中心主任,18669667699,13869936602
张锦文,法庭庭长,18669606889,13864901599
刘晓光,法院审管办主任,18669606869
腾海燕,法院办公室主任,18553910898,13583940998
吴淑芳:18669567687
民三庭电话6200057:王云、龚长峰、王敏兰电话待查

临沭县检察院 0539-3012660、3012630、3012526、3012666
检察长:姚晓东(2019年4月19日上任)
冯金华,检察院副检察长,18505391602,13805494118
卢文平,检察院副检察长,18505391603,15616050006
赵应柱,检察院副检察长,18505391605,13605492198
刘乃如,副检察长,18505391606,13605395536
李正时 电话待查
刘艳:19853970197
王健 电话待查
王福臣,检察院纪检组长,18505391607,13605492098
吴超,办公室主任,18505391608,13791585283
于志恒,政治处主任,18505391616,13605395539
朱璐,检察院公诉科长,18505391630,13505493366
李永广,反侵权局长,18505391657,1875393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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