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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仙桃市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艳秋、杨冬梅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湖北省仙桃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艳秋、杨冬梅进行非法庭审。仙桃市政法委为虚张声势,当天在法庭外召集社区、国保支队、警察一、二十人,有便衣警察试图拍下前来旁听的法轮功学员,当有人走近便衣警察问:“你拍的什么?”便衣立刻做贼心虚地假装打电话。

杨冬梅原聘请的律师与四名家属、两名法轮功学员进入法庭旁听。在法庭安检处,一男子着制服、拿安检仪,另一男子要求登记身份证,并扣下旁听人员身份证。有人未带身份证,问可否只登记身份证号进去旁听,登记的男子说:“没有身份证件,不能核实身份,不能旁听。”为了阻止公民旁听,法庭设置不合理的门槛。而国保支队王小刚、曾敬文进入法庭旁听却不需要经过安检,安检女子面对质问时称:“这是我们的人,不需要安检。”

开庭后,安检女子破坏法庭秩序,将安安静静旁听的两名法轮功学员喊出法庭,不允许旁听。该女子面对质问时谎称:“法律规定了有案底的人不能旁听。”然而公开的庭审,人人可以旁听,任何人都有旁听监督的权利,因为心虚与恐惧竟然编造所谓的“法律规定”侵害公民的旁听权利。不法人员为了阻止其他法轮功学员旁听,甚至指使社区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威胁:“再有下次,就要抓你。”旁听竟然还能违法?真是古今中外前所未有。

庭审中,公诉人称所谓的证据有:1、随身携带的资料《慧生》、《金种子》、《明白》数十份;2、绑架刘艳秋、杨冬梅的录音录像;3、一份证人证言;4、从刘艳秋家非法抄走的21本书籍、音乐播放器;5.荆州市公安局对资料的认定意见(因仙桃市为县级市,荆州市为地级市)。而这些证据均未当庭出示。

庭审中,审判长赵艳芬不仅纵容安检人员公然破坏法庭秩序,还声称要验证杨冬梅的悔罪态度,数次要求她必须一字不落的说自己自愿退出法轮功×教组织,杨冬梅始终不愿按照其要求污蔑大法。刘艳秋说,公安部规定的14种邪教内没有法轮功。

刘艳秋家属请来的正义律师辩护说:法轮功没有组织。法轮功资料只是思想的表达,而法律不能处罚思想,应当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律师要求公诉人指出犯罪客体是什么,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规被破坏了?公诉人哑口无言。

值得注意的是,这场非法庭审前,原本前几天的天气一直晴朗,在十九日这天突然变天,阴风骤起,阴云密布。这是老天在警醒世人不要对大法犯罪、不要参与迫害啊。

参与迫害的人员:
孟随心,湖北省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处处长
程璇璇,湖北省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处副处长
丁克宇,仙桃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乐,仙桃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敦锋,仙桃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吴先举,仙桃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赵艳芬,仙桃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昊,仙桃市法院副院长
杨俊,仙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雷正雄,仙桃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宇,仙桃龙华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王小刚,仙桃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曾敬文,仙桃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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