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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监禁一年多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一年多前,河北省沧州市四位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被跟踪绑架,被构陷到运河区检察院和法院,其中前三位已被非法关押一年两个月。他们的律师突破重重阻力,呼吁纠正司法冤案。二零二三年至今,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和阅卷,遭看守所人员和法院人员阻挠,律师几经上告,现已得以会见。

好人被绑架和构陷的过程简述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沧州市四位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驱车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还未下车,即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国保队长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国保队长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将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责任人孔令霞(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们聘请的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区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区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继续拼凑所谓“证据”,偷偷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安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苏春风、侯树元的同事、市场上的商户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了交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致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承办法官付饶。

除苏春风被所谓“取保候审”外,目前,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仍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已长达一年零两个月。

新年伊始 新华区公检法继续构陷骚扰苏春风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运河区法院朱姓书记员给法轮功学员苏春风打电话说: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得办延期手续,找一个担保人带身份证来办理,担保随时能找到你。苏春风放下电话,心里想:本来就是迫害大法弟子,不应该办理延期。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二日,苏春风给运河区法院书记员王艳打电话说:不应该办理延期,因为我没有犯法,这是冤案。没有一条法律给法轮功定罪,应该不立案,应该退卷。书记员王艳说:付饶法官告病假歇班,有没有罪,得开庭再说,她只是走程序。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新华区公安国保队长高福松和一个警察,还有运河法院朱姓书记员、王艳和两个男的(其中一个专职录像),一伙人来到苏春风的门市。王艳拿来两个单子让苏春风签字,上面写有“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什么的。

苏春风问王艳:你们有法律依据吗?王艳不回答。苏春风又问高福松:你有法律依据吗?高福松也不回答。苏春风说:这是对大法的侮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我不签。其中一个男的让王艳宣读内容,王艳没有读,她只是拿着单子,让她同事拍了一个照。然后,他们就走了。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四日,高福松又来到苏春风的门市说:给老胡(苏春凤的丈夫胡金华)办解除监视居住。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五日,胡金华和孩子去运河区法院询问,一个庭长说:改监视居住为强制执行(指苏春风被由非法取保候审改监视居住)。

看守所、法院阻挠律师会见和阅卷

(1)以“核酸报告”阻挠会见 未果

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上午,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刘在云等。看守所人员却称,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报告,否则不许会见。律师和他们交涉,并向相关部门投诉看守所层层加码阻挠会见。最后看守所同意只查抗原,律师才得以正常会见法轮功学员刘在云等。

当日下午,另外一位律师通过市长热线12345和公安部12337电话投诉沧州市看守所违法违规、层层加码的问题,电话投诉近3个小时。

最后,看守所撤去无理要求,给律师回电话说:“某律师你好,由于上级文件滞后,从今天开始我们沧州市看守所不再要求律师提供核酸报告、也不用穿防护服,请您撤回12345热线上的投诉吧。”

(2)运河区法院阻碍律师阅卷 未果

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下午,律师去运河区法院阅卷,书记员告诉律师只能查阅,不能拍照复制。律师说:“法律有规定,我能拍照复制。”书记员说:“领导说不行。”律师直接去对面办公室,找一男性法官说:“哪位领导说不能阅卷啊?”该法官赶紧说:“可以阅,可以阅。”律师才得以完成阅卷。

迫害好人 检察官非法量刑

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在云等四人的承办法官是付饶(女),书记员王艳和朱某。合议庭人员尚未确定。

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卷并无新内容,除非法起诉书外,却有一份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等人的非法量刑建议:刘在云、侯树元二人遭非法建议量刑三年,苏春风遭非法量刑建议两年六个月,胡秀梅遭非法量刑建议两年。起诉书是非法起诉。量刑建议更是对好人的恶意构陷,孔令霞等人执法犯法,盲目执行上级命令。

该非法量刑建议并未送达当事人手中,通过律师阅卷,才得知晓。

迫害法轮功以来,孔令霞曾多次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致使他们遭到非法冤判。冤判法轮功学员的刑期最长的长达十年。

修大法身心受益 遭迫害有家难圆

(1)孝子被迫害 老父亲盼儿回家

侯树元,原患有失眠、焦虑症、神经衰弱多年。经过修炼法轮大法,他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也戒掉了抽烟、喝酒的习惯。二十多年来,他身体一直非常健康,自然也就不用再吃药或是住院治疗。

侯树元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老父亲多年,在众亲友、乡村邻里当中,可谓有口皆碑。侯树元被绑架,众亲友对好人遭迫害感到悲哀,他可怜的老父亲每天都盼着儿子能够早日回家。

多年来,侯树元一直独自照顾身患多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的86岁老父亲。侯树元被非法抓捕后,照顾他老父亲的重担落在侯树元的妻子身上。

由于他老父亲生活不能自理,且有心衰、肺衰、癫痫等严重疾病,需要常年用中、西药维持生命,每天要花几十元医药费。所以,他的妻子一边打工,还得不时的回住处给老人清理屎、尿;一日三餐,都得亲自做饭、喂饭,非常辛苦。

老人因思念儿子,曾几次犯病出现癫痫、心衰。疫情期间,也曾感染新冠病毒。在侯树元的妻子无微不至的照顾下,老人多次闯过危难。

律师根据侯树元本人的健康状况和他老父亲的现实情况,都曾多次提出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保外就医,都被公安和检察院拒绝。律师也多次递交无罪证据、及不构成犯罪要求撤案的法律意见,并未被采纳。沧州市公、检、法联合迫害好人,违法犯罪,使孝子难尽孝,父子难团圆。

(2)三位女士修大法 身心健康

刘在云修炼法轮功前,患有严重的产后风(月子病),她四处求医问药,不见好转。她听说月子病还得月子养,只好选择再次怀孕,期待再次坐月子的时候,试图治好让她苦不堪言的病痛。没想到,第二次坐月子非但没有治好病,还差点使她瘫痪在床。直到她有幸遇到法轮功,走入大法修炼后,很快她的病不药而愈,至今身体健康。

胡秀梅离婚多年,单身一人生活。自己在运河区某小区门口炸油条、卖油条。修炼法轮功后,胡秀梅炸油条用的面粉是上好的面粉,油也是用的好油,小区里的人们经常过去买油条,几乎都知道这个卖油条的大姐修炼法轮功,这样的油条他们吃着放心,所以,她的生意也一直很好。

前两年,胡秀梅已离婚多年的前夫,因脑出血住进医院。因其前夫后来也没有再婚,住院后,生活不能自理,亲友亦不能长时间提供帮助。胡秀梅听说后,知道自己炼法轮功,应该做好人,于是放下手中的小生意,不计前嫌,主动到医院看望,并提出在医院伺候其前夫。胡秀梅在医院照顾其前夫很长时间,其前夫和亲友都非常感动,感叹法轮功是真的让人做好人。

苏春风原来身体不好,患有偏头痛,结婚五年多,没孩子。她曾多方求医,后来去了北京的医院医治,也无济于事。苏春风修炼法轮大法两个多月,就怀孕了,后生下儿子,活泼健康。随着修炼法轮功,她的偏头疼也康复了,身体一直很健康。

如今,在法轮大法中修炼受益的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苏春风,被运河区、新华区公检法人员陷害,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已被超期关押一年两个月。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二十多年,中共各级不法人员执行迫害政策,颠倒了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运河区法院:
承办法官:付饶(女) 电话:0317-2129709

'付饶'
付饶

书记员:王艳 朱某 电话:0317-2047884
副院长:马永胜15690269708、13903176216(曾多年参与审判迫害,因迫害法轮功而升迁)
刑庭:刘忠诚 0317-2129773 周化长13582675999 赵颖梅13903170786(此三人,曾经均作为主审或陪审法官参与迫害)
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起诉负责人孔令霞0317-5670655

'孔令霞'
孔令霞

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起诉负责人耿伟0317-3166520
沧州市新华区政保大队(原国保大队):
负责人:高福松 16630765851、18833751319;警号056386 警衔:三级警督 出生日期:1978年2月18日 出生地:河北黄骅市南排河镇
崔强、王亮、苑婷婷(女)
南大街派出所:指导员张勇(警号054400 二级警督,出生日期1969年1月1日)
沧州市看守所:0317-5523116、0317-5523102 新任所长:提寿德
运河分局国保大队成员及电话
孙华海 男 运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警号55178 13831705950
李毅 男 警号 55950 13082177711
刘义 男 警号 55921 13833716089
王宇飞 男 警号 55980
王翠英 女 警号 56084
张开林 男 警号 55386
杨海燕 女 警号 56040
贾兆龙 男 警号 56108
国保大队办公室座机:0317-3776602
沧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电话 区号0317
姓 名 职 位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王锡忠 支队长 2170868 13903172931
吴云龙 政 委 2173567 13930795278
郭延正 副支队长 2170966 13603179223(内保分局长,主要迫害法轮功,郭延正是从迫害之初就参与迫害法轮功至今。)
王万山 副支队长 2170832 13903272555
二大队:
王明军 大队长 2170830 18931718079
张 震 教导员 2170830 13603170699
张吉明 副教导员 2170830 13082173558
三大队:
宋维东 大队长 2170830 13315782731
田生堂 教导员 2170830 13630846666
刘铁军 副教导员 2170830 18931700016
张 春 副教导员 2170830 13785711000
四大队:(郑福军从迫害之初,至今都在参与,是迫害后最早运河分局国保队长,目前仍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幕后黑手)
郑福军 大队长 2170833 13832719555
万凌燕 指导员 2170672 13315788889
管军梅 副指导员 2170798 13930792761
五大队:
魏玉森 大队长 2170860 15003178817
陈金明 教导员 2170860 15031706118
孟 辉 13731751117
李华猛 13931759846
樊明辉 13784711111
六大队:
王国生 大队长 2170829 13903276886
张 辉 教导员 13703336311
董立国 13930773222
情报分析:
刘卫东 2170852 17803270768
律志勇 13931711699

(责任编辑: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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