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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女子监狱第12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女子监狱,位于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七号,监狱把所有刚被劫持入冤狱的法轮功学员都集中在第十二监区,并且不往其它监区分配了,而是从其它监区调来犯人做“包夹”,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每位法轮功学员被安排两个包夹监控、强制转化等迫害。

'第十二监区'
第十二监区

刚被劫持入冤狱的法轮功学员就被要求转化,包夹犯人都是经过培训的,学员跟包夹讲真相,她们都有说词反驳,而这些说词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是经过培训的。如果学员不转化,包夹就不让学员上厕所,不让睡觉,逼迫学员转化;学员大小便都不能上厕所,只能憋着。包夹还扬言:“打了很多法轮功学员,第十二监区百分之百转化,没有不转化的。”迫害手段极其邪恶。

在第十二监区包夹不用劳动,他们的工作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即使学员转化了也不行,还要加强“学习”一段时间,就是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每周定期召开所谓“揭批”大会,全员参加。狱警在大会上点法轮功学员的名字,问一些关于法轮功的问题,要求必须揭批法轮功,如果学员不按照他们说的做,他们就要报复,把学员叫到办公室,要求加强所谓“学习”强制洗脑,还让学员和包夹蹲跪几个小时。在那里蹲跪是犯人向狱警问好的规定,狱警都是些年轻人。不让学员和学员之间讲话。

法轮功学员出监当天,当地街道法治办工作人员也得去监狱,狱警拿出一些东西要求法治办人员签字,这些东西一式两份,签完字后,监狱留一份,给法治办人员一份,其中有一份是所谓“揭批书”。法治办人员签完字,狱警才放人。

以上是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这些迫害手段极其邪恶:真正的犯人不用干活,就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狱警不用干别的,就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转化就不让学员上厕所,不让睡觉。即使转化了,也要天天诬蔑法轮功,周周揭批,给法轮功学员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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