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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同修注意更新引用的法律条文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提醒大法同修注意,否定扣押养老金、退休金等经济迫害时经常引用的法律有的已经修改。

《立法法》已经在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修订,一些条款序号有变化。比如:原来的八十条变成现在的九十一条。原来的八十七条、八十八条变成现在的九十八条、九十九条。原来的九十六条变成现在的第一百零七条。

《行政处罚法》已经在二零二一年修改,其中行政处罚的种类由原来的七类变成六类,分别是“(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同修在写材料时,请注意相应法律条款的更新。

(责任编辑:林一平)

当日前一篇文章: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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