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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孝中修出善
文/黑龙江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二零零二年,我去母亲家,母亲告诉我,《转法轮》是一本天书,你好好看看。

我怀着好奇心,捧起了《转法轮》。晚上,刚躺下,就看见屋子里飘着很多十分好看的蓝色圆团团,一团团的圆圈放着蓝光。看着看着,我就睡着了。第二天,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说:那是小法轮在旋转。说我的缘份很大。

母亲修炼大法后,身体上的各种病都好了,如:胃溃疡、心脏病、高血压、股骨头坏死等,都奇迹般的消失了。母亲身体好了,笑容多了,我家更和睦了。父亲由原来的反对,变成了支持母亲炼法轮功了。

二零零八年,我也幸运的走入了法轮大法的修炼。得法以后,从法中知道了真、善、忍是宇宙的真理,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做人的真正目地是什么。万古的机缘,万年的等待,都是为了今天能得到法轮大法,我无比幸运的找到了回家的路。感恩师父,感恩大法的心情无以言表。

一、感恩父爱,无分别心

修炼前,我觉的公公对我们家的付出是应该的,帮助儿子家就是帮自己。结婚十年来,我们从来没给公公买一双鞋,一件衣服,不知道感恩。稍有不顺心的事,我还向公公告他儿子的状。

有一次,先生白天不照顾店里的生意,关门去打麻将。我就带公公去找他了,公公气的大骂,当时就把麻将桌掀翻了。当时不知道关心公公,还惹老人生气,不孝顺。但是,我对自己的父亲却倍加关心,冷暖、吃喝、穿戴惦记在心上。

修炼后,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让我摆正了做儿女和做儿媳的关系。人是万物之灵,不行孝,连做人的标准都不够,师父教我们按真、善、忍的法理做人。无论在哪里,都得做一个好人,比好人还好的人,从法中我悟到,善中有孝,百善孝为先,孝是为人之本。我转变了观念,回想起来,婆婆去世的早,公公这些年含辛茹苦的把儿女们拉扯大,成家立业多么的不容易。因为他是地道的山东人,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自己在家里喝酒,有时只吃点咸菜、豆腐、非常简单。于是,我就用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儿媳,平时工作不忙,带上女儿,买些公公爱吃的去看望他。逢换季的时候,我就给公公拿双鞋,因为那时我在商场里卖鞋。我给他送去,他说行,大小正合适,很高兴。后来,偶然间,我发现自己给公公拿的鞋,他根本就没穿,还穿以前破旧的鞋。我就很奇怪,无意间看见后过来的婆婆的小儿子(他叫胖子)脚上穿的鞋和我送公公的鞋一模一样。当时我心想,穿就穿吧,一定是公公舍不得穿给胖子的。后来我就拿两双。一双给公公,一双给胖子。有时也给婆婆带一双,公公很高兴。

二、做无私为他的生命

每逢全家人吃饭,我就在厨房帮助公公、婆婆做饭。饭后,收拾桌子、洗碗的活,我都抢着干,我很高兴,其实这是我应该做的。公公逢人就夸我,我还给公公和胖子讲“法轮大法好”,教人学真、善、忍。做为别人着想的人,公公高兴的同意把以前入的党退了,胖子也退出了团、队。

几年前,公公得了食道癌,几乎都是先生陪着公公去市里医院检查,治疗、陪护,他心里不平衡。回家埋怨大伯哥说:这人太自私了,只顾自己,自己爸有病,他才去几趟。他说有店走不开,我家也有店,就不忙了?我按修炼人的标准,体谅他,安慰丈夫:亲兄弟别计较这些,咱家店如果忙不过来,我就多干会儿,晚一会儿下班,也不会耽误什么的,不用惦记家,放心去。

后来,公公病重了,就给北京的姑姑打电话,告诉他们尽快回来。因为姑姑当时身体也不好,正在喝中药,去外面住的话每天早上熬药很不方便,我担心姑姑上火,就和先生商量,接我们家来。大卧室让给姑姑、姑夫住。小卧室让给表弟、表弟媳住,我和女儿在客厅睡地铺。

医生说公公只能吃软烂的流食,我早些起床,给公公蒸鸡蛋羹,炖汤,然后再给家人们做饭,最后送孩子上学了,我再去上班。要不是修炼法轮大法,这些我是做不到的。

以后我要用法的标准用心努力做的更好,让更多的人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做好三件事,以报师恩!

(责任编辑: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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