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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东德州市委书记陈勇的恶行与恶报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原山东德州市市委书记、山东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勇,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因贪腐被查,二零二三年一月七日被共产党踢出、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陈勇,男,汉族,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出生,籍贯山东淄博,出生地山东青岛,一九八六年四月加入中国邪党,一九八零年一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共淄博市桓台县委书记、淄博市委常委、济南市委秘书长,济南市委组织部长。二零一五年七月到二零一九年十二月,陈勇出任德州市委书记,在德州工作了四年半,后转任山东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无论是在淄博还是在德州官场,陈勇都有“酷吏”之名。多名官场人士表示,陈勇作风强势,训斥下属时常会爆粗口,爱整人且整人的手段厉害。陈勇主政德州期间,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四日,德州皇明集团董事长黄鸣曾实名举报陈勇。还有一名曾荣获“全国劳模”称号的著名企业家被公安逮捕、公司破产。但这名企业家一直坚称无罪,其家人多年来持续举报陈勇。

国内媒体没有报道的是,陈勇主政德州期间,曾经大肆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中共当局推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五月起,法轮功学员掀起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起诉大潮,山东德州地区也有数百法轮功学员为伸张正义依法起诉江泽民。可中共最高法、最高检不予受理诉江案,在七、八月份时将法轮功学员的《诉江状》秘密打回德州当地。随后德州地方当局公然违背宪法、报复这些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至十一月五日的半个月内,当地大量法轮功学员在家或单位就被绑架、非法抄家,至少一百零六人被非法行政拘留。德州市武城县法轮功学员孙秀菊因诉江被行政拘留,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在拘留期间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五岁。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德州当局启动“抢尸维稳模式”,出动百十名特警,强抢孙秀菊的遗体,逼迫家属签字后强行火化,并且连骨灰都不给家属。二零一五年十月底至十一月份,德州市德城区二屯派出所警察在明知法轮功学员彭才秀病重的情况下,三次闯入她家骚扰、恐吓,致使其病情恶化,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二日含冤离世,终年五十八岁。

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被行政拘留后不久被释放,但谁也没想到由于诉江后学员个人信息被掌握,当局派出恶人长期秘密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在搜集到足够多所谓“证据”后,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晚,德州市德城区、陵城区和经济开发区国保大队联合各派出所、刑警大队等部门出动上百名警力,同时对陈玉兰、王玉芹、吕多美、孙祥仁等至少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其中对崔济萍、唐芙慧、李俊兰、张宝芝、陈月娟、柳月红及儿子李宗泽七人绑架未遂;被绑架的十八名学员中,李俊玲、柳月萍、贾明禄、孔祥梅、孙祥仁五名学员因身体原因被放回,陵城区法轮功学员张国刚在被绑架到陵城公安局后走脱;李志勇、王建平、张清成、康淑凤、张文燕、郭丽六名学员被绑架到看守所刑拘一个月后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回家;吕多美(女,六十多岁)、马玉清(男,五十多岁)、张秀芹(女,六十多岁)、孟秀云(女,六十多岁)刑拘一个月后被秘密送入洗脑班继续迫害;最终王玉芹(六十多岁)、陈玉兰(七十五岁)、吕多美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王玉芹六年,陈玉兰四年零九个月,吕多美三年半)。

二零一六年德州地区发生的其他较严重的迫害案例还有:

1、法轮功学员王彦芝女士被冤判四年。王彦芝是一位近六十岁的妇女,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晚,发真相资料时被经济开发区新城派出所巡警绑架,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六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批捕。王彦芝的家人曾经请律师去会见当事人王彦芝,德州看守所为掩盖迫害的事实,两次故意剥夺了王彦芝会见律师的权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法院对王彦芝非法庭审。原本上午九点三十分开庭,但王彦芝拒绝开庭,被从看守所拖出来,接近十一点时才被四个警察抬上法庭。王彦芝被迫害的身体很虚弱,几乎不能行走,吃不了东西被强制灌食,后边的大牙被灌食撬掉了,前胸疼还吐血,被拉到医院抢救。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王彦芝完全可以办理保外就医,可是德州市经开区法院找各种理由搪塞不给办理。尽管王彦芝的身体状况十分危险,十二月八日法官卢金峰还是不顾基本事实真相,诬判王彦芝四年。

2、德州齐河县黄玉萍、魏乐生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德州地区齐河县法轮功学员黄玉萍、魏乐生在去乡村集市散发救人的真相材料时,遭新城派出所警察绑架,三月十五日两人被劫持到德州市看守所关押,四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批捕。八月十二日,德州市齐河县法院在没通知任何家人的情况下,对黄玉萍、魏乐生秘密开庭,并对他们两人都枉判三年,直到一个多月后,家人请律师会见黄玉萍时,才得知两人已被判刑的消息。

3、德州武城县董凤红(董风红)女士被非法判刑两年零四个月。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德州武城县法轮功学员董凤红女士在李家户镇发真相资料时,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下午一点,武城县公安局、李家户镇派出所与甲马营镇派出所数名警察到董凤红家非法抄家。一周后董凤红被武城县检察院非法批捕,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近十个月后,德州市武城县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对董凤红进行非法庭审,最后对她非法判刑两年零四个月。董凤红此前屡遭迫害,二零一二年曾被劫持到济南劳教一年,诉江后又被绑架、刑拘一个多月。

4、德州平原县王秋菊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平原县法轮功学员王秋菊(五十多岁),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和几位同修到邻县禹城发放真相资料,被禹城十里望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禹城市国保大队在禹城拘留所非法拘禁十五天,十五天后王秋菊被劫持到德州市看守所非法羁押,并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被非法批捕。在德州市看守所超期羁押期间,王秋菊绝食反迫害,人已经瘦的不成样子,还长期被戴着手铐和脚镣。二零一六年十月王秋菊被德州禹城法院非法开庭并枉判三年。

5、德州乐陵市张金海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德州乐陵市法轮功学员张金海,一九六六年七月出生,家住乐陵市城区水利局家属院。张金海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被乐陵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在其经营的爱心超市内绑架,同年二月四日被乐陵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乐陵市法院的法官杨志芹和乐陵市检察院检察官周倩(公诉人)多次听闻过真相,他们明知缺少法律依据,仍然串通一气徇私枉法,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非法判处张金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6、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王建平被冤判四年。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法轮功学员王建平,于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被山东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国保大队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期间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经两次非法开庭后,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被冤判四年。

二零一七年发生的较严重的迫害案例有:

1、德州经济开发区刘淑清女士遭冤判两年。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晚,法轮功学员刘淑清在下班路上给人讲真相,遭赵真、许伟康、温磊等人恶意举报,被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晶华北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两天后警察欺骗她丈夫签字,随后将刘淑清非法送入德州看守所刑拘,一个月后刘淑清被经开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下午,德州经济开发区法院企图在看守所内对她非法开庭,因刘淑清在看守所长期绝食,身体严重受损,原定于当日的非法庭审才被迫取消。刘淑清的辩护律师两次去法院,两次去看守所,一次去检察院,正告迫害者行为的荒谬与违法,并向检察院提交了撤诉申请。国保警察仍不死心,执意将其构陷到法院。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德州经济开发区法院对刘淑清非法庭审。三月十五日上午,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法院在德州看守所再次非法庭审刘淑清,并诬判刘淑清两年。刘淑清家族中七人修炼法轮大法。但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后,刘淑清年仅四十五岁的哥哥刘秋生于二零零二年过年期间被迫害致死,并被摘取器官。她母亲张秀岭、二姐、大姐夫也因迫害相继离世。

2、德州平原县任善喜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法轮功学员任善喜女士,四十多岁,平原县经济开发区东杨村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任善喜去坊子乡一个集市上去发真相资料,被人恶意构陷,坊子乡派出所警察将其绑架关进拘留所,后来任善喜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十二月四日,任善喜遭非法批捕,因其丈夫在外地打工,女儿在外地上学,家中无人,批捕通知贴在任善喜家的楼门上。任善喜的丈夫和女儿回家后到平原县检察院了解任善喜被绑架、起诉情况,被告知因证据不足,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后来其家属不断的去平原县六一零办公室了解情况、要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焦红霞和国保警察王某、祝立国、郑伟实一伙伪造证据,诬陷好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在没有任何家人到庭的情况下,平原法院秘密审判任善喜,将其非法判刑三年。

3、临清市康宗峰、位凤芹夫妇在德州夏津被冤判。聊城市临清市松林村法轮功学员康宗峰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八日上午在德州夏津白马湖贴真相展板时,被恶人举报,遭夏津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他妻子位凤芹二月二十日上午到夏津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人,回家后下午遭夏津公安局国保大队、临清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四月六日康宗峰、位凤芹的儿子到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人,被国保大队绑架到德州拘留所非法关押。后来夏津公安局国保大队把构陷他们夫妻二人的材料递交夏津检察院。康宗峰、位凤芹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德州看守所,家人请了两位律师介入。八月十一日,夏津县法院对康宗峰、位凤芹非法庭审。法庭上两人的辩护律师阐述修炼法轮功、讲法轮功真相是合法的。十一月二十二日,法院宣判康宗峰被非法判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位凤芹被非法判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此前,康宗峰及儿子康寿博均曾在淄博王村的山东省第二劳教所被劳教迫害过。

4、华能德州电厂职工车国萍被冤判三年半。车国萍,女,四十多岁,是华能德州电厂的职工。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傍晚,车国萍在下班路上,被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李海洋、季佳军等十多人绑架、抄家,车国萍后被劫持到德州看守所非法关押。德州运河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罗织证据,将车国萍构陷到德城区检察院,检察院最终以车国萍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法轮功音频提起公诉。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下午,德城区法院对车国萍进行非法庭审。法官刘印江对于辩护人的辩护和控告不予理睬,公诉人崔吉凤以车国萍认罪态度不好,建议从重判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对车国萍非法枉判三年半,并处罚金五千元。此前,车国萍一家多人曾遭迫害,哥哥车奇聪被非法劳教过两次累计五年,父亲车宪起、母亲胡钦兰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三年车国萍孩子刚满四个月,尚在哺乳期的她被绑架、抄家、关押、洗脑,被勒索二万元后才被放回。二零零四年车国萍也曾被绑架到看守所刑拘一个月,后被勒索一万元才被放回。

二零一八年发生的较严重的迫害案例有:

1、德州临邑县张丽华女士被非法判两年。胜利油田临盘法轮功学员张丽华女士是河北辛集人,四十多岁。二零一七年十月下旬,张丽华女士的丈夫杨进外出讲真相被恶人秘密盯梢。他回家后有十几个警察深夜闯进他家抄家。后来杨进被送到德州拘留所治安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当时张丽华在北京打工,德州临邑临盘公安分局的人员连夜窜到北京,将张丽华绑架回临盘分局,后将其劫持到德州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张丽华被临邑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在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一年。二零一八年九月,张丽华被德州临邑县法院冤判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此前,张丽华曾在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在德州陵县(陵城区)郑家寨讲真相时被绑架、拘留十五天后,被劫持到济南非法劳教一年零五个月。

2、德州市平原县吴寿芬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晚,德州平原县法轮功学员吴寿芬和一个女学员去讲真相,被桃园派出所三辆警车拦截、绑架,直到九月一日凌晨两点多才放人。期间,警察对她们非法照相、采血等,并扣留她们的手机、钥匙、电动车、真相资料等。九月二日下午,吴寿芬去桃园派出所索要前天被捕时扣押的电动车时被派出所警察扣押。晚六时左右吴寿芬被警察挟持到她家非法抄家,而后吴寿芬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九月获悉,吴寿芬被非法冤判四年。此前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平原县公安局的李峰、郑伟实等人曾把吴寿芬诱骗至东苑小区物业办公室后强行绑架到东开发区派出所,后把她劫持到德州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3、德州陵城区高国香老太太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德州陵城区法轮功学员高国香(七十四岁)和董娟在德城区所辖赵虎乡镇集市上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两人被绑架、抄家,后被关押在德州看守所。董娟被勒索两万元钱后放回。高国香则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近一年。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高国香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高国香屡遭迫害。她曾被绑架九次、拘禁关押共九次、骚扰三次、抄家七次、勒索三万二千六百余元,劳教迫害一次,判刑一次。

4、德州市陵城区董娟遭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德州市陵城区法轮功学员高国香、董娟在赵虎乡镇集市上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两人被绑架、抄家,后被关押在德州看守所。一个月后,董娟被勒索两万元取保候审回家。一年后,董娟被构陷到检察院。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德州市陵城区公安分局警察突然通知董娟十一月五日去齐河县一趟。十二月七日下午两点,齐河县法院对董娟进行非法庭审,最终对董娟判刑一年。

二零一八年迫害比较严重的案例还有:十一月十八日,德州市庆云县一学法点有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庆云县国保警察绑架。庆云县国保警察通过长期跟踪、监视、监听当地法轮功学员,后来又陆续绑架十名法轮功学员,最终共有四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直至二零二零年,这些人中赵俊香、杜全村、王素娟、于炳兰、张连云、段桂霞、杜晓静、王月霞共八人被非法审判、判刑。

二零一九年发生的较严重的迫害案例有:

1、德州平原县退休教师王金华被诬判两年。法轮功学员王金华,男,六十九岁,是退休教师。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正月十四)王金华因在平原县三塘乡贴真相不干胶被恶人构陷,三月五日被平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洪江、姚加凯绑架、抄家、审讯。恶警姚加凯等人多次欲将王金华劫持到德州市看守所关押,因王金华血压高,看守所多次拒收,恶警给王金华办理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因证据不足,夏津检察院曾两次将卷宗退回平原国保,但平原县国保执意要加害王金华,并将其以前的“案底”作为所谓“证据”罗列到卷宗,再次递交到夏津县检察院(此时德州地区法轮功案子归夏津、齐河两地办理)。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夏津县法院对王金华非法开庭。八月七日下达判决书,诬判王金华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十月十日,在王金华身体不适、德州看守所拒收的情况下,夏津法院直接将王金华劫持到山东省监狱迫害。此前,王金华曾九次被绑架,妻子荆传风也曾三次被绑架,家人被多次骚扰。王金华的小女儿王秀萍被绑架五次,大女儿王秀丽被非法抄家,王金华及儿女总共被勒索抢劫七万多元。

2、济南张立萍女士被德州齐河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张立萍,五十多岁,原济南第二电磁线厂职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德州齐河县胡官屯镇司李村的村民发现法轮功真相不干胶恶意举报。齐河县国保警察陈浩从监控器拍的车牌号锁定张立萍开的汽车,并跟踪张立萍近四个月。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下午,德州市齐河县国保警察将张立萍绑架、关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张立萍被齐河县法院非法开庭,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八月三十日,齐河县法院法官宋兆军通知律师说,张立萍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此前张立萍曾被滨州市邹平县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零年三月被劫持到淄博市王村镇的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

3、济南市好教师贾兆民被德州齐河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法轮功学员贾兆民(四十九岁)是济南市长清区平安中学公认的好教师,为人忠厚老实善良。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日,贾兆民在老家德州市齐河县胡官屯镇孔官村、司李村向民众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几个村民恶意举报,后遭到齐河县胡官派出所警察绑架,恶警对他毒打逼供,贾兆民臀部被打成紫色。第二天,贾兆民被齐河县公安国保警察劫持到德州看守所非法刑拘。在齐河县国保大队的构陷下,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齐河县法院对贾兆民非法庭审,最终贾兆民被非法判刑两年。

4、济南市姜玉芹女士被德州齐河县法院秘密判刑一年。济南长清平安中学的教师贾兆民在老家齐河县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德州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姜玉芹陪同贾兆民的妻子去齐河县公安局了解贾兆民的情况。当姜玉芹与贾兆民的妻子离开齐河县公安局时候,突然被追上来的警察将俩人非法强行扣押,并分别审讯她们。之后,警察将姜玉芹劫持到离齐河县六十多公里的德州市看守所关押。齐河县公安国保警察一直在找所谓“证据”构陷姜玉芹,家人、朋友一直没有姜玉芹的消息。后经多方打听,才知道姜玉芹已被齐河县法院冤判一年,并在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被非法劫持到监狱。

以上只是二零一五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酷吏”陈勇主政德州期间迫害法轮功比较严重的案例,还有很多骚扰、绑架、关押的迫害案例没有收录。陈勇和众多落马的中共官员一样,打压善良民众,最终自己遭恶报锒铛入狱,沦为笑柄。奉劝还在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的中共官员,认清“天灭中共”的大势,停止迫害,聆听法轮功学员讲述的救人的福音,在扑朔迷离的未来中明哲保身,选择正确的自我救赎之道!

(责任编辑:善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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