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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郑薇遭“取保候审”后被继续构陷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吉林市江南派出所警察骚扰被“取保候审”在家的郑薇女士,让她签“传唤证”和所谓询问记录,目的是继续构陷郑薇至法院。当时郑薇拒绝签字,警察即威胁恐吓她。目前,郑薇走路困难,身体状况堪忧。

郑薇今年五十九岁,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中共编造谎言、污蔑、诽谤法轮功,欺骗民众。郑薇为了揭露谎言,告诉民众法轮大法好,曾两次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大法说公道话。因此,她曾遭受中共黑窝各种折磨,曾被非法关押北京朝阳拘留所、吉林市拘留所、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两年。期间,她遭受了惨无人道的非人折磨。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下午,郑薇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江南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刻录塔各一台,并抢走法轮功所有书籍以及十多张真相资料。后来她被“取保候审”而回家。

然而,郑薇被“取保候审”回家之后,江南派出所警察对她的构陷并没有停止。派出所警察多次骚扰她,以有漏签的(非法搜出的东西)为名,让郑薇配合签字,还照了像。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江南派出所警察再次骚扰郑薇,让她签“传唤证”和所谓询问记录,目的是向检察院继续构陷她。当时她拒绝签字,警察即威胁恐吓她。

曾遭看守所和劳教所酷刑迫害

郑薇因坚持信仰真善忍曾惨遭迫害,曾经被黑嘴子劳教所迫害得从小腿到脚麻木,末梢神经,如手指尖、舌头尖麻木,视力急剧下降,怕光;脚麻木到用烫手的开水烫都没有知觉。

下面是郑薇女士在二零零六年讲述的她惨遭迫害的事实:

(1)遭多个看守所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为了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我踏上了去北京上访的路上,可是到磐石火车站,就被磐石公安局劫持(有人告密),将我送回吉林市,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关在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期间,我被强行交饭费一百五十元。在拘留所里,整天坐板(就是盘腿,上身直立着坐在硬铺上),我还经常因为炼功而遭到女警察(姓朴)的谩骂。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我再次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我亲眼目睹警察用警棍殴打大法弟子,并开出清洁车将地上的血迹擦干。

后来,我因用发传单的方式向周围的人讲真相,而被北京复兴门派出所绑架,收走了身上的一百五十多元钱,之后,又把我送到北京朝阳拘留所非法拘留。在此期间,因绝食抗议,我被朝阳拘留所男警察(别人好象叫他“马主任”)指挥男刑事犯将门卸下,强行把我绑在门板上,并强行输液,并用穿着皮鞋的脚,使劲儿踩我的脸。

十多天后,我被当时吉林驻京办事处的两个男警接走。三天后,由长春路派出所警察倪志刚、王某和街道书记(女)将我非法押送回吉林市,并于当日非法送入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在此期间,我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被看守所的警察强行灌食,在玉米面里加了许多的盐,将鼻子用手掐住,因无法呼吸,只好用嘴呼吸,他们就乘机用注射器往我嘴里射。因我反抗,便叫来四、五个男刑事犯人将我的手脚按住。后因灌食导致嘴、牙床子全都被玉米面里的盐卤坏了,并发烧。

(2)在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遭酷刑

之后,我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长春路派出所警察张某等一伙四、五个人把我送进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

刚到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登记处,因我拒绝签劳动教养的票子,被黑嘴子一女警察大声训斥,并恶狠狠地当着送我的那些警察的面说:“不写是吧,打死你,死了,你家属都不知道!”

我被分到六大队,首先让我写认罪认错,只要不写,就把我叫到管教室,进去就打。当时此大队的刘大队长(女)用手扇我十多个耳光,(她打人的动作非常熟练)而且同时用尖刻的语言骂人,而朱大队长(女)用电棍电。

因为我在的那屋离管教室近,所以每天都能听到电棍电人的声音,从早到晚几乎不停,因为那时正是大法弟子上京证实法的高峰期,每天都有大量的大法弟子被送往这里,多的时候一天就有二百多人。

演示图:电棍电击

后来,我被下放到一大队三小队,因坚持信仰,被三小队恶警王蕾、指导员李影(直接参与人)迫害,用电棍电,并罚站(立正站着)。她们早上上班的时候,就叫护廊(协助狱警维持秩序的犯人,平时站在走廊上)把我叫到管教室,拿电棍电。中午吃饭,我就回去。吃完饭,我就得立正站着,说是让我反省。下午她们上班,我再到管教室接着被电,直到她们下班,我再回去。吃完晚饭,我接着站着,并派人看着我,站到半夜十二点。接连好几天这样后,我的手脚都肿了。

后来,我拒绝并以绝食的方式抗拒“转化”,被她们强行野蛮地进行了灌食,她们先用开口器强行地把我的嘴支开,卫生所所长郭某用胶皮管从鼻孔插入胃里,而这个胶皮管并不往里输送流食,而是不停地机械的来回抽动。这个鼻孔插完了,拔出来再插另一个鼻孔,再来回抽动。

郭某拿个板凳坐在我身边,一边给我插管,还一边不停地用脚狠狠地踩我的手,然后由恶警苏桂英端碗,从嘴里灌流食。胶皮管在胃里不停地搅拌,灌进去的食物引起呕吐。郭某说灌食两个小时,还不停地告诉我时间。正好两个小时,她们停止了。恶警郭某累得都站不起来了,让一警察把她拉了起来。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由于我坚持信仰,被加期八个多月。两年零八个多月的劳教迫害,使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那时劳教所里每天都加班加点的生产,开始由早晨四点到半夜十二点,中午不休息。后虽有改变,也得十七、八个小时。管教室里经常不时传出电棍的声音,和恶警们的狂叫,使人长期处于恐惧,紧张状态。

我的头发都白了,由于干活时几乎都是坐着(坐塑料凳,很小,坐上去,都得蜷个身子),除了上厕所和吃饭外,几乎天天都是坐着干活,屁股都磨出了一层硬皮,腿和脚已不适应长时间的站立和行走,从小腿到脚已麻木,末梢神经如手指尖、舌头尖已开始麻木,视力急剧下降,怕光,脚麻木到用烫手的开水烫都没有知觉。

回到家中时,身体的创伤给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我离婚带一女孩,正上学,小孩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没有一技之长的我全靠力气吃饭,而我的身体又被劳教所迫害成了这个样子,至今(注:时年二零零六年)双脚还没完全恢复。

如今,郑薇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再遭江南派出所警察传唤和构陷,身体再次出现走路困难,身体堪忧。

(责任编辑: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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