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在工作和生活中修炼 同化大法
文/河北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在大法中修炼二十多年,更加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生命的真正意义是救度众生,证实大法。在自己整个修炼过程中,体现在方方面面,大难中的坚定、修炼如初的精進、言谈举止、一思一念,无不体现出自己的修为,对大法的理解与同化的程度。

一、在工作中修“真”

自己悟到:大法弟子的存在就是在救人,就是在证实大法。自己在大法修炼中,身体年轻化,言谈举止、举手投足中带的那种在大法修炼中提高后所体现出的善良、大忍、做事先考虑别人,无不在改变着人、感动着人、救度着人、证实着大法。

我从业房产中介,是租客和房东的纽带,也是自己救人讲真相的天地,同时也为修炼提高提供了机会。在和客户业务往来中,自己总是设身处地的为双方着想,考虑问题,有些看似不成的单子,也能最后签成。

有的租客不仅降价,还要房东让他几天租房时间、添置家具等等。房东有时忙,不能处理,我就主动帮房东办了,所以和房东关系非常好,我的一些建议,房东一般都能接受。但有的房东固执,租客就会在我的中介费上降价、找平衡,我一般都会满足租客的心理。双方看到自己的大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因此合同会很快顺利签成。最后也是我每次该讲真相、三退的时候,往往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一个生活在国外的房东,非要我托管他在我地的房产。房子年久失修,设备老化,脏乱差。他委托我装修,换设备,还让我先垫钱。我没有多想,一切焕然一新。但在和房东签合同时,房东之前的口头承诺都不算了。原因是房东看到房子弄好了,有了想法;原来托管三年变成一年,谈好的价格要在合同上写上随行就市(目地是一年后涨价)。还有,我要是单方违约,要我赔付他,而他可以随时卖房,单方终止合同,不赔付我违约金。最后,让我付房租的季付方式,也改成年付给他。电子版合同一改再改,每次修改都是我的退让,没有怨言的退让,最后完全以房东的意见签完合同。房东国内的朋友对我说:您真是个大善人,您做什么事都会成功的。

写到这儿时,突然想到自己在装修房子时,自己做错了事,当时没有在法上悟到,还觉的自己做的对。

因自己知道行内的装修价格,又是熟人,所以比房东亲自去装修谈到的价格低。再加上当时正值三伏天,自己跑上跑下,是给房东帮忙,心理有些不平衡。所以,当时就给房东说,以正常的市场价格给房东结算,而真正剩下的价格差,被自己“心安理得”的抽走了。

当时认为这个差价是自己凭能力和熟人搞到的,房东自己也做不到的。现在真正在法上想想,这件事做得不符合法,没有抓住机会同化法,不能证实真、善、忍的“真”。当时是用人的理去衡量,才觉的对,拿这个钱的动机是私,有私,就是人,就是旧宇宙中的生命。我们应该证实大法的无私无我的正法正觉。

二、家也是修炼的场所

有一次和同修交流,同修说:家人对你的态度,就是对法的态度;家人若态度不好,那是因为你没在法上。我们不仅这一世和家人关系好,我们是救人,家人更是要救度的人。

丈夫和女儿都曾学过法炼功,后来因各种原因放弃了。自己悟到,真正的原因还是自己修炼出了问题,尤其自己说的做的不在法上时,也是家人备受痛苦之时。

我对女儿从小到大,期望很高,投资、投入,其实都是自我、自私、为名、爱慕虚荣。达不到自己的目地,就失望、怨恨、妒嫉。没有悟到每个生命都是有安排的,我左右不了别人的命运。从修炼角度看,为了去自己的人心。可以说,孩子因为我长期不去人心、不能提高心性,而因此饱受了长达十几年的痛苦魔难。

在写此文时,我和孩子又发生了摩擦,以致孩子饭没吃,痛哭流涕,自己怎么也想不起来哪句话说错了。后来孩子才说,我诅咒她的未来。

事情的经过是:中午,我一边做饭时,一边随口而出:“你刚刚说的要考研,两天的热度,又恢复原样。你还是别考了。毕业后,上个班,找个对像,也是这个层面的(人),混混儿。”

我一下子惊醒,这“无意”说的话,其实背后都有自我、自私、怨恨、妒嫉、自以为是、强加。回头看看孩子十几年的成长过程,多少次家庭暴力,都是自己不悟,不在法上,长时间不去人心而造成的。深度剖析自己,深感自责,不仅对不起孩子,也耽搁了修炼,辜负了师父。今天通过写此文,自己彻底把这些人心连根拔起,彻底放下清除。

认识到了,还要做到。我诚恳给孩子道歉。由于自己从内心的悟道,转变,事态、环境也随心变化,孩子也在潜移默化的在向好的方向变化。

自己问自己:人心真的很难去吗?回答是:不是。关键是没有悟到自己的生命的真正意义是什么。悟到了,要证实好法,就要学好法,多发正念,掌握法多少,就能同化法多少,就能证实法多少。完全同化大法,那就是最大的证实大法。

(责任编辑:于悦)

当日前一篇文章: 沐浴在法光中成长
当日后一篇文章: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