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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侯利军遭冤判十年 律师指政治迫害
文/美国洛杉矶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山西太原市法轮功学员侯利军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遭绑架后被冤判十年,现已绝食反迫害超过六十天。他上诉后被太原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人权律师吴绍平指此案是中共对法轮功的典型政治迫害,剥夺他们的信仰自由的权利。

侯利军的阿姨、现居洛杉矶的康女士(Karen Kang)谴责山西公检法司对侯利军的构陷、诬判,并呼吁国际社会紧急营救侯利军。

图1:法轮功学员侯利军(左上)及妈妈康淑琴(左下,已被迫害致死)、爸爸(6/23离世)、姐姐。(Karen Kang女士提供)
图1:法轮功学员侯利军(左上)及妈妈康淑琴(左下,已被迫害致死)、爸爸(6/23离世)、姐姐。(Karen Kang女士提供)

康女士介绍说,今年四月二十五日侯利军被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小井峪派出所绑架,劫持到太原市第一看守所,五月十二日被非法判刑十年,现被关押在山西省晋中监狱(祁县男子监狱)。侯利军自绑架后绝食抗议至今。

康女士说,近期侯利军的家人接到监狱电话,说他身体情况很糟糕,要送医院了,让快点去看他。家人去后,看到侯利军是由两个犯人搀扶走路的,他还告诉说,监狱的安指导员让他罚站30~40分钟,他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根本站不住。家人看到他的头发全白了,人已瘦了五十多斤。

人权律师:中共对法轮功进行政治迫害

现旅居美国的大陆人权律师吴绍平说:“侯利军的案子跨度很大,他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前可以自由修炼,而之后就不能炼了。这可以证明,中共对法轮功进行的是一场政治迫害。”

二十多年前,三十多岁的侯利军在山西太原工商银行从事保安工作。二零零零年一月三日,他因到国务院信访处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两年后,又非法超期关押六个月,前后被关进三个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日,他再遭绑架,惨遭酷刑折磨,后被关进万柏林分局看守所。他绝食抗议,一百多天后逃出看守所,流离失所二十年。

吴绍平认为:“侯利军的案子是个典型的遭受中共政治迫害的案件,尽管中共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但这是虚空的。中共剥夺了中国人信仰自由的权利。”

中共法院的造假构陷

五月十二日,侯利军在看守所收到一份所谓宣判书,他被非法判刑十年。他将之撕毁,斥责该判决“与事实真相不符”。

万柏林区法院没有开庭,宣判书上没写时间、没有旁听者,没有任何程序。纯属造假、构陷、诬蔑之词,没有法律依据。

人权律师吴邵平说:“显然这份所谓的宣判书是法院暗箱操作的结果。”

一审判决、二审判决的违法性

侯利军于五月十六日提出上诉。 在上诉书中写道,“对我的非法判决,与事实真相不符,且缺乏人证、物证。请太原中级法院对此案重新审理,重新开庭。”

人权律师吴绍平说,侯利军在上诉中写的是对的。“在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中可以看出,一审判决里根本没有提供侯利军所谓‘犯罪行为’的证据,没有人证、物证。”

吴绍平律师认为,“这个案件显然是不能定罪的。可以看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不讲事实,不讲证据的,它只看你的政治立场,因为你信仰法轮功,而不是因为你犯了什么罪。”“这证明中共对法轮功进行的是一场政治迫害,这是个铁的事实。”

五月三十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法院将侯利军的上诉驳回,非法维持一审原判。裁定书中声称:“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吴绍平律师说:“在刑事案件中,二审通常开庭,不开庭是例外。而中共对法轮功案件的二审审理经常不开庭,尤其是大陆北方地区二审不开庭特别明显。”“这就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表现,你只要属于法轮功的信仰群体,我就不审理。”

吴绍平律师说:“《刑法》第300条跟中共《宪法》所说的宗教信仰自由本身是相冲突的。(中共)就用这样一种方式来打压,剥夺他们宗教信仰的最基本人权。”

康女士呼吁国际社会援救她的亲人

康女士说,她外甥侯利军从小就一直很懂事,在上学读书时,和小朋友们和同学们都相处得很好。

“侯利军在中国工商银行工作时,同事们都说他好。他修炼法轮功后,表现得更好。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他被绑架后,工商银行一些同事主动保他。”

除侯利军外,康女士的另外两位亲人,她的妹妹康淑梅和妹妹的儿子张嘏,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被山西省古交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绑架。至今康淑梅及其儿子分别被非法关押在山西省古交市第四看守所、太原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非法剥夺他们家人的探视权。

康女士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即释放她的外甥侯利军,并谴责山西公检法司对他的构陷、诬判,同时也急切呼吁国际社会紧急营救侯利军和其他两位亲人,并强烈要求山西省公检法司立即释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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