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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修给我提供了一个修炼机会
文/大陆大法弟子凌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二月十日】我和同修A同住在一个小区。同修A今年92岁,大我十几岁,她老伴已去世,两个儿子都在美国,她平时一人独居。十几年来我俩一起去学法点学法,一起出去讲真相,一起切磋交流,相处密切。在生活上,她有事我总尽力相助,A也总希望我多与她在一起。

二零二一年九月,我住的房子要装修。A知道后很热情的邀请我暂住到她家。这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行李物品寄放她家,解决了我的困难,我也想利用好这段时间与A一起学法炼功。

因为随着岁月的流逝,A的体能明显下降,身子弯曲,稍微做点事就累。因为行走不便,家里面积又大,在家里都需推着两用车助步,更谈不上出去讲真相了。同修们考虑A的方便,把学法点搬到她家。如果这段时间我和她住一起就可以一起学法炼功,这多好。A确实需要多学法炼功,加强修炼,增强能量。我甚至还想,生活上的一切我全包了,让她有更多的时间修炼。于是我把所有的行李物品搬到了她家,还兴致勃勃的买了米、菜送到她那儿,一切顺意。

可是第二天,她对我说:“儿子来电说,不许你与我睡,东西也不许放我家。”我一听心一惊,太突然了。我几乎懵了,回过神来,用恳求的口气说:“好,但你给我一些时间,我可以到外面去租房子。”她答应了。

当时我没说什么,表现上还很平静,但心里不免泛起波澜,真没想到她出尔反尔,而且不留余地,有点绝情,这么好的机会不要,你这么做今后谁帮你啊,你还好意思开口吗?

晚上学法时,我心里还有点不舒服,这时我看到师父说:“所以我告诉大家,发生任何矛盾,心里头觉的不舒服的时候,你就要找自己的原因,保证原因就出在你这里。”(《新加坡法会讲法》)那么,这事要我去什么心呢?

我细想,仔细找,发现我有妒嫉心,怨恨心,利益心,求回报的心,自以为比别人修的好,高估自己的心,证实自我的心,认为自己是帮同修,把共同提高放后了。找出这么多的心,我要去掉它。心里平静了,也不再去想了。

后来女婿帮我解决了难题。我在外面过渡了两个月,虽然路远,我还象往常一样的正常来学法点学法,正常与A交往。后来我们的学法点被警察盯上,其他同修不敢来了,就暂停一段时间。这期间,我想:我不能停,特别A年岁大,一个人学法会影响她修炼。我与她同一小区,是邻居,相互走动关照是常理,怕什么?于是我坚持与她一起学法,直到学法小组恢复为止。

回顾此事,我觉的同修给我提供了一个修炼的机会,我得谢谢她才对。

(责任编辑:文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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