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根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至少对30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其中七旬法轮功学员五位,六旬法轮功学员七位。王家芳两次被非法判刑共七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一万七千元。 荔湾区法院是广州市两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之一,广州市从化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和荔湾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均由荔湾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和法院枉判。 荔湾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卖力,表现如下: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进行所谓“法庭教育”,引诱法轮功学员当庭提交放弃修炼的保证书;在非法庭审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威胁:“认罪判三年以下,不认罪就判三年以上。”;勾结国保或司法局,对代理律师进行威胁,代理案件的本地律师,在非法庭审前通常会接到国保或司法局的威胁电话;将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列入荔湾区法院二零一五年刑庭三等功事迹;诬判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法官”蔡正尧,多次获荔湾区防范和处理×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工作先进个人,被评为所谓“办案标兵”。这些都充分说明荔湾区法院是积极的、主动的参与迫害,法院执行的是中共的迫害政策,而不是法律。 荔湾区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法官”蔡正尧,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查出患癌症,已于同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四时左右丧命,终年五十七岁。蔡正尧主动包揽了该法院构陷法轮功学员的全部案件,即二零二零年七月前被非法开庭、枉判的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几乎全部由蔡正尧包办。 蔡正尧的继任者是原刑庭副庭长廖秋平,廖秋平目前已进入广州市中级法院,和唐军国、衣海君组成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新型”团队,廖秋平为负责人。其中衣海君为原海珠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法官”,至少枉判过曾兴阳、邓芳、曾跃玲、王梅英、张春河、李德生、王梦等法轮功学员;唐国军为广州市中级法院原迫害法轮功学员犯罪团队的成员。荔湾区法院目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官”至少包括:刑庭副庭长、审委会委员李国文,黄斐斐,陈枫,余友斌,赵丹等。 荔湾区检察院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的犯罪团伙是第一检察部,参与迫害的所谓检察员至少包括:第一检察部主任陈宇、张惠、李凡、熊一华、梁炯锋、郑键婕等。 被荔湾区法院枉判的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如下,请知情人持续补充,曝光荔湾区法院的恶行。 ◎冯光云(时年76岁)被非法判刑一年 勒索罚金五千元 冯光云,女,一九四二年出生,是一个拥有三十五年教龄的退休教师,家住山东省蒙阴县,在广州儿子家带孙子。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冯光云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荔湾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所谓法官是蔡正尧。结束冤狱后,冯光云的退休金被全部扣发,她的收入为零。近80岁的老人,退休金是唯一的生存保障,冯光云陷入了生存无路、申诉无门的凄苦境地。 ◎潘惠玲(时年74岁)被非法判刑五年 潘惠玲,女,一九四七年一月出生,居住在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曾被非法判刑和劳教。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潘惠玲在荔湾区多宝路发放真相资料,遭人恶告,被多宝路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到荔湾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二年;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潘惠玲在广东佛山市黄歧镇公路旁发真相资料,遭黄歧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到南海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九个月后,被南海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潘惠玲讲述法轮功真相时,遭白云区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梁少琳(时年74岁)被非法判刑四年 梁少琳,女,一九五一年出生,原茂名市石化总公司职工。一九九九年十月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劳教两年三个月,转到当地洗脑班继续迫害,后又被辗转移送到省、市洗脑班轮番迫害,直到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才出来;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茂西公安分局一帮警察用电锯锯开了梁少琳家的两层门门锁,强行绑架了她。二零一零年五月,她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因讲述法轮功真相,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七旬法轮功学员梁少琳又被广州市白云区嘉禾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白云区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五月中旬,她被构陷到荔湾区检察院;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被构陷到荔湾区法院;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她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庭审,后来她被非法判刑四年,不法人员包括公诉人陈宇,法官黄斐斐。二零二五年二月份,她被劫入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迫害。 ◎刘秀英(时年73岁)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五千元 刘秀英,女,一九四八年出生,湖南省洪江市人,家住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横谭村龙兴里一巷。因讲述法轮功真相,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刘秀英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和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分别被非法行政拘留各十五天。因发放真相资料和张贴真相标语,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张翠娟、刘秀英在家中被花都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花都区看守所,刘秀英于八月十日以取保的方式回家。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张翠娟、刘秀英分别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两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梁某燕(时年70岁)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五千元 梁某燕(具体名字待确认),女,一九五一年出生,家住广州市白云区景泰街道云苑三街十一号小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梁女士外出,在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客运站旁情缘公寓东侧停车场附近,往停靠在此处的车辆上顺道发放了几张真相资料,遭恶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梁女士在家被从化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十二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她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赵忠荣(时年69岁)被非法判刑四年 勒索罚金五千元 赵忠荣,女,一九五三年出生,黑龙江省安达市人,家住广州市南沙区阳光城小区。二零二一年四、五月期间,赵忠荣在南沙向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恶告。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赵忠荣在家被南沙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南沙区看守所。同年七月十六日被南沙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八月二十七日被南沙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荔湾区法院。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赵忠荣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郑映英(时年68岁)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五千元 郑映英,女,一九五二年二月出生,广州珠江啤酒厂退休职工,家住海珠区。二零零八年,郑映英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郑映英和妹妹郑映㛇在金沙洲车站等车时,遇到金沙派出所副所长李金全、警察赖雯君、马灿容、张兵斌、郑毅等在车站查身份证。警察以郑映英姐妹带有真相币为借口,将她们绑架,姐妹俩被劫持到广州市第二看守所。四月三十日,被非法批捕。五月一日,转移到白云区看守所。七月十日,案件被转移到荔湾区检察院,七月下旬,郑映英被构陷到荔湾区法院;郑映㛇没有被起诉,于十月十四日下午回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下午,荔湾区法院通过视频对郑映英非法庭审。除了郑映英随身携带的三百来张真相币外,公诉人几乎没有出示任何所谓的证据。就连荔湾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书上都写着“情节轻微”。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郑映英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不法人员为:审判长廖秋平,审判员陈枫、赵丹,检察员梁炯锋。上诉后,广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非法维持冤判。 ◎吴其贵(时年68岁)被非法判刑一年(监外执行) 吴其贵,男,一九三九年出生,荔湾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吴其贵刚从外面回来,一帮便衣警察尾随而来,闯入家中,抄走电脑、真相资料和法轮功书籍,并将他绑架。后来吴其贵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监外执行)。 ◎张丽(时年62岁)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一万元 张丽,女,一九六零年九月出生,大专毕业,家住越秀区华乐街道,职业为会计。一九九九年底,张丽去北京信访办反映真实情况,被劫回广州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因到东莞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三年;因讲述法轮功真相,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四日和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分别被天河区和东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分别被非法拘禁了十天和十五天。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傍晚,张丽在越秀区德政中路向两名学生讲述法轮功真相,遭恶告。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张丽被越秀区公安分局大塘派出所巢阳先等警察绑架,当天被取保候审。二零二一年十月被构陷到荔湾区检察院,二零二一年底被构陷到荔湾区法院。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张丽被荔湾区法院非法批捕再次被绑架到越秀区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她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一万元。 ◎谢坤香(时年62岁)被非法判刑四年 谢坤香,女,一九五三年出生,原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派出所员工。因派发真相资料,二零零一年六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二零零四年八月三日,谢坤香在派发真相资料时被海珠区警察绑架,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所谓公诉人是张琪。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谢坤香在荔湾区中山八路富力花园派发真相资料时,又被荔湾区公安分局警察旲攀、吴衍熙等人绑架。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庭审,她当庭提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谢坤香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六年一月,谢坤香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周嫦兰(时年61岁)被非法判刑三年 勒索罚金五千元 周嫦兰,女,一九五九年六月出生,家住广州市白云区景泰直街62号。因正义销毁白云区景泰街道景泰北社区多次出现的诽谤、诬陷法轮功的邪恶宣传栏。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六日,周嫦兰在白云区景泰街云苑南禁毒广场,被白云区公安分局和景泰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白云区看守所。同年十月二十四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二零年初,她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上诉后,广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非法维持冤判。 ◎吴健明(时年60岁)被非法判刑四年 勒索罚金一万元 吴健明,男,一九五九年生,家住湖南省郴州市。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一月,吴健明在郴州被警察绑架,先后被非法劳教和判刑,二零零五年出狱回家。后来吴健明到广州打工,任广州康田商厦保安。因被怀疑使用服务器传播真相,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在上班时被越秀区光塔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越秀区看守所,十二月十四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被构陷到荔湾区检察院,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被构陷到荔湾区法院。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上午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庭审。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荔湾区法院以吴健明电脑里有法轮功资料为由,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将吴健明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不法人员为:审判长蔡正尧,陪审员韦玉珍、黄凤玲,书记员钟健涛、陈佩怡,检察员郑键婕。上诉后,广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非法维持冤判。 ◎王家芳两次被非法判刑共七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一万七千元 王家芳,女,一九六四年一月出生,湖北襄樊人,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专业硕士,原广州大学数学系副教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王家芳、李晓今到广州市白云区郊区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劳教期满后王家芳被劫入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广州市洗脑班)非法拘禁一年多;李晓今被劫入黄浦区洗脑班,二十四小时内就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王家芳在广东省湛江吴川市梅箓镇的真相资料点被吴川市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吴川市第二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被吴川市法院非法庭审。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王家芳被非法判刑九年,不法人员为:审判长郭雕,审判员陈敏斌、陈建成,书记员王宇鸣。 从监狱回家才一年,因到流花湖公园讲真相和给公园管理人员邮寄真相信,遭公园主任刘德信、书记谭敏强、副主任刘丽春、保安队长张全拥、罗裕友等恶告,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午,王家芳在流花湖公园东北门被广州市越秀区六榕派出所苏振峰、谢宇恒、流花湖社区警察杨艳华绑架。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她被荔湾区法院诬判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七千元,不法人员为:法官蔡正尧,检察员李凡。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再次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王家芳才从黑窝回家。 虽屡遭迫害,王家芳仍坚持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王家芳在白云区一商场门口给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遭恶告,她被白云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白云区看守所。九月二十五日,她被白云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二年七月,王家芳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上诉后,广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非法维持冤判。她又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于二零二五年九月结束冤狱回家,回家时整口牙全部坏死。 ◎陆羡明被非法判刑五年 陆羡明,女,一九六七年出生,广州荔湾区法轮功学员。因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共两年六个月,多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晚,陆羡明又被荔湾区警察绑架。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和十二月二十日,陆羡明两次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开庭。后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徐智银被非法判刑四年 勒索罚金九千元 徐智银,男,一九六八年出生,四川省南部县伏虎镇人,原北京军区某部机关政治处新闻、文宣干事,退伍后,曾任某省报记者。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五年,因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在四川被分别非法劳教一年和非法关押三个月。为躲避迫害,他来到广州谋生,任广州某知名物流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二日晚,徐智银被广州天河区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六月,被天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所谓法官是梁皓。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他被劫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结束冤狱回家。 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徐智银、刘欣夫妇被白云区人和派出所副所长周扬飞等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白云区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两位法轮功学员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荔湾区法院对夫妇二人非法宣判:徐智银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九千元。不法人员为:审判长蔡正尧,公诉人张惠。上诉后,广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底非法维持冤判,不法人员为:审判长黄敏洽,审判员刘卫鸿、黄坚,书记员何蓉蓉。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徐智银被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 ◎危美甜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危美甜,女, 一九八六年三月出生,家住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横潭村横潭大街,工作是加油站营业员。因为实名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危美甜被花都区不法人员绑架到广州市洗脑班,非法拘禁三个月。二零一九年下半年,危美甜在花都区新华街附近张贴了几张法轮功真相不干胶,被监控拍摄。二零二零年五月九日,危美甜被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国保和新华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底,危美甜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上诉后,广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非法维持冤判。 ◎刘炳霖被非法判刑四年 勒索罚金五千元 刘炳霖,男,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出生,广东省江门新会市罗坑镇人。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江门市蓬江区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陈健华、刘炳霖、陈丽梅、陈美秀。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四位法轮功学员被江门市蓬江区法院非法判刑。刘炳霖被非法判刑十年。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一日,他被劫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二零一七年四月才从黑窝回家。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四日凌晨,刘炳霖、陈丽梅来到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菩提广场和荔湾区南漖卷烟厂,在广场凉亭柱子上和卷烟厂的围墙上喷真相内容,被监控拍摄。九月十九日,刘炳霖、陈丽梅被荔湾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底,两位法轮功学员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刘炳霖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上诉后,广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非法维持冤判。 ◎张翠娟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五千元 张翠娟,女,一九七四年出生,家住广州市花都区商业大道。因发放真相资料和张贴真相标语,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张翠娟、刘秀英在家中被花都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花都区看守所。同年八月二十六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张翠娟、刘秀英被荔湾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两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阎荣杰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五千元 阎荣杰,男,一九六四年出生,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阎荣杰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楼,开放WIFI向就诊的市民提供上网阅读法轮功真相的方法时,遭医院保安陈永杰、周寅初、范建周恶告,被越秀区农林派出所朱俊开、廖冠华、林剑华、黄绍文、龚铁勇等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越秀区看守所。二零一九年一月被构陷到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不法人员包括:法官蔡正尧,陪审员马秋娟、叶翠玲,书记员钟健涛、梁绮莉,检察员张惠。上诉后,广州市中级法院于七月三十日非法维持冤判。 ◎陆国坤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五千元 陆国坤,男,茂名市电白区法轮功学员,住在广州市南沙区创业大街。因在南沙区江南路一带发放真相资料,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陆国坤被南沙区公安分局国保和金州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南沙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陆国坤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同年八月,他被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 ◎徐明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徐明,女,一九五六年出生,原广州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钢琴教师,家住荔湾区光复北路。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上午,徐明在荔湾区多宝路派发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龙津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一年八月四日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蔡华兴被非法判刑三年 勒索罚金一万元 蔡华兴,男,一九八零年一月出生,家住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马踏镇长山湾塘村。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时,蔡华兴还不到十九岁。他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劳教和关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二年,蔡华兴来到广州,在白云区均禾街道罗岗村的工厂工作,租住在罗岗村商山南街。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九日晚上,蔡华兴顺道在白云区均禾街道罗岗村禄清大街一户居民门口放了一本《九评共产党》书籍,遭该住户恶告。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四时,蔡华兴在租住处被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志强、均禾派出所副所长陈伟丰、警察何伟恩、李汉军、蒋国瑾、宋东、刘松绑架,非法关押到白云区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被非法批捕;六月二十二日被构陷到荔湾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被构陷到荔湾区法院;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日被非法庭审;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蔡华兴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李国文、审判员陈枫、余友斌,法官助理桂慧艳,书记员许书凡,检察员熊一华,助理检察员许鑫涯。上诉后,广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非法维持冤判,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何春竹、审判员陈骏涛、周天越,法官助理何蓉蓉。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他被劫入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 ◎陈丽梅被非法判刑三年 勒索罚金三千元 陈丽梅,女,一九七五年四月出生,广东湛江人。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江门市蓬江区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陈健华、刘炳霖、陈丽梅、陈美秀。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四位法轮功学员被江门市蓬江区法院非法判刑。陈丽梅被非法判刑九年,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受害,二零一六年二月从黑窝回家。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四日凌晨,刘炳霖、陈丽梅来到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菩提广场和荔湾区南漖卷烟厂,在广场凉亭柱子上和卷烟厂的围墙上喷真相内容,被监控拍摄。九月十九日,刘炳霖、陈丽梅被荔湾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底,两位法轮功学员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陈丽梅被枉判三年,勒索罚金三千元。上诉后,广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非法维持冤判。 ◎陈胜辉被非法判刑两年 勒索罚金五千元 陈胜辉,男,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出生,广东省兴宁市人,租住在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道永兴村和兴街。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被白云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白云区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金五千元,所谓法官是蔡正尧。 ◎潘书萍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五千元 潘书萍,女,一九六五年出生,广州市白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潘书萍到广州市白云区同泰路永泰地铁站A出口至颐和山庄路段,在路灯柱和公交站台上粘贴了几张真相传单,遭监控拍摄。二零一八年一月三日被白云区公安分局永平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白云区看守所。同年二月一日被非法逮捕。六月二十九日,潘书萍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非法开庭。十月三十一日,她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所谓法官是蔡正尧。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潘书萍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 ◎林能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五千元 林能,男,一九八零年九月三十日出生,原籍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住在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留庆新横街10号小区。因采用微信、QQ讲真相,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林能在家被荔湾区公安分局国保伙同昌华派出所警察绑架,八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他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所谓法官是蔡正尧。 ◎李铁刚、李卫东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五千元 李铁刚,男,一九六四年五月出生,黑龙江省双城市人,居住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李卫东,男,一九六七年八月出生,广州市花都区人。因邮寄真相信、派发真相传单,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李铁刚、李卫东在花都被绑架,四月二十六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所谓法官是蔡正尧。 ◎陈智波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陈智波,男,家住广州市芳村东漖镇。因派发真相资料,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晚八点左右,陈智波在家被广州市芳村东漖派出所警察绑架。三月一日晚,被东漖派出所劫持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广州市洗脑班),他抵制洗脑迫害,几天后被非法关押到荔湾区看守所,后来他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所谓法官是蔡正尧。二零一七年十二月,陈智波被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 ◎刘欣被非法判刑一年 勒索罚金五千元 刘欣,女,一九六七年出生,法轮功学员徐智银的妻子。二零零零年过年期间、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刘欣分别被深圳市南山区桃源派出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派出所警察绑架,分别被非法拘禁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底,刘欣在江西省赣州市被章贡公安分局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关押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因发真相资料,二零零四年七月被广州市天河区石牌派出所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因发放真相资料,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徐智银、刘欣夫妇被白云区人和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白云区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两位法轮功学员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荔湾区法院对夫妇二人非法宣判:徐智银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九千元;刘欣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不法人员为:审判长蔡正尧,公诉人张惠。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邮编:510380 电话:020-81266702、020-81600133、020-81266197 信访电话:020-83006240、020-81036562 监察室信访举报电话:020-81600758 院长陈海仪(2025年4月起任),女,1973年11月24日出生,13610309383 前院长罗少雄(2021年10月-2025年3月),男,1968年4月23日出生,13802910883,现任广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前院长姚义堂(2016年10月-2021年9月),男,1965年4月7日出生,18998833808 副院长谢平,1976年3月28日出生,13503063745 纪检组长蔡集祥,1971年3月1日出生,13380068006 副院长招汝荣,1971年12月13日出生,18928919912 副院长蒋斌,1973年10月11日出生,18928919929 政治部主任陈智缨,1970年6月1日出生,18926130112 审委会委员 罗伟成,1965年11月16日出生,18928919938 梁汉根,1975年8月8日出生,18928919975 谢波,1967年6月8日出生,13724881117 郑越海,1976年12月21日出生,18988853250 陈俊薇,1980年3月6日出生,18928919905 左斯,1979年6月7日出生,13602402196 张鸣鸣,1985年4月26日出生,18613012002 邓彪:18928919926 何建雄:18928919903 胡向荣:18928919963 侯瑜:18928919919 戴峰奋:18928919971 刑庭副庭长、审委会委员李国文,1978年10月20日出生,13312852296 原刑庭副庭长廖秋平,男,1981年8月29日出生,18922165103,现任广州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所谓新型团队负责人 黄斐斐,1979年10月18日出生,18922165109、 陈枫,1970年10月19日出生,13825000332 余友斌,1988年11月12日出生,13922314496 赵丹,1987年8月26日出生, 18565165661 荔湾区检察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20号 邮编:510375 电话:020-81601700、020-81601628、020-81601666、020-81601659 检察长李江海,男,1969年8月28日出生,13925121659 前检察长刘建军,男,1970年12月17日出生,13802959181 纪检组长周小卫,1968年11月30日出生,13322801592 政治部主任袁绍强,1968年9月1日出生,18028003131 检委会委员 钟能利,1972年11月27日出生,18028003125 黎永权,1971年7月18日出生,13660505345 李竹青,1979年1月14日出生,13751869855 陆锡华,13802752177 骆丽红,13822162222 第一检察部主任陈宇,女,1979年12月26日出生,13570086422 张惠,1984年12月12日出生,13416128939,现任未成年人检察办主任 郑键婕,1983年12月30日出生,13699739213,现任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凡,1982年10月13日出生,18928746651 熊一华,1991年2月25日出生,18318512103 梁炯锋,1977年3月6日出生,1382504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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