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轮功学员邢家秋、张秀英夫妇,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被绑架,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构陷。目前警察已经把捏造的构陷邢家秋夫妇的所谓“案件”送到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邢家秋,49周岁;妻子张秀英,47周岁,是葫芦岛市连山区刚屯镇张家沟村邢屯农民。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向善,一家人生活和睦。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邢家秋曾经两遭非法判刑合计九年半,张秀英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邢家秋和张秀英在租住连山大街家中,被连山街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并以“寻衅滋事”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当时不法人员也绑架了在他家送菜的刘岩。邢家秋、张秀英及刘岩三人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葫芦岛市行政拘留所。 六月二十四日,也就是解除行政拘留的当天上午九点,邢家秋、张秀英二人及刘岩被警察从拘留所劫持到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非法讯问,之后被告以《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和《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关入葫芦岛市看守所。办案单位人员还阻挡律师会见邢家秋。在经律师和家属控告前提下,连山区检察院仍维护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有连山区检察院对律师举报公安机关不让会见当事人的答复的复印件)。后刘岩的儿子实名控告连山街派出所所长毕波、副所长吴秉达等人,刘岩被非法关押三十八天时“取保候审”释放。 七月三十一日,邢家秋、张秀英夫妇被连山检察院批捕科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而“寻衅滋事罪”被去掉,足以证明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滥用罪名,在觉得不合适又更改罪名,严重违反立案程序。 九月二十二日,邢家秋、张秀英夫妻俩被构陷到了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叫龙胆。(电话:0429-2659789 13942924343) 事情的起因是,葫芦岛市连山区委政法委(书记叫张建党) 共做了14块展板,其中诬蔑法轮功内容的有七、八个块,粘贴在连山区巴塞罗那小区的墙上,有人用黑色手喷漆给涂抹了(诬蔑法轮功内容的),警方怀疑是邢家秋所为。 目前邢家秋夫妇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看守所。家属多次向中央、省、市等有关部门实名控告连山街派出所所长毕波和副所长吴秉达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人: 1、葫芦岛市连山区委政法委: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区委书记张建党:电话:13904295005;13904295205(幕后指挥者) 2、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连山街派出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发展街东方雅苑南门。 连山街派出所 所长:毕波 13470647029 教导员:赵峰 15898230555 副所长:吴秉达18741918188(承办人) 民警:李祖民、(承办人) 王红波、冯国旗(13500452612)、张强、李继志、戚鑫、贺福顺、杨英杰、邹俊松、 内勤:董书环 3、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 地址:连山区滨河路嘉晟阳光城西南侧约80米。(葫芦岛市连山区邮编:125001) 连山区公安分局: 局长:林辉13942999998 政委:刘乾 副局长:李伟、史宝林 张文海13709890876 国保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大队长:赵军13942927527 教导员:申嵬 副大队长:左永鹏 民警:王建伟、邓晓旭、 于忠水、张大栋 4、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3号 邮政编码:125000 孙玲,女,检察长:电话0429-2659001 13998980543 赵大维,男,副检察长 周会生,男,副检察长 13942991967(原夏宁承办人) 毕珊珊,女,副检察长 王囡,女,副检察长 13224296189 崔海慧,男, 办公室主任15134296696 杜扬:0429-2659020;15124267788(原朱云、刘聪、杨将威案承办人) 下面几人多次承办法轮功案件: 张孝金;电话:0429-2659020 13050971625(很多案件张孝金和杜扬是公诉人) 龙胆;电话:0429-2659789 13942924343(此次邢家秋夫妻案承办人) 刘晓涵0429-2659789;18624291110 刘中新;电话:0429-2659808 13904298088 以下的单位是曾经枉判过法轮功学员 5、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地址是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21号;邮编:125001 连山区法院: 院长杨书泽;电话18009899720、18009899720、0429-2164111 副院长康立勇0429-2164116 政治部主任:王景伍2164119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赫牛2164115 院部:魏爱君2164001 季爱华2164002 马文胜 2164117 高经纬 2164118 魏艳妮 2164000 李孝刚 2164112 刑事审判庭法官: 庭长:王连廷0429-2165605;13895946621 王月秋(朱云、夏宁、刘聪案法官);2164502;白青青:2164500;祝佳:2164502。 法官张亮已调到执行局 18504291709(参与迫害过等) 6、葫芦岛市看守所:0429-3175042 女所所长:魏建启(男)15668977977、0429-3175023; 副所长:李密密15942991177 副所长:唐萌萌 男所所长:郭凯 15242920009(2025年4月接任张俊峰,张俊峰因挪用资金被免职调查) 韩菲,(女)副所长156429755555 前台:0429-3175041 男所原所长:张俊峰13898983007(2025年4月份已被撤职) 驻所律师:费忠良 13998944001 驻所检察官:孙丽蕾13898903456 7、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甲 邮编:125000 武继军,现任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相关责任人: 刑一庭 庭长:张鹏程18342371777、0429-8580260 刘晓棠:(夏宁案承办人,)电话0429-8580266 法官:朱丹18009899756、0429-8580261(杨将威案承办人) 宁海涛 办电:0429-8580265(刘玉波案承办人) 刘丹红13358809110、0429-8580275; 法官助理:申械希0429-8580277 书记员:勾希鹏0429-8580756 黄作强0429-8580262 杨硕0429-8580263 刑一庭的法官张鹏程、朱丹、刘丹红、宁海涛等人曾枉判过法轮功学员李志芬、刘全旺、崔兵、李桂华、刘玉波等人。 刑三庭(几年前以下三人也曾枉判过法轮功学员) 尹淼8580290 韩玲8580299 薛春来8580286 以下的人员是2025年10月9日枉判刘聪的责任人: 审判长:王亨 审判员:朱丹18009899756、0429-8580261 审判员:刘晓棠:电话0429-8580266 法官助理:申械希0429-8580277 书记员 :贾楠楠:0429-8580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