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法院欲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非法庭审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苏红)、苏英五人。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黑龙江省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刑侦大队、东宁市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的警察分别绑架了九位法轮功学员,多名学员遭非法抄家。两名男性法轮功学员申金祥、杨奎被关押在东宁市拘留所,七名女性法轮功学员贾艳凤、苏宏、苏英、王秀芝、孙伟丽、郎翠香、蓬守凤(彭守凤)被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王秀芝、孙伟丽、郎翠香、蓬守凤四人后被释放回家。其中蓬守凤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摔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 警察趁非法搜家抢劫财物 警察从杨奎家抢走三万八千元。第二天公安局不得不归还这些钱。但是警察仍然扣押了杨奎卖菜的零钱袋,并以查案为由拒绝归还家属。 政保大队警察从苏宏家偷偷拿走了苏英的一万九千元退休工资,事后家属发现这笔钱不见了去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要钱,政保大队长魏鑫以查案为由拒绝归还家属,说代为保管,事情结束才会返还。 警察绑架贾艳凤后拿走了她家的门钥匙。政保大队长魏鑫等三人在明知贾艳凤家中没人的情况下,于七月二十五日拿钥匙闯入贾家住宅,碰巧被外地返回家中贾艳凤的女儿撞见,三人未着警服,未出示证件,仅凭空白的搜查证非法抄家,非法扣押了贾艳凤的私人物品、钥匙等,并且冻结了她的银行卡。 五位法轮功学员遭司法构陷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将构陷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苏英等五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移交到海林市检察院。 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被指定专门对东宁市、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绥芬河市、林口县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 八月二十五日,苏英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苏英是从山东来妹妹苏宏家探亲。 八月二十七日,申金祥、杨奎被从东宁市看守所劫持到海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九月二十三日,杨奎的女儿杨静和贾艳凤的女儿杨南溪去海林市检察院见检察官范佳瑶,询问案情及交给其一封劝善信,范佳瑶拒绝接受。杨静、杨南溪又去了海林检察院的案管中心,将劝善信交给案管中心人员段涛,委托段涛转交给范佳瑶。段涛先是没要,后又主动要了劝善信。杨静、杨南溪又去了检察院申控科。这过程中,段涛叫来了警察,杨静、杨南溪被六个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当天被放回。 近日获知,海林市法院欲于十二月十八日非法庭审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苏英等五位法轮功学员。 海林市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莲花路1号,邮编157100 电话:0453-7321011、0453-7321008、0453-7117286、0453-7117213、0453-7117218 院长:刘兴利 海林市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海烟路456号,邮编157199 电话:0453-7103908、0453-7103907 信访:0453-7223350 公诉科:0453-7103921、0453-7103923 检察长:杨猛0453-7103901 公诉人:范佳瑶0453-7103932 副检察长刘淑静0453-7103902、0453-7232966、13845335566 副检察长郝树卓0453-7103903、0453-7226862、13945336619 副检察长闫明0453-7103905、0453-7330567、13904531973 副检察长马强0453-7103906、0453-8526988、18946336666 副检察长刘洋0453-7103937、15004509772 副检察长段鹏04537-103977、18845306000 公诉科: 徐士伟0453-7103921、0453-7223066、13845335666 张新凤0453-7103922、13009791397 刘玉新0453-7103926、13212833331 孙麒贺0453-7103923、13154533333 马永欣0453-7103921、0453-7223066 吴军0453-7103921、13945304545 王辉0453-7103923、13946376667 东宁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路1号,邮编157200 电话:0453-3673820 局长徐发利13945331888 副局长李业国13945332882(主导此案) 政保大队长魏鑫15765104345 办案政保警察杨威13836399190 (责任编辑:顾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