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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瓦房店市复州城镇警察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初,大连市瓦房店市复州城镇三名警察手持他们搜集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及家属信息,逐户上门骚扰,非法拍照、录音、录像,严重干扰了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的正常生活。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持续二十六年。近年来,除了绑架、非法关押、判刑外,各地警察还以各种名义搜集法轮功学员个人信息,包括拍照、采血、滚手印,建立所谓“大数据库”,用于监控、抓捕,进一步迫害。类似骚扰事件在全国频频发生。

大连市瓦房店市复州城镇警察也多次实施此类骚扰。他们通过跟踪、排查掌握学员及家属信息,然后依名单上门,强行拍照、录像,严重侵犯公民隐私和合法权益。

十二月初,复州城镇派出所警察开始大面积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参与者主要是三人:一名年轻男警察,两名年轻已婚女子(疑为协警)。他们有时先频繁致电家属,摸清情况后再上门骚扰。每到一户,一名女协警偷偷开启录像,不仅录下学员,还拍摄居住环境及盘问场景,并要求学员配合拍照。

更甚者,这三人有时开警车、穿警服,直接到学员家属工作单位公开骚扰,制造恐慌,使家属承受无端压力。例如,学员王林娥早已不在复州居住,警察找不到她,就逼迫其丈夫配合拍照。

例如,法轮功学员王林娥早已不在复州老家居住了,这三个警察没找到她的现居住地,就给王林娥的家属(丈夫)打电话,逼迫家属听从他们的无理要求,要求家属主动配合,企图上门给王林娥照相。

这种行为严重违法。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完全合法,受宪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肖像权同样受法律保障。复州城镇派出所警察私闯民宅、强行或秘密拍摄,已构成执法犯法。

法轮功学员出于善念,尚未采取法律行动或公开曝光涉事警员个人信息。但这些警察心虚,推诿称“领导指示”。然而,当真相大白,他们能推卸责任吗?最终承担后果的仍是直接参与者。

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造福家庭、社会乃至国家。历史证明,迫害修炼人者罪业深重,必遭恶报。如今,许多警察已明智选择不参与迫害。希望复州城镇派出所警员能及时醒悟,保护法轮功学员,远离迫害,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光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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