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七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当今世界持续时间最长、波及人数最多、程度最惨烈的人权迫害。如今普通中国人随时被验血,成为中共的“活体器官库”,普通中国青少年(包括婴幼儿童)也成为供中共权贵回春的资源,就是从中共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演变而成。 世界人权日也称国际人权日(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ay),是每年12月10日举行的全球性纪念日,这一节日的确立,旨在呼吁世界各国政府、组织和个人共同促进和保护基本人权,强调对生命、自由、信仰、言论等基本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我们也在此呼吁更多爱好和平与善良的人们,正视持续了二十六年多且仍在持续的中共迫害法轮功。这场迫害从一开始就波及数以亿计的中国家庭,不仅用非法抓捕、暴力转化、甚至活摘器官的手段,迫害追随真善忍理念的修炼人,用谎言、仇恨和工作驯化全体中国人,也用利益和色情控制各国人士。二十六年来,通过让人们出于恐惧和利益的需求,对法轮功人权这个重大的道德问题封口不谈,中共已经彻底颠覆了中国人乃至更多人的道德观念。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首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动用所有的国家机器和媒体发起了这场运动。江泽民死后,现政权继续迫害法轮功。据明慧网报道,中国各地的法轮功学员仍在遭受大规模绑架、抄家、非法判刑、各种酷刑、虐杀、打毒针、退学、勒索钱财、剥夺养老金等,已曝光的大量事实触目惊心。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中共这个反人类组织,不仅在中国用仇恨、暴力、色情控制几亿人,也在用所有被其归为“极限战”的手段,无底线的破坏着世界各国对天赋人群和人类常识的底线。这是它的邪恶本质所决定的。 以下是突破中共掩盖和封锁所传出的迫害法轮功几个近期案例,虽然是冰山一角,但每一条人命都是人命,每个受害者身后都有至少一个家庭。 一、近期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案例 (1)辽宁省本溪市45岁的法轮功学员陈妍女士,大学毕业,二零二四年七月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遭警察绑架。在本溪市看守所,狱警指使和纵容犯人多次暴力殴打陈妍,一撮一撮地揪她头发,使她吐痰带血,多次晕倒。律师看到陈妍头部头皮破损有肿包,身上、胳膊上、腿上都有外伤和抓破的伤痕,而且她反应迟钝,交流困难,总是低着头,精神状态极差。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溪湖区法院诬判陈妍五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二零二五年十月,陈妍的父母两次到看守所探视,陈妍都是被用轮椅推出来的。当时她双腿已不能走路,头发都粘到了一起,浑身颤抖。陈妍告诉父母,她身体很虚弱,上厕所时要靠扶墙,一只手按地,才能挪动身体,恐怕很难坚持到回家了。其父母心如刀割。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陈妍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三天后悲惨离世。家属在给陈妍尸体穿衣服翻身时,从陈妍嘴里流出了黑色粘液。 (2)甘肃省白银市法轮功学员李巧莲女士,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曾三次被非法判刑,均被关到甘肃省女子监狱。在派出所,警察抓住她的头发猛击其头部,又用脚猛踢她被铐在椅子上的双手,令其痛苦难忍。在监狱狱警授意下,牢头包夹陈晓玲等人经常毒打李巧莲,抓住头发连续往墙上撞,打得两眼青黑,揪住耳朵拽出血,穿着皮鞋狠踢两腿,用笔划破脸,脸、头打肿变形,强行灌输不明药物等。李巧莲被折磨的遍体鳞伤,还要被逼做奴工。 二零二三年九月中旬获悉,李巧莲被非法判刑三年九个月,被勒索罚金八千元。二零二五年四月,李巧莲在长期迫害中出现吐血症状,检查结果为肺癌晚期。家属申请保外就医,但因为李巧莲拒绝“转化”(即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申请未获批准。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李巧莲已昏迷不醒,随时会出现生命危险。家属再次申请保外就医。监狱和监狱医院互相推诿,监狱队长说:“只要泰康医院开具病危通知书,我们马上就可以办理手续”,医务处的人却说:“李巧莲炼法轮功不‘转化’,不配合治疗,还没达到病危状况。”一直到李巧莲临死前一天奄奄一息时,保外就医也没有办成。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二日,李巧莲含冤离世,终年70岁。 二、近期法轮功学员遭虐待、酷刑、打毒针的案例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六68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威女士,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遭苏家屯分局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沈阳市浑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七日,王威的女儿王晓晨想会见母亲,却被十二监区队长孟姝涵以“支持法轮功”为由,剥夺了她的会见权。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几经波折的王晓晨,终于见到了自己的母亲,但看到母亲的那一刻,她震惊不已、心如刀割:仅入狱不到一个月,母亲王威被虐待折磨得整个人都脱相了,全身骨瘦如柴,成了皮包骨,双手和前胸大骨节突起,头发全白,脸上都是褶皱,变得苍老又憔悴。王威刚坐下,两行眼泪就流了下来。谈话过程中,王威目光中一直流露出恐惧神情,告诉女儿:“别到处找了,别管我了。”家属推断,王威遭到了非人折磨,但被胁迫不敢说出真相。 据知情人士透露,二零二五年过年期间,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科长、干事、狱警队长已经针对王威提前设定了一整套“转化”阴谋,且提前拿给包夹做(迫害的)准备,因此对王威的迫害是有预谋、有针对性的。 (3)安徽省阜阳市法轮功学员范文芳女士,原妇产科医生,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持续迫害中,范文芳多次被非法劳教、判刑,累计长达二十年,遭受中共数十种酷刑折磨,九死一生。 二零二二年七月,范文芳再次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安徽省女子监狱。二零二四年十月传出,范文芳因不认罪、不背监规,被狱警指使的犯人群殴暴打,犯人用擦地的脏抹布堵塞她的嘴,不让她喊叫,令其嘴角被撕裂、流血。她们拳打脚踢把范文芳打倒在地,跪压在范文芳身上扇耳光、揪头发,还架起范文芳的胳膊在地上拖,臀部和脚跟都被拖烂了。新犯人见状吓得不敢吱声,背过脸不敢看,打人者打累了扬长而去。 范文芳被迫害的不能直立行走、满嘴无牙,靠喝流食维持生命。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又传出,狱方对范文芳加重下毒手,对她注射不明药物,令原本神智清醒的范文芳表情呆痴、神智不清、不识人。主要加害者是十一监区狱警魏彩。 (4)二零二五年十一月获悉,被非法关在江西省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朱兰慧、程来花,遭到狱方“铐刑”迫害。因朱兰慧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不认罪、不“转化”,狱警唆使包夹犯人罗惠兰监控她,每天只能用一盆水,包括洗漱、洗澡、洗衣,并让一轮一轮的犯人对她没完没了的洗脑。 二零二五年三月底,由于抵制包夹犯人罗惠兰的指使,朱兰慧被戴上手铐成十字架形,绑在窗户上十来天。另一监区的法轮功学员程来花得知情况后,绝食声援朱兰慧,结果程来花也被狱警戴文静铐绑在窗户上成十字架形,晚上睡觉也不拿下来,导致她大便都拉在身上。程来花说,狱方使用体罚、不让睡觉等折磨手段,使她整日昏昏沉沉,以图强迫其“转化”。 (5)新疆乌鲁木齐市法轮功学员潘秀花、罗传梅,因向民众讲真相,二零二五年三月初被新市区公安人员骗去问话、劫持,现被非法关押在第四看守所。二零二五年十一月获知,罗传梅和潘秀花已经被迫害得不能行走,需坐轮椅,生活不能自理,身体非常虚弱,中共人员叫嚣要判她们三年多。 三、近期诬判法轮功学员群体的部分案例 (6)湖南省常德市十名法轮功学员王晓群、李冬枝、李伟云、尹红、刘先菊、姚洲、杨碧琼等,被构陷近两年,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被桃源县法院非法判刑,刑期一年至五年不等,罚金一千五百元到八千元不等。起源是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常德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一次集体绑架、抄家,当时一共绑架了三、四十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些被非法拘留或拘禁后放回,有的已经在迫害中离世,剩余这十人最终被非法判刑。 (7)河北省东光县五名法轮功学员程桂君、宋桂芬、张文萍、门丙城、于永利与阜城县法轮功学员李珍英,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遭山东德州市宁津县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五年十一月获悉,六位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判刑,其中李振英四年,程桂君、于永利各三年,张文萍两年,门炳城一年六个月,宋桂芬一年,并都被勒索罚金三千到一万元不等。原因是其中三位学员到山东省宁津县赶集、讲真相。这是一次蓄谋已久的绑架、构陷,宁津县公安局的国保大队警察声称,他们二零二四年二月始对这些学员进行蹲点、跟踪、定位等监控,对他们及其家属的日常活动了如指掌。 另外,被非法判刑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出狱后的私人财产养老金也会被非法剥夺,因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承受着漫长的经济迫害。 四、近期群体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8)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山东省济南市政法委、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操控公安局及其下属的派出所,按“黑名单”绑架了近四十名当地法轮功学员。从当天早上开始,他们被陆续劫持至各区的所谓“办案中心”非法审讯,随即有的被劫持到济南市各看守所,有的被强制办理“取保候审”回家。据悉,此次绑架迫害蓄谋已久,公安通过长期非法监控,了解了法轮功学员行踪。济南公安局将其升级为所谓大案、要案,特别设立了“九·二九”专案组”,统一部署绑架和构陷,所有派出所都在该组的指示下行动。 (9)中共二零二五年“九三阅兵”前后,辽宁省公安厅操控并伙同沈阳市公安局、国保、各辖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绑架了至少四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五位是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还有两位已经八十多岁。参与绑架的警察不穿警服、不出示证件,不告知当事人及家属案由、不出示法律依据,直接绑架、抄家,俨然一群黑帮土匪。此外,还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上门恐吓要求采血。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和磨难。 五、近期法轮功学员因读书遭绑架和诬判的案例 (10)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付鸿女士,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在秦皇岛火车站遭非法搜查,因其携带法轮大法书籍遭拦截,随后燕山大街派出所警察挟持付鸿离开火车站前往其家中。警察在没有搜查证、付鸿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抢走付鸿的钥匙打开房门,闯入屋内,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五千元、三幅大法师父法像。二零二五年十一月获知,付鸿被抚宁区法院诬判五年。 (11)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法轮功女学员李国媛、区芬、谢丽萍,只因为在区芬家一起学习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李国媛被判四年、勒索罚金四万元;区芬被判两年八个月、勒索罚金八千元;谢丽萍被判两年六个月、勒索罚金八千元。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茂南区法院对三人非法开庭,谢丽萍的辩护律师指出:谢丽萍持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不构成犯罪,她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客观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谢丽萍无罪,应该立即释放。 事实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发布的五十号令,已明确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即使按政府自己的规定,拥有和阅读法轮功书籍也都是合法的。 六、近期法轮功学员被退学的案例 (12)四川省成都市铁路卫生学校的高中女生侯天然,因外公修炼法轮功,遭其班主任老师钓鱼构陷,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被学校强制退学。因为侯天然向室友倾诉了她的外公因修炼法轮功现今在监狱的遭遇,以及她十岁那年亲眼看着外公被绑走的经历,侯天然的班主任陈竹娇将其叫到办公室,谎称自己好奇法轮功,问她有没有法轮功纸质版的书?天真的侯天然告诉陈竹娇只有电子版的《转法轮》,于是在微信给她发送了电子版《转法轮》和关于外公在监狱遭遇的图片。两天后,学校学生科副科长冯伯阳将侯天然叫到办公室,诽谤她的行为是在传播×教(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勒令她退学,随后让陈竹娇等四个老师将侯天然遣送回家。侯天然回家后,其监护人给学校寄出劝善信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告知学校法轮功不是邪教。学校领导收到信后叫家长谈话,表示侯天然要想回学校,必须到派出所报到备案。陈竹娇开车把侯天然和其监护人带到了三道堰派出所,派出所教导员黄德寿暴跳如雷,直言要侯天然退学,派出所副所长潘继成让监护人带侯天然回家等通知。至今侯天然已经被迫离校几个月了,还是没能返校。 结束语 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核心的佛家修炼方法,在道德升华的同时祛病健身,使人达到更高的思想境界,目前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都有人在炼、在受益。信仰真善忍无罪,修炼法轮功无罪。法轮功是经上亿人实践证实的正法、正道,对任何社会都有百利而无一害。 以暴力和斗争为理论基础的共产党,在各国杀戮的人数超过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总和,中共更是开创了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血腥暴行。纵观世界历史,共产主义所到之处,伴随着反人类的屠杀、洗脑、仇恨、饥荒和恐惧。中共对法轮功学员信仰自由人权的迫害,实质上是共产邪恶主义危害世界的一部分。 以史为鉴,践踏人权的邪恶政权从来都没有好下场。军事强大的前苏联曾令西方束手无策,却在一夜之间轰然倒塌。如今中共也处在内外交困、失去民心的最后解体中。对中国人来说,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声明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不与中共为伍,是免于被上天淘汰的办法。对世界来说,共同谴责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清除中共对全世界的渗透、操控与败坏,才能结束这场二十一世纪最大的人权灾难,彻底解体共产主义恶魔。 真诚、善良、坚韧是普世价值,抵制和清除中共这个世界毒瘤是人类共同的责任。  中共酷刑示意图:拳打脚踢 |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固定铐、反铐在大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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