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遭酷刑致残 重庆七旬老太刘范钦再被绑架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五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重庆市北碚区74岁的法轮功学员刘范钦女士到重庆北碚朝阳派出所讲真相时被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抢走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大法书籍等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物。目前她被非法关押到北碚看守所,警察已通知她家人送衣物到看守所。

刘范钦曾经被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非法判刑九年。二零零三年六月,因曝光重大女研究生魏星艳(法轮功学员)被强奸案,她被绑架,遭大渡口区公安分局警察实施“拉抻吊铐”酷刑,她双臂被迫害致残,被非法判刑九年,关入重庆女子监狱。

刘范钦,原重庆光学仪器厂退休干部。曾经患有严重头痛、严重鼻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皮肤异常干燥引起象刀割一样难受的手脚严重裂口等疾病,几十年到处求医,求助于各种气功,均无法解脱多种病症。一九九四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成为深受单位职工称赞的好干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江泽民团伙疯狂对法轮功发动迫害后,刘范钦遭到多次严重迫害,非法关押、劳教、判刑。

二零零零年一月,刘范钦去北京国务院信访办依法上访,善意的向国家领导人反映法轮功的真相,被重庆市公安局驻京办警察绑架并关押到北碚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一年,由于不放弃信仰被超期关押九个月。在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每天十几小时被迫做奴工、强制洗脑、超强度的体罚、曝晒等,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刚走出劳教所大门就被“610”恶人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九天。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在长期被跟踪、监视、警察上门无理骚扰的情况下,刘范钦无法在家安身,被迫流离失所,有家难回。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夜,刘范钦在租住屋被大渡口区公安分局警察破门而入绑架,抢劫了一万多元现金和电脑、打印机、光盘等总价值两万多元的钱物,第二天关进了大渡口区看守所。

几天以后,在大渡口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波等人策划下,警察将刘范钦带到一个秘密地方,公安分局主任华勇、国保支队长文方火现场指挥,警察李轲、谭旭、胡彬、黄小月(女)等人分成两组,进行酷刑折磨:身躯变形扭曲的高强度“拉抻吊铐”(将双手强制吊铐在窗户外墙的铁栏上,人站在室内背靠着墙,双手被吊铐在头顶上方往窗外斜拉,中间隔着几十厘米厚的砖墙,腰部正好被窗沿顶着根本无法站直,整个身躯只能向后仰,脚尖着地),连续三十多个小时,造成刘范钦多次昏迷,双臂当即残废。

此后,刘范钦双手就完全残废,日常生活都无法自理。后经重医、西南医院、市骨科医院等多家医院诊断:双臂臂丛神经损伤、双肩关节韧带损伤,并由神经和韧带损伤引起两个肩关节脱位,并造成腰骶部损伤。对此,就诊医院全都束手无策,医生只能摇头叹息。

即使刘范钦已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在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朱明国的授意下,重庆市公、检、法人员非法判刘范钦九年。虽然她身体不符合入监条件,但最后却被强行收监。

在重庆市女子监狱,刘范钦遭受更大的迫害。由于不“转化”,每天被强制洗脑、坐小板凳十几小时,被限制日用品的购买,被取消与亲人的通话,狱警煽动几十个犯人给她制造仇恨的恶劣环境,强迫她出工劳动。她不得不自己花钱请别人抽空代劳各种摊派任务和帮助她解决生活不能自理的问题,后来狱方为了进一步对刘范钦施加压力,还对帮助她的人进行处罚。即使是最基本的吃饭、喝水、睡觉、上厕所等,刘范钦都经历了一般人想象不到的巨大磨难。

当日前一篇文章: 四川遂宁市76岁张素英被秘密劫持到看守所
当日后一篇文章: 【庆祝513】美术插页:同庆世界法轮大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