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五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戴彬彬,男,汉族,一九六八年一月生,江苏昆山人,其主要履历:二零二三年一月起先后任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任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至今。 戴彬彬自任陕西省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厅长以来,继续执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灭绝迫害政策,以继续“清零行动”和“收网行动”的名义,指挥、操控陕西省各级公安系统对全省法轮功学员大肆迫害。据初步统计,从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到二零二四年底,全省最少有2人在迫害中去世,83人被绑架,17人被非法逮捕,62人次被非法抄家,59人次被骚扰,1人被关押安康医院。(见附表) 附表:戴彬彬在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分类统计列表市名 | 绑架(人) | 非法逮捕(人) | 非法抄家(人次) | 非法骚扰(人次) | 在迫害中去世(人) | 关押安康医院(人) | 西安市 | 13 | 2 | 10 | 11 | | 1 | 宝鸡市 | 25 | 5 | 6 | 2 | | | 咸阳市 | 11 | 4 | 6 | 11 | | | 汉中市 | 27 | 4 | 17 | 34 | 1 | | 铜川市 | 1 | 1 | 1 | | | | 延安市 | 1 | | | | | | 榆林市 | 3 | 1 | 2 | | | | 安康市 | 2 | | 1 | 1 | 1 | | 小计 | 83 | 17 | 62 | 59 | 2 | 1 |
戴彬彬自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以来,犯罪事实如下: 一、两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去世 ◎杜凤英,女,66岁,安康法轮功学员。杜凤英从小身体一直很差,伴有严重哮喘,还患有胆结石、痔疮、心脏病、高血压等病,常年身体无力,多半时间躺在床上。自一九九八年她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恢复了健康。杜凤英曾于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五年被绑架迫害。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九时左右,杜凤英与法轮功学员曹萍坐在杜凤英女婿陈军的车外出,遭跟踪、绑架。三人被劫持到岚皋县公安局非法审讯、非法关押。二零二二年底,杜凤英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在家。杜凤英被岚皋县国保、汉滨区国保、政法委、派出所,社区人员分别不断骚扰、威胁、恐吓,使其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二零二三年杜凤英又被非法逮捕(因疾病原因仍被“监视居住”在家),在难以承受的巨大压力下,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不幸离世。 ◎闫树军,70岁左右,汉中市洋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三年“五一”放假期间,闫树军给一位老乡一份真相资料,遭恶意举报,他被劫持到洋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被非法问讯后,让家人带回。十多天后,一伙警察突然闯入闫树军家中,抢走大法书籍,并将老人绑架,强行逼供,让他承认用粉笔在墙上书写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是他所为,并书面通告对他监视居住半年。闫树军老人受到威胁、恐吓、骚扰,身体每况愈下,于二零二四年初离世。 二、83人被绑架,17人被非法逮捕 在戴彬彬任省公安厅厅长期间,陕西省有83人遭绑架,其中有17人被非法逮捕判刑:西安市2人:刘春霞、韩金花;宝鸡市5人:刘会侠、李东营、张金满、王宋霞(86岁)、郑仕俭(61岁);咸阳市4人:徐彩利、高晓颖、赵崇安(65岁)、张雪雅(61岁);汉中市4人:闫淑如(60岁)、张凤莲、杜淑慧(73岁)、杨素霞(77岁);铜川市1人:杨巧利;榆林市1人:白海荣。 由于戴彬彬本人对公安局警察的纵容,在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警察们表现出了三个邪恶的特点: 1、入室抄家绑架 搜寻迫害“证据” 如附表所示,在绑架的83名大法学员中有59人不是因为讲真相、发资料被他人举报遭绑架,而是被警察入室抄家绑架或跟踪绑架的。目的是为了搜寻迫害学员的“证据”和强迫学员放弃修炼。例如: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十一点左右,宝鸡市法轮功学员王乖燕在家门口被宝鸡市东风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强行开门入室并非法抄家,抢走了师父法像、电脑、手机、U盘、护身衣服、帽子等私人物品;法轮功学员杨转娥当天在家也遭非法抄家和绑架。两人先后被劫持到宝鸡市东风路派出所,因体检不合格,两人都被宝鸡市第二看守所拒收。按理应立即让她们回家,但宝鸡市东风路派出所李所长等警察硬是威逼强迫两人签字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交出一千元罚金后才让回家。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汉中市南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宁强县公安局约20余名公安局警察,在汉中市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张凤莲家门口陆续绑架了前来参加集体学法的张凤莲、杜淑心、贾会芹、杜建华、李改英、辛梅、张明新、余凤娥、纪素清、张雪琴、王某(女)、朱某12名法轮功学员。警察们对他们搜查随身携带用品之后,用一辆警车把他们劫持到南郑公安局。70岁以下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行体检,并被非法问讯。晚上八、九点钟,除张凤莲外的法轮功学员被陆续放回家。次日张凤莲被关押到汉台区看守所。后,张凤莲被非法批捕。此次绑架后,当地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陆续到当天回到家中的法轮功学员家中继续骚扰。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夜至十二日凌晨,宝鸡市渭滨区多位法轮功学员被从家中绑架和非法抄家。已知此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张砚秋、秦怡、强惠兰、赵红星、霍桂兰、苟玉芳、李翠芳、柴秀芳、肖兵、王乖燕、刘拎掷、罗翠莲12人。这次绑架是一次有预谋、秘密监控很久的行动,此次绑架之前,警察们蹲坑、跟踪学员已一年多。这次绑架,公安、特警、刑警全部出动,直接参与的有:渭滨公安分局和金陵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大约20多人。多数都穿便装,每个路口都有便衣把守。当时,有5位同修正在柴秀芳家中学法,警察们早已在楼上和楼下做好埋伏,等法轮功学员们学完法一开门,他们就冲进去,强行闯入家中,进行抄家、绑架。这5位法轮功学员是:柴秀芳(女,64岁)、肖兵(女,76岁)、王乖燕(女,61岁)、刘拎掷(女,65岁)、罗翠莲(女)。 ◎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南郑区汉山派出所警察伙同汉台区北关派出所警察,分别到汉中女法轮功学员屠宝贵的南郑及汉台的家中非法搜查,抢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播放器、EVD、打印机等私人物品。然后把屠宝贵绑架到汉山派出所非法审讯。 ◎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上午九点过后,礼泉县国保大队三、四名警察闯入咸阳市乾县法轮功学员(长期居住在陕西省礼泉县)张浩(女)的工作地点——礼泉县长庆油田基地内,要绑架她带走。张浩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强行抢走张浩的两本《转法轮》、两部手机和两本笔记本。警察将张浩劫持到礼泉公安局,强行按着她做血检、测身高,然后又把她带到礼泉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后将张浩送入该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2、知法犯法 野蛮绑架 警察们在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施行暴力,株连家人,无法无天。例如: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中午,三个黑衣人突然闯进汉中市勉县法轮功学员杜淑慧(女,73岁)家中。抢走部份物品,将杜淑慧老人绑架至定军派出所。下午六点,杜淑慧又被劫持到黄龙派出所,被绑在铁椅子上逼供。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晚,宝鸡市陈仓公安分局一伙警察闯入老年法轮功学员霍桂兰(女,74岁)家中非法抄家。四个年轻警察不由分说的按住老人,不让她换衣服,不让她换拖鞋,也不让她拿钥匙,疯狂地将她从四楼一直拖到楼下,任由老人的身体在水泥楼阶梯上磕击碰撞,导致她浑身伤痕累累。然后,四个年轻警察一人一只胳膊、一条腿,硬把老人塞入警车,绑架到宝鸡市第二看守所。霍桂兰被非法关押后,一直头晕、腰痛,下身出血,并出现心脏疼痛、呼吸不畅、气喘等危急症状。家属申请取保,被陈仓分局国保大队拒绝。老人的听力也越来越差,眼睛也看不清,她的一只脚踝被严重撞伤,肿起老高,走路困难,疼痛的一拐一拐,被楼梯水泥阶梯撞伤的淤血直到三个多月后才慢慢消下去。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宝鸡市老年法轮功学员苟玉芳被警察绑架到渭滨区王家河村的办案基地进行逼供。苟玉芳被一个穿便装的警察强行推打到铁椅子上,脚被两个铁环套死,不能动。两天两夜后苟玉芳双脚双腿全肿,后尾椎骨附近的肌肉全部浮肿、溃烂。开始,苟玉芳要水喝要饭吃,他们不给;后苟玉芳绝食绝水以示抗议。五天后,苟玉芳才被保回家中非法监视居住。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下午六点左右,宝鸡市渭滨区国安,金台区国安及东风路派出所十几人闯入柴秀芳的家中非法搜查。柴秀芳丈夫患脑梗,生活不能自理,家中的一切全靠她打理。当时由于柴秀芳的儿子阻止他们抄家,跟他们讲理,她儿子就被警察戴着手铐先绑架走了,做完笔录后(四月十二日)凌晨两点才将她儿子放回。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伙同延安市公安局的警察闯入延安市法轮功学员李树莲家中。李树莲因在陕西省女子监狱被迫害时遭受毒打等酷刑折磨,身体被严重摧残,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但警察们仍把取保候审在家、不能行动的李树莲从床上强行绑架、抬走。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汉中市南郑区法轮功学员余凤娥给一位学生讲真相时,遭恶意举报。被汉台区东大街派出所警察将她劫持到派出所,警察强行给老人戴手铐,逼迫她签字(放弃修炼大法),按手印。下午四点,警察才让余凤娥的家人将她接回家。 3、老年学员屡遭迫害 在戴彬彬任公安厅厅长期间,造成了许多老年学员屡遭迫害的严重后果。例如: ◎张云贤,79岁,西安市雁塔区法轮功学员。曾于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八年、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五年间五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三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共八年),一次被关押洗脑班(九十九天),二零二四年被西安市雁塔区派出所第六次绑架。 ◎王乖燕,61岁,宝鸡市法轮功学员。曾于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二三年间四次被绑架,一次被非法劳教(三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共七年),二零二四年是第五次被绑架、第三次被非法审判。 ◎李树莲,65岁,延安市法轮功学员。曾于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三年、二零零六年、二零零九年,四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四年),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四年是第五次被绑架。 ◎罗长云,70岁,安康市法轮功学员。曾于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三年、二零零四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二二年,八次被绑架并被非法拘留,三次遭非法劳教(共六年半),三次被非法判刑(共十五年),二零二三年间被第九次绑架迫害。 ◎霍桂兰,女74岁,宝鸡市法轮功学员。曾于二零零零年四月、二零零零年六月、二零零一年四月、二零零一年九月、二零零六年九月、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共两年),一次被非法判刑(五年),一次被非法关押洗脑班(四个月),一次关押三个月后被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是第七次被绑架。 ◎余凤娥,女,80多岁,汉中市南郑区法轮功学员。曾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二零一七年八月、二零一八年六月、二零二三年十月四次被绑架。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又被汉台区东大街派出所警察第五次绑架。 ◎二零二四年,在宝鸡“4.11”事件中被绑架的12人都是老年学员。 三、59人次遭骚扰 学员家人被威胁 在戴彬彬任公安厅厅长期间,全省各市区最少有59人次被骚扰。例如: ◎二零二四年七月中旬,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派出所两个警察非法闯入西安市碑林区法轮功学员张晓丽家,强行拍照、录像,并让张晓丽签“三书”,张晓丽当场拒绝。他们以家人工作和孩子学业为由威胁,张晓丽不为所动,坚决不签“三书”。 ◎二零二四年三月七日前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公安局警察对四位老年法轮功学员贾桂琴、王秀珍、李改英、余凤娥进行骚扰。余凤娥80多岁,贾桂琴76岁左右,王秀珍、李改英70岁左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贾桂琴被社区工作人员(三个女的、一个男的)上门骚扰。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汉中市勉县天荡派出所(城西派出所)警察高小波等2人,到勉县汉惠渠管理局法轮功学员张恩平办公室,所谓上门走访,要求与其妻子谈话,最后要求在一个表格上面签字被拒绝。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在陕西迫害法轮功者的罪行将永远记录在案!对大法行恶者,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和神的惩处! 奉劝戴彬彬和所有对大法的行恶者:只有决裂中共,改恶从善,立功赎罪,才能得到神的宽恕,这是你们唯一的正确选择!  戴彬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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