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五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得知,原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区长及区委书记吴经建和王建祥被审查。吴经建和王建祥是在二零零三年卸任和接任市北区区长职务的两个官员。在他们任职期间,正是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阶段,他们均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被查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原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委书记吴经建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山东省媒体报道,原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区委书记吴经建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吴经建,一九五零年八月出生,江苏省无锡人。主要履历:曾任青岛市市北区工业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市北区经计委主任兼外经贸委主任,市北区委常委、副区长;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三年,任青岛市市北区委副书记、区长、市北区委书记;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一年,任青岛市副市长。期间,吴经建追随中共迫害,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吴经建任青岛市市北区委书记、区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法轮功学员61岁的刘吉明,女,家住青岛市北区。一九九九年七月后,刘吉明曾数次进京上访,后被关押在青岛大山拘留所。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她再次被抓,移交到热河路派出所,后被“六一零”洗脑班和青岛大山拘留所拒收后,热河路派出所警察将已经绝食数天、身体极度虚弱、且被检查出身体有病的老人关在铁笼子内一连数天,残酷折磨,逼其写“保证书”,遭到刘吉明拒绝。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半左右,热河路派出所通知刘的家属说刘吉明于清晨两点半左右“跳楼自杀”。刘吉明家人坚持要看尸体,发现刘吉明尸体烂糊糊的,惨不忍睹。知情人认为,刘吉明在死前已经连续八天绝食绝水,身体极度虚弱,不可能再有力气跳楼自杀。 ◎自二零零一年中国新年之后,青岛市公安局动用所有的警力加大迫害法轮功的力度,利用一切便衣、特务对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搜捕。对非法扣押的学员进行强制转化,并扬言不转化者就劳教。市南区、市北区政法委非法扣押近百名法轮功学员,并进行办班强制转化。市北区江苏路派出所7名警察到两个学员家抓人,因学员不开门,这些恶警们采取了土匪式的方式,用工具撬门,最后三名学员被抓获,现在被关在青岛市大山看守所。 ◎青岛市市北区“转化学习班”(即暴力洗脑班),耿世骧任“班长”,市北区已办了两期“学习班”,每期办班达50余天,尽管他们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转化学员”,但真修弟子坦然处之不为所动,有许多学员就是从这里被送去非法拘留、劳教的。 原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区长、现任政协常委王建祥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山东省媒体报道,山东省政协常委王建祥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王建祥,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出生,青岛市人。主要履历:二零零四年,任青岛市市北区区长;二零零七年,任市北区委书记,二零一零年,任青岛市副市长,二零一四年,任青岛市常委,二零二零年任山东省政协常委。期间,王建祥追随中共迫害,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王建祥任青岛市市北区区长、市北区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梁丽军,法轮功学员,时年49岁,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绑架、关押,在宁夏路派出所遭到刑讯逼供。派出所所长关常武亲自动手殴打梁丽军,致使梁丽军整个腿部呈黑紫色,并连续十四天刑讯逼供不让梁丽军睡觉,把他铐在铁椅子上。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梁丽军被市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于七月二十三日送往济南监狱非法关押。 ◎二零零九年三月,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派出所的一名公安人员殴打一名法轮功学员吕学勤长达九天,直到她腰部以下永远瘫痪。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日(农历八月十四日)上午,青岛市市南区大法弟子王海岭(男,时年35岁,系青岛钢铁集团会计)在浮山后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恶警发现,劫持到青岛市市北区同安路派出所。派出所恶警打手用皮鞋踢王海岭头部,家属看望时发现头部有包、脸颊有两块青,身上的T恤衫被撕破,手铐把手脖子的皮都勒破了。二零零九年十月四号王海岭被关押至青岛市大山拘留所,家属不许探望。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下午大约五点三十分左右,在青岛市市北区延安路84号一服装店内,女大法弟子刘卫华被警察劫持到登州路派出所,大约是因刘同修在店里讲真相,被登州路办事处的人恶告。同时被抓的还有一姓隋的同修。刘卫华不配合邪恶要求,至七月十一日下午刘卫华已被送往大山看守所,隋同修因身体不合格被拒收。随后七月十三日下午,该服装店经理田静波到登州路派出所去询问刘卫华的下落并要求放人时,当场被非法扣押。 ◎青岛大法弟子徐智峰于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被青岛市市北区分局恶警绑架,在宁夏路派出所受酷刑迫害,后被劫持至青岛市(大山)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内受到恶人折磨迫害致双目失明。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青岛市市北区中共邪党法院受邪党“六一零”的指使,将徐智峰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至二月底,青岛市大法弟子荆奉莉、陆雪琴、郑晓强、郭志强、徐智峰、李全福、刘连军、尹信晓、梁丽军、孙丽萍、熊先咏、张守伟、李涛等13人(另外还有大法弟子孙力等人),被青岛市、山东省、北京各级邪党“六一零”与公安、国安部门,指使市北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和各派出所非法抓捕。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两点半至四点半,在山东省青岛大山看守所内的“第二审判庭”,青岛市北区邪党法院对荆奉莉等十多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邪党法院把大法弟子隔离开、一个一个的单独非法宣判,非法判处:荆奉莉七年、梁丽军五年、尹信晓三年半、刘连军三年半。另外对李涛、熊先咏、张守伟、徐智峰等四人非法判处三年“缓刑”。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田勇健被非法判刑八年。 ◎山东省青岛市北区法轮功学员隋莲芳、李秀君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上午在王戈庄被王戈庄派出所绑架并被抄家,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大山看守所。 ◎平度市兰底镇后集村法轮功学员万红许,男,时年62岁。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青岛市市北区合肥区派出所三四个恶警开着警车,强行把万红许绑架,接着兰底派出所六、七个公安也来到,还抄走大法书籍,直接把万红许送到青岛市大山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