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五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宁河区法轮功学员刘秋芳(女,74岁),二零二五年四月七日被警察告知去县医院体检,在体检结果大多数不合格的情况下,她被挟持到天津市宁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现在情况待查。 刘秋芳,宁河县小李乡人。她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同年八月被小李乡派出所和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劫持到乡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刘秋芳又被小李乡派出所警察劫持到乡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受到非人的虐待和折磨,并勒索现金五百元。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晚,刘秋芳因传递大法真相资料,被宁河县“六一零”、丰台镇派出所劫持到宁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后转押到天津市汉沽区看守所非法拘留三个月。同年十二月又转至宁河县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零五年六月五日,刘秋芳被宁河县中共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审判长李志军。 刘秋芳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三分队四监区迫害,狱警指使犯人李会芹、李学华殴打刘秋芳,强制坐小板凳,导致左腿不能走路。参与迫害的有,四监区大队长李红、副队长、三分队队长吴某、小队长刘爽等人。 根据明慧网的报道统计,二零二四年获知,天津法轮功学员因为信仰真、善、忍,至少85人次被中共当局迫害,其中4人含冤离世,至少16人被非法判刑,44人次被绑架,21人次被骚扰。由于中共对真相的封锁、不允许家人探视、暗地迫害等原因,还有许多没有报道出来的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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