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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背后的邪恶因素
文/中国山东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常听到同修特别是年岁大的同修说“忘了”,说“真是记性不济忘性强”,说随着年岁的增长越来越忘事,认为老了都这样,这是规律,也就默认了,不往深想,习以为常,随它去了。我也经常说:“哎呀,忘了。”嘴上不说,心里默认“老了多忘事”。把自己等同于常人,老了记忆力差了,此时忘记了自己是大法弟子,“老”是一种魔,不应该承认它,无意中降了层次。

最近我突然悟到这个问题,这是师父的苦心点化,因为这个问题在年岁大的大法弟子中较多,叫我写出来,引起同修的重视。

“人老多忘事”,这是常人的状态和“老病死”的规律。不是大法弟子应该有的状态,大法弟子不受常人规律的制约。先让你“忘事”,让你认为是人的规律,都这样,然后越来越严重,最后让你记不住事,逐渐连大法书上的字也记不住了,学不了法了,沦为常人的病态了。我周围就有这样的同修被邪恶迫害到这种悲惨地步,让人痛心,但是修炼,别人无法替代。

所以,不要把“忘了”当成小事,不在意。修炼确实无小事,不要把它当成是“我忘了”,其实不是你自己的“真我”“忘了”,而是旧势力的“假我”让你“忘了”。否则为什么你不把常人中后天形成的你忘了?却偏偏忘了那个修炼中的你呢?还是修炼的基础不扎实,要赶快补回来。大法告诉我们:精神和物质是一性的。

从师父的大法中我们知道:你想做什么事,你的四肢就去做,这是你自己的,而“忘了”不是你自己所愿;它不听你的,所以它不是你的,不是“真我”所为,而是旧势力演化的“假我”所为,所以一定要分清这个“假我”,不承认它,否定它,清除它,彻底解体它。

我意识到这个问题后,采取了一些措施,事事注意修掉这个“忘了”的邪魔,我是这样做的:

一是时刻保持主意识清醒,认真做事,不稀里糊涂,不麻木不仁,不敷衍,不糊弄事,不拖拉,有始有终。

二是做事前考虑周到,有计划有安排,做好各项准备,不随意而行。

三是查找起心动念的出发点、基点、目地是什么,是为私的还是为他的,按师父的大法修自己的一思一念。一出现“忘了”的现象立即否定,发正念清除、解体它。

特别到了正法的最后关键时刻,更要按师父“越最后越精進”(《精進要旨三》的)要求,不懈怠,不麻痹,按照修炼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一点体会,写出来,给有类似情况的同修以警醒,引以为戒。共同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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