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广西报道)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广西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李文博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之名落马被调查。四天后的五月十六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中共邪党二十届中央委员蓝天立落马被查。此二人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主要官员,对广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他们的落马,也仅仅是遭恶报的开始,真正的恶报会与他们的罪行相匹配。 蓝天立,男,壮族,一九六二年十月生,广西河池人,其主要履历: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一月历任广西河池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任广西河池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广西行政学院院长;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主席、(二零二零年十月起兼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等;二零二五年五月落马被查。 李文博,男,汉族,一九七三年九月生,陕西西安人,历任南宁市公安局兴宁派出所所长,南宁市兴宁区政法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副处长级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维稳指导处处长等职。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二年任河池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二五年五月落马被查。 蓝天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主要的官员,李文博任职的广西政法委是直接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机构,蓝天立、李文博对他们任职期间广西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以下是广西法轮功学员近年遭迫害部分案例: ◎二零二一年一月前后,广西防城港市法轮功学员邓容芳女士被非法关押到钦州洗脑班,二零二一年七月被非法判七年半徒刑,第二天被转送到南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日,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丁当镇的卢姓法轮功学员(可能是卢存成)在隆安县被警察绑架,在当月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广西防城港市法轮功学员陈桂莲因发放真相护身符被钦南区南珠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三月,时年68岁的陈桂莲遭钦州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两万元。 ◎二零二三年八月,广西钦州市法轮功学员陈选如女士被警察绑架,后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十个月。她出狱时已经被迫害致严重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广西桂林市灵川县时年23岁的法轮功学员唐潮被灵川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唐潮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 善恶有报是天理,只论来早与来迟。广西壮族自治区遭恶报的中共干部、公检法人员非常多,如果这类人不立即停止迫害,恶报会继续大量出现。 (责任编辑:章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