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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枉判九年 河北承德市善良妇女陈艳秋上诉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学员陈艳秋女士,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被警察非法入室绑架、关押在承德市双峰寺看守所构陷,历经三次非法开庭,二零二五年五月下旬被承德市双桥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陈艳秋上诉到承德市中级法院。

陈艳秋一九六七年出生,家住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冯营子村。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修炼前,陈艳秋罹患胃病、类风湿关节炎、坐骨神经痛、肺结核、妇科病、严重的失眠,头痛等多种病症,脾气非常暴躁,婆媳、邻里之间也经常发生矛盾,身心疲惫。陈艳秋得法修炼后,身上的病症都不翼而飞,婆媳、邻里之间也再无矛盾发生,邻居都说她是个热心肠善良好人。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陈艳秋正在家做盒饭,被承德市市局、高新区分局、承德县公安局以及冯营子派出所一伙人入室绑架,当时这伙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强行把陈艳秋双手反铐后背,抬上的私家车劫持走。这伙人还把陈艳秋家的橱柜门砸开,抢走大法书籍、优盘、读卡器、一万五千五百元现金。陈艳秋的丈夫拿手机给他们拍照录像,手机被他们当场抢走。当天,陈艳秋被非法关押到双峰寺看守所。

陈艳秋被绑架后,警察多次骚扰陈艳秋的家人,以孩子的前程为要挟,让孩子给录制视频,对陈艳秋实施“转化”。陈艳秋的女儿的两部手机被警察抢走,并以“你妈案子没了结”为借口,拒不归还。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陈艳秋的家属打听到陈艳秋已被构陷到承德市双桥区法院。法官声称:陈艳秋已经是成年人了,不需要通知家属开庭日期,通知她本人就可以了。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陈艳秋在承德市双桥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原定上午九点开始,一直拖到下午四点多才开始,进行一小时以后,因种种原因没开成,当场闭庭。当时家人准备为她做辩护,法官以她孩子做过笔录为借口不允许辩护,还说你是“证人”你咋不说,证人不能做辩护。她孩子说:谁说我给我妈当证人了,当证人经过我同意了么?你们这是诱骗行为。庭长听后闭庭离开,还说白开了。期间陈艳秋要求吃饭喝水均被拒绝,饿了整整一天。

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陈艳秋被承德市双桥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只允许进一个人旁听,律师极力争取,说我们还是和第一次一样,该遵守纪律的遵守,不乱说话,但还是不允许,接着陈艳秋本身身体不舒服,心脏病复发,没开成。家属去信访反映情况。律师也说公开审理,家属已经半年多没有见到了,为什么不允许旁听等情况。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日,陈艳秋被承德市双桥区法院第三次非法开庭。律师当庭做无罪辩护:第一,就因为接到上级领导的一个电话,说:“他接到了一个关于法轮功的信,是承德县发出的,让他们去查。”然后陈艳秋正在家做饭就被抓。首先这信不是她写的、也不是她发的(关于法轮功的信,讲的是事实与劝善,也不存在什么违法犯罪)。其次,以谁谁谁为首破坏法律实施,这个谁和陈艳秋无关联。再次,案卷上陈艳秋就因为信仰法轮功,家里自用的书和捡来打印机被他们作为所谓“证据”,家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作为“证人”,这纯粹的是诱骗,构陷,企图陷害好人。还把钱作为证据,当时公安部门去陈艳秋卖饭工地,说“谁出来指证陈艳秋花真相币奖励五百元现金”,工地的人又说:“谁会为了那五百元昧着良心干那缺德的事”,怀疑是假证,也收集了当时的证言证词还有录音,也提前交了证人证物到场对质。但是当庭意见并不被采纳。因为“证据”不足,不法人员还把陈艳秋二零一六年被遭绑架的案卷合到一起。当时“取保候审”交了八千元保证金,保证金已于二零二二年退回,已经自动解保。

二零二五年五月下旬,律师电话告知陈艳秋的家属:陈艳秋被承德市双桥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二零二五年六月中旬获悉:陈艳秋上诉后,承德市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承德市双桥区法院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双峰寺镇双峰路
主审庭长:毕爱 0314-2522159 19331490726
书记员:陈如心 0314-3050353
承德市中级法院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迎宾路27号
刑二庭庭长:孟昭鹏0314-2177235、0314-2177125、15733970171

当日前一篇文章: 明慧周报:中国版(第一零六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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