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大陆大法弟子利用反迫害形式救人,多是走聘请律师配合这条路。但近年来,中共邪党加剧了对人权律师的迫害,有的律师被关押,有的律师被吊销了律师证。现在的持证律师又都受制于公检法,担心被吊销证件,致使很多正义之举不敢作为。 多数被聘请的有证律师签完委托书、收完费用后,仅仅是能够单独会见、阅卷;在公安局、检察院阶段不敢控告;出庭辩护也多是在技术上辩护,甚至承认检察院以折算宣传单张数量等手段作为诬告陷害的证据,这就等于是走个过场,无形中认可了邪党的迫害。 面对现实,我们悟到作为这场大戏主角的大法弟子,没有现成的路,一切都要在大法弟子证实法与救度众生的过程中产生。近几年,再有同修被绑架的案件发生,我们真正当了主角:营救同修,争取家属当辩护人,救度公检法、体制内等众生。 这个过程艰难曲折,我们也走的磕磕绊绊。路走到此,我们发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成熟了许多,涉及的众生明白真相的也很多。下面我们把这个过程与同修们分享交流。 一、冲破阻力启用亲友辩护人 中国法律明文规定了亲友辩护人的权利。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其中包括“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第三十七条规定:其他辩护人经法院、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三十八条规定:“其他辩护人经法院、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但在现实中,尤其在本地没有过先例,所以启用难度很大。 首先,要突破家属不明真相有抵触的阻力。因为同修被绑架后,往往多数家属都变的不理智,因为怕被绑架的同修被迫害、遭罪。有些原来支持大法的家人也变的不支持、不理解修炼了。如果再让其参与营救,那就更是难上加难。而这个过程恰恰是大法弟子讲真相救人、修自己的时机。经过实践证明,只要大法弟子坚定正念、信师信法、持续不断的讲真相,家属就在改变。 一年来,我们参与了两名被绑架同修的营救。一位同修在迫害初期曾被非法判刑(所谓有“前科”),她的家属是体制内干部,从根本上不认同大法,头脑中听信了中共邪党的造谣宣传,表现的非常固执。我们给他讲真相,他经常口出狂言,讲些不认同大法、诽谤师父的话,任何配合的事都不愿意参与,更别说在法律文书上签名了。有时同修去他家,他就躲在房间里不出来,扬言他的家人被绑架是活该。向他讲述监狱的黑暗,包括酷刑迫害不“转化”的大法弟子等,他说:“就应该让她尝尝滋味,谁让她非要坚持修炼了。”接着竟然去车站买了返回居住地的车票,想一走了之。在这个过程中,同修们坚持不懈、耐心的针对他的心结讲大法真相,同时克服各种困难、阻力,积极主动与家属配合,使他在同修们身上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看到了大法弟子无私无我的境界,内心对法轮功学员们的付出十分感动。逐渐的,他愿意和我们配合,到后期和我们配合的十分默契。 其次,是突破公检法人员质疑、刁难亲友辩护人的阻力。家属介入公检法各阶段進行控告、阅卷、会见时,公检法人员非常惊讶,因为他们多数是法盲,根本不熟知法律规定,不知道有亲友辩护人的存在。但在同修的配合、鼓励和帮助下,在公义论坛的指导下,家属拿着打印好的法律条文面对各部门时,公检法人员不得不接受现实,照章办事。 例如,家属辩护人向检察院递交手续时,检察官不受理,堂堂检察官居然不知法!律师与家属只好于早晨上班前到检察院门口截住了检察官,与之据理力争。检察官又提出要家属辩护人到派出所开所谓无犯罪证明,家属都是七十多岁的人了,而且早已搬往外地,原籍派出所根本找不到记录,不给开。 针对检察官刁难家属担任亲友辩护人一事,家属说:“如果不让我当,那就让他(律师)当!”检察官见此情景,马上软化态度,同意联系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样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才得以批准,家属终于顺利阅卷,也成功的会见到了被绑架的同修,这使家属信心大增。 有了第一个家属当上了家属辩护人的铺垫,另一个同修的家属也成功的当上了家属辩护人。在申请会见时,也是经常受阻,说是需要领导批准。开始时,法院同意亲属会见同修后,看守所当天值班的很多警察还是不清楚亲友辩护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很多警察嚷嚷:“没听说过,没办过!”“又来一个这样的!从来都没见过这样的情况!”“家属还能辩护?”就这样,经过了一拨又一拨的询问查验、请示上级。也有的警察得知是家属后,态度很恶劣,想要刁难,但家属始终正气十足,最终会见到了同修。 在法院审理阶段,家属辩护人因受法官洗脑的影响,加上被绑架同修不配合签“三书”,对家属说:“判多少年我也不签‘三书’。”家属辩护人理解不了,很生气,不想再管了,劝同修也放弃吧。家属认为:“签字后该炼还炼呗,为啥就不签‘三书’?”针对她的心结,同修们见缝插针的从不同角度给她讲大法弟子为啥不能签字等真相。家属虽然一时还不能完全理解,但从言语间看的出她也在转变。但从此她拒接同修的电话,给她留言也不回。即使这样,大家也不放弃,几次去她家按门铃,家属也不给开门。 面对这种情况,参与配合的同修在一起交流。通过向内找,大家都认识到,营救同修的过程也是救人的过程,我们都知道应该把救人放在第一位,但是做的过程中,还是把案件在各阶段如何做会有成效放在了首位,而不是把如何让家属明白真相放在了第一位。虽然每次都很注重给她讲真相,但目地还是为了让她能配合走下去。通过交流,大家把心放下了,家属想做就做,不做也别强求,要多为她着想。我们只要以救人为主,肯定有路可走。 我们的观念转变了,救人的路就开了,家属又开始和我们配合了。随着家属明白真相成度的提升,申诉、控告等各种文书都是以家属辩护人的身份大量寄出的。邪恶开始刁难了,如阅卷时不给复制案卷,只能看,却不准拍照。 二、开创家属担当辩护人的讲真相新路 多年来,我们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很难直接见到公检法人员,尤其是检察官、法官等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而家属辩护人就可以直接与他们见面交谈、递交各种文书(文书中含大量讲真相内容)。同时我们以邮寄信件的方式寄送法律文书,并且上网查询各主送单位的签收情况,截图保存,作为下一步控告的证据。 我们按照公义论坛同修们的建议,写出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排除非法证据申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各类申请、举报、控告状等多达一、二十种,而且邮寄范围很广(传播真相的范围),从中央到地方,每次邮寄文书信件高达七、八十份。在控告诉讼的过程中,上述这些都是律师们做不到的,很多真相他们也是需要了解的,也有的是律师不敢讲的,因为律师也是我们救度的对像。 我们邮寄的真相内容包括: 法轮功不是邪教。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法律明文规定,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迫害二十多年了,给法轮功学员定罪的罪名竟然一直都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公检法依据的仅仅是违法违宪的“两高司法解释”及滥用《刑法》第三百条。 依照中国《宪法》和《立法法》,中国的国家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司法的最终解释权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机关解释法律的依据是《宪法》与被解释的该法律的基本原则,其它任何执法机关都无权超越立法机关、超越《宪法》与被解释的该法律的基本原则解释法律,更无权给任何法律条款增加概念。 《宪法》第七节的规定中,并没有授予“两高”解释法律的特权,“两高”司法解释没有按照立法程序交给全国人大立案、审议和通过,不能在法律上证明法轮功学员犯罪。再有就是讲述当事同修的得法过程,修炼后身心变化的实例,以见证法轮大法的超常伟大。 在配合家属辩护人营救同修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这个过程真是很珍贵的,真正体现出了大法弟子是救度众生的主体。家属和律师毕竟是常人,面对邪恶的压力,如果没有大法的法力和同修的正念,人在面对另外空间邪恶操控的生命是很脆弱的,是不容易顶得住的。 救人的是大法,而法律是我们借助的工具。每一份法律文书,每一次和众生的沟通中,都起着清除邪恶、讲清真相的作用。我们的表现就是代表着大法的形象,如果没有这个过程,很多体制内的人都很难有这个机会深入了解真相。 三、过程中炼就大法弟子,修去怕心 师父告诉我们:“因为人都在等着你们救。真正被迫害的不是你们而是世人。人们都看到法轮功被迫害、大法弟子在反迫害,其实反迫害是个表象,救人才是真相,揭露那个邪恶也是为了救人”(《各地讲法十一》〈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 营救项目是大法弟子修炼、证实法、救度众生的重要内容之一。而“营救”其实就是一个救度公检法人员及能够接触到众生的契机而已,整个营救过程的基点都是围绕着救人。大家都觉的很难前行,归根结底是一个“怕”字作祟。怕心是修炼人的死关,这方面在营救过程中我们深有体会。 举例说,有时家属一直都在努力的联系检察官、法官,可他们都不接电话,且避而不见。家属非常生气也很泄气,觉的没有希望了。对于所谓的证据也是抱着承认的态度,觉的无能为力,就不想继续控告,消极等待接受非法庭审。过程中也是一波三折,遇到很多瓶颈时期。每每这时,都是大法弟子突破自我,知难而進,持续讲真相而得以解决的。 还比如,当家属辩护人很理解、支持大法、往前走的很顺畅时,邪恶感到压力很大,就动用警力到家中骚扰、恐吓;还到子女家施加压力,让在职当官的女婿停职去老人家中威胁:“不要再控告了,否则就离婚!你家已被布控,不许接触法轮功人员。”女儿也把老人家里各房间安了监控,手机也给拿走了,一时间令家属辩护人和我们断了联系。 怎么办?大家聚在一起交流:当自己的显示心、做事心、怨恨心和害怕等执著心出来时,邪恶就会间隔同修之间的配合,这时必须向内找,并分清这个物质不是自己,发正念清除。可眼下就得有人走在前面,突破怕心,打破这种困境,于是决定营救小组成员都前去家属辩护人家发正念,一位同修前去按门铃,终于联系上了家属。 这个过程可算是有点惊心动魄,走过来后的感觉是又一次突破了假相,修去了一层怕心。有同修看到无数个法轮在飞旋。还有同修说:“真的体会到了师父说的无条件向内找的快乐。”同修们都很感谢师父给了弟子们一次配合提高的机会。 非法开庭那天,很多同修去法院附近发正念,这是近一年来近距离配合人数最多的一次,说明同修们都对这次非法庭审很重视。上午约十点半,同修发现有一名戴眼镜、小个子的男子对着多辆同修的车拍照,也对着来发正念的同修拍照。有的同修们看到后逐渐散开了,也有一部份同修坐车离开了。但有几名老年同修面对干扰依旧没动,静静的在法院门前发正念。 还有两名营救小组的同修顶着压力过去给拍照的便衣讲真相,制止行恶,另两名同修也走过去配合。这时听见一个男子打电话说:“法轮功在这又组织聚集了。”再后来,看到他们派来了很多社区人员,也给同修拍照。但是没有了邪恶操控的社区人员看起来都很面善,他们其实都是待救的众生。 同修们回来后交流,向内找说:邪恶的表演是想阻止大法弟子近距离发正念,师父是将计就计利用邪恶的表演,让弟子们看到自己的不足,这真就是一次历炼啊!我们要看看自己能打多少分,还有多少人心。 我们悟到:一个大法弟子能不能出问题,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正念越强,反而越安全。看似是一次非法庭审,实则这是一次给公检法人员普法及讲述大法真相的机会。 再如,在整个营救过程中,配合同修始终坚持不断的找家属讲真相,家属也在过程中不断的去找检察官和法官讲真相。虽然这个过程也是一波三折,但配合同修在每次出现问题时都及时交流,向内找:一开始,很依赖律师,也很指望律师。到后来,把律师当作众生。大家通过不断的交流后,都能主动和律师讲述大法真相、自己得法的经历和得法后的变化,家属也一同在听。随着真相铺垫,律师和家属的观念也有了一定变化,所以家属才能在非法庭审时,将带有大法真相的辩护词完整读出来。 家属在给同修的留言中说:“你们给我写的资料很全面,我不仅读了,还上交法庭了。你们在外面发正念,我们在里面都感受到了。我和律师都非常精神且头脑清晰,包括我的身体都没有一点不适的感觉,说话也没有往常的那种气短。整个庭审没有被中断制止,是因为你们的正念战胜了邪恶。整个法庭只有法官头疼心烦,公诉人声音非常小,好象不敢出声。我很感谢同修们的正念加持,谢谢同修们,谢谢大家都辛苦了!” 听到同修的反馈说:本地周边有的同修听说了本次非法庭审,当日早八点左右就开始到小组集体发正念,解体邪恶。同修说,近一年也没有发过这么长时间的正念,发了将近三个小时。 虽然过程中有很多不易,也传出很多所谓“抓人”的消息,但在师父的慈悲加持下,在同修的正念配合下,大家怀着救人的一念有惊无险的走过来了。 四、充分发挥家属辩护人的作用 整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把家属作为救度对像。家属在怕心下,畏惧邪党、办案人的威胁,还有检察院人员的诱惑下,一次次的退缩、不解、误解,甚至反感。我们不畏艰难,突破怕心,一次一次的找到家属给其讲真相,使其能充份发挥家属辩护人的作用,这方面的事例很多。 我市第一位家属辩护人,是一位不识字的农村老人。老人依法给公安局、检察院多次递交不起诉申请、撤案等法律意见书及各种法律文书,都得不到答复,多次去相关部门,找不到人。案子走到法院了,可多次去法院都见不到人,一再推诿。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很为难,也很害怕,总说:“我也快進去了。”家属多次奔波无果,不想往前走了。 这时配合同修意识到,这问题是出在我们身上,是我们有怕心,不敢面对才导致家属怕心严重,我们大法弟子才是主体。经过深入向内找,大家在法上提高了,面对公检法机关无处不在的全方位摄像头,能直接進入了,家属很感动,又能往下走了。 在陪同家属去各个部门奔走的过程中,整个讲真相内容、往各个部门邮寄的真相信,都是同修们精心准备的,这对恶人震慑很大,也使有的人明白了真相,有的恶人也收敛了许多。包括多数警察对同修家属态度的转变,再不象过去那么凶了。 最近家属做了对检察官的控告和要求回避等法律程序之后,还向检察官说明此举是对事不对人,这么做也是为了给检察官松绑。检察官听后不但没生气,还高兴的笑着说:“你们告吧,告吧!”对这样一个被中共邪党洗脑相当严重、邪恶的人来说,在过去是绝不可能的。 这个检察官一直仇视大法,给大法弟子判刑从不手软,曾经竟然在什么证据都没有的情况下、仅仅以多年前被非法判过刑为由,对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年同修非法判刑五年。这次该检察官由于长时间接触家属辩护人,间接听到很多真相,她由非常邪恶到有点怀疑邪党发动的对法轮功的打压了,这是在一次交谈中她亲口说出来的。 案卷补侦已超过两次,开庭时间一次次推延。同修的案子原定的庭审日期被检察机关违法要求延期审理,理由是本案证据不足,要求侦查机关第三次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如果两次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发现案件仍然证据不足,必须做出不起诉决定,即使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也应该撤回起诉,并做出不起诉决定。 但检察院、法院无视同修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仍然同意退回补充侦查,并延期开庭审理,这是明目张胆的伙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家属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对检察官進行了控告。这次的控告不寻常,是在官方恐吓、诱骗的情况下進行的。 案子推迟开庭期间,公、检、法三方都对家属诱骗、恐吓说,现在也不用“认罪”签“三书”了,只要当事人说过去没听党的话,以后不炼了,就可以轻判,尽早回家;开庭时不要言辞激烈,也别请律师了,否则对你没好处。而家属作为一个常人,在这种欺骗恐吓下能不动心,仍然坚持控告,如果没有对大法的正面认识,没有对邪党邪恶本质的看透,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还有在要回被非法抄走的物品方面,也是本地区的突破。如两个案子的汽车、大锅、各种工具、电脑、手机、打印机被要回,这在过去是从来不曾有的。这完全是家属在同修们的鼓励下,在正念场中顶着压力,克服困难,一次次依法索要的结果。 因此说,启用家属辩护人是本地反迫害、救度众生以来最大的突破。家属从中一步步的变化,同修一步步的付出与努力,心性从中一步步的得到了升华。 这个过程下来,我们还有一点体会,就是及时往信箱发送跟踪报道,让同修们了解案情,才能使同修整体配合上来。开始时,我们做的很不好,很不及时。后来找到了是怕麻烦的心、安逸心、不负责任的心,马上归正了。现在很多同修都突破了怕心,整个地区紧张的环境缓解了许多。 我们更深切的体会到:营救同修的过程,是救度众生的过程,是揭露、清除邪恶的过程,是整体提高的过程,是修自己的过程。 大法弟子担当主角,救度众生的路会越走越宽。 (责任编辑:文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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