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刘桂芳老人于二零二二年春天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同年三月一日被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迫害。 刘桂芳老太太户籍名为刘桂芬,今年79岁,家住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徐家庄村。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中午,刘桂芳在公路边发放真相资料时,因被摄像头监控到,在她快到家的路上,被辛庄镇派出所警察侯庆三等人绑架到派出所。另有警察闯到她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影碟机、小广播、两个小拖车及所有的现金。在派出所,警察对她非法审问,并给她强行验了血和尿,把她折腾到夜里十二点才回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刘桂芬在家中被钢城区公安分局、检察院、辛庄镇派出所从家中绑架到法院,遭非法庭审。老人耳背,什么也听不到。回来后儿子告诉她还有下一次开庭,最少判她一至七年。 二零二二年二月左右,时年76岁的刘桂芳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被辛庄镇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济南市女子监狱迫害。 刘桂芳冤刑即将到期。望外界关注她的境况。请知情者曝光迫害她的公检法责任人的信息。 济南市钢城区公安分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8号,邮编271104 电话:0531-78967187 局长王玉山 钢城区公安分局辛庄派镇出所: 电话:0531-78967822 警察侯庆三 钢城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9号,邮编271104 电话:0531-75878005 检察长王宜为 原检察长张传文 钢城区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邮编271104 电话:0531-76881991 院长张信林 (责任编辑:顾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