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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七年冤狱 内蒙古赤峰市王凤华又遭诬判两年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一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王凤华女士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二五年六月被警察绑架、关押,同年十二月十六日被元宝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金八元。王凤华本人已上诉。

王凤华现年55岁,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八家村人。她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坚持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曾于二零一二年被元宝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内蒙古女子监狱遭到非人折磨。出狱后,她仍频遭当地中共人员骚扰、抄家、绑架、关洗脑班。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晚,王凤华因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警察和云杉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元宝山区看守所。八月八日她被元宝山区检察院构陷到元宝山区法院。

九月八日她遭元宝山区法院非法庭审。王凤华告诉法官,她修炼法轮功后学会了善,为别人着想,讲真相是为了清除抹黑法轮功的谎言,她请法官宣判自己无罪。

然而中共的法官执行的是党令。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法官对王凤华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八元。王凤华已经提起上诉。

(王凤华女士遭中共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王凤华请法官宣判无罪》《曾遭七年冤刑 赤峰市王凤华女士再次面临司法迫害》《为母亲王凤华申冤 内蒙古赤峰市王雪梅被绑架》《妻子蒙冤受审 丈夫旁听被法官撵出庭外》等。

(责任编辑:顾元)

当日前一篇文章: 上诉遭非法驳回 山东杜建新、王凡、付健被劫入狱
当日后一篇文章: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