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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陈雁微被爱民检察院构陷、面临庭审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七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陈雁微老太太,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被牡丹江爱民公安分局大庆派出所警察劫持并关押在看守所。随后,她又被警察与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合谋构陷,将在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面临爱民区法院的非法庭审。

陈雁微自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长期饱受脑供血不足导致的剧烈头痛(每天睡前必须依赖止痛药才能入睡)、心脏病(心律不齐、偷停)、血压忽高忽低、畏风、畏光(常年戴墨镜)等多种疾病折磨。她一把一把地吃药,每天还要喝一大勺酒治疗风湿,药越吃越多、种类不断增加,却始终不见好转。多年病痛让她苦不堪言。修炼法轮功后,这些疾病逐渐消失,她恢复了身心健康。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牡丹江市东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四、五名警察闯入陈雁微家,将她带到江南第一派出所非法询问。警察还抢走陪同前往的两位家属的手机,声称要“检测”。在做完所谓“笔录”后,爱民公安分局大庆派出所警察又将她劫持到位于大庆街的大庆派出所。

当日下午两点,大庆派出所警察将陈雁微押往牡丹江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所谓“问询”;下午四点,她再次被劫回大庆派出所。警察在办案区强行采集她的指纹、体貌特征、血液、虹膜等四项信息。随后,警察又将她带到位于祥伦街与中华路交叉口的公安医院体检。尽管她血压高达180,心脏与尿检指标均异常,仍被强行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三十天。负责此案的大庆派出所警察名叫张书宁,社区民警姓费。大庆派出所向家属出具的拘留证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二十一点四十分。

在大庆派出所的构陷下,警察将捏造的案卷移交给爱民区检察院,检察院对陈雁微非法批捕,随后又对她非法起诉。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陈雁微家属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中行政复议已提交,但行政诉讼未被受理。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下午十三时三十分,爱民区法院就此案召开庭前会议,家属与辩护律师均参加。法院决定于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在爱民区牡三公路300号的爱民法院,对这起对陈雁微老太太的构陷案件进行非法审理。

据明慧网统计,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黑龙江省十二个地级市和一个地区共有136人次法轮功学员遭迫害,其中:含冤离世9人;非法判刑10人;非法起诉、庭审16人;绑架65人;骚扰36人次。

爱民法院法官姜冰冰:18645777036

爱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李莲莲:04536519911(座机)

马春艳(建卫社区书记):138 4536 0323
吴振南(小区经理):166 4593 0327
黄振权(民警):136 9453 2888

牡丹江爱民区大庆派出所:
祖全斌15504533951
张书宁1550453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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