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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运用法律语言 击碎构陷》读后感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运用法律语言“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击碎构陷》一文很有启发性,建议同修们都看看此文,对同修们否定迫害很有帮助。下面有几点感悟写出来,与同修共同切磋。

1、重视运用法律语言: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

同修们都知道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有罪,面对警察的非法提讯有的也知道反问警察我违反了哪条罪等等,但是都忽视了或者没有意识到或者不知道这句法律语言“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这句话是法律语言,具有法律效力。一定要记着说这句简单明了的“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

2、注意询问警察以什么罪名讯问?(认清这是一个什么案子)

往往公安警察在讯问时都不告诉(不提)大法弟子涉嫌什么所谓的罪名,而是直接问大法书籍、资料谁给的等等,诱导大法弟子顺着这些问题去回答,而避开这个案子的所谓罪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我想他们也知道或者说另外空间的邪恶也知道这个罪名站不住脚吧),以前同修们也意识不到这一点,钻了同修们不懂法律的空子。顺着警察的询问不论回答有还是没有或者是捡的等等都能成为他们继续迫害的证据。

我们首先要明白这是一个什么案子,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关于法轮功被迫害的案子,但现在我们更应该知道这是一个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这是他们捏造的那个罪名。在各种迫害文书上他们写的也是某某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而对同修如何如何。面对非法讯问的警察首先要问你以什么罪名来询问我?我犯了什么罪?或者说你询问我的依据是什么。当警察说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后,我们就可以运用“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这句法律术语了。有时警察都不敢说出这个罪名。

身边同修有这样一个例子:疫情期间,政法委的几个人去骚扰同修,见面后其中一个人就打开了文件夹,要做笔录的样子,问同修还炼不炼法轮功?同修问:你以什么依据来问我?对方回答不上来,同修说:我知道你依据什么,那个(司法)解释不是法律,同修就开始从法律层面给他们讲解,否定他们的迫害,变被动为主动,最终使这次迫害变成了救度。

建议同修从法律层面上也不断的提高上来,这也是我们的一个修炼过程,正法在接近尾声,我们也在不断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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