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法轮功学员郑润凤,因向民众传播法轮功真相,于二零二一年九月被中共法院以“刑法三百条”非法判刑两年。她在湖南省女子监狱遭受强制服药、野蛮灌药及殴打等迫害,出狱时骨瘦如柴、形容枯槁,六十岁的人看上去如同八十岁老人。 郑润凤此前曾遭四年冤狱,多次被绑架、抄家、强制查体和非法关押,长期处于高压迫害之下。 曾遭四年冤判:被破门绑架、老虎凳审讯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宁远县国保警察乐永真、蒋朝佑、蒋明辉、欧阳春及综治办主任欧双材、村委主任欧小明等人破门闯入郑润凤租住处,将其绑架并非法抄家。当晚,她遭国保非法审讯,被强迫坐老虎凳。 随后,宁远县公安局与检察院将她构陷至新田县检察院、新田县法院,最终被非法判刑四年。 贴真相标语再遭绑架:双手反背铁链铐一夜 二零二一年一月,郑润凤因在外张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被监控拍到。一月十九日下午,文庙派出所警察闯入她经营的小店,抢走《转法轮》《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真相不干胶、手机、钱包等物品,并将她绑架。 当晚,她被带至国保大队审问,随后转押文庙派出所。国保教导员蒋刚、副所长蒋亮将她双手反背,用沉重铁链铐住整整一夜。次日,她被劫持至永州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一周内,她遭三次审问。她在警察材料上写明:“法轮功不是邪教,国务院和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条例也已废除。” 一个半月后,她出现严重贫血(血色素仅2 g/dl,成年女性正常值范围11-16 g/dl),被“取保候审”回家。 多次被强行查体、采集生物信息 看守所三次拒收 二零二一年三月至五月间,宁远县国保多次将郑润凤强行带往医院、公安局和看守所,进行查体、抽血、采集指纹和录音照相。 • 四月二十九日:被强行带至永州市中心医院做全身检查; • 五月十二日:六七名警察闯入住处,再次强行查体、采集生物信息; • 同日:永州市看守所查体后拒收; • 傍晚:国保找来市公安局官员签字,再次送往看守所,仍被拒收; • 当晚:被强行送入永州市中心医院住院; • 五月十四日:第三次送往看守所,再次被拒收; • 五月十五日:被送往永州市中心医院第二住院部,化验显示血色素仍仅2–9 g/dl。 在五月十二日至十八日的六天内,宁远县公安局动用十名警力、四班倒对她监控,期间警察在永州市的住宿费、餐费及娱乐消费花费巨大。 五月十八日下午,郑润凤才得以回家,但仍面临新田检察院的非法起诉。 再遭诬判两年:法院提前定罪、律师无罪辩护被无视 二零二一年七月,新田县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郑润凤,律师作无罪辩护,指出法院滥用“刑法三百条”制造冤案。 第二次庭审中,法院引用一九九九年江泽民集团以“民政部名义”发布的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决定作为判刑依据,罪名在开庭前已被预设。 九月一日,郑润凤收到判决书,被非法判刑两年并勒索罚金一千元。她上诉后,永州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因身体原因,她长期被保外就医。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她被劫持入湖南省女子监狱。 湖南省女子监狱药物迫害:多次灌药、殴打、牙齿被撬掉 入狱后,郑润凤被强迫服药,药量不断加大,导致五脏六腑出现严重损伤。她多次向狱警反映不良反应,却遭斥责与辱骂。 在拒绝继续服药后,她遭到多次野蛮灌药和殴打: • 第一次:大队长李君指使许娟等五名包夹,将她按倒撬嘴灌药,撬掉两颗牙; • 第二次:大队长童某狂扇她六个耳光,并强迫罚蹲; • 第三、第四次:狱警范某指使粱贤等四名犯人暴力灌药,两次均导致她几乎休克。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二日出狱时,她骨瘦如柴、面容枯槁,六十岁的人看上去如八十岁老人。 出狱后恢复健康:两个月学法炼功重获新生 出狱后,郑润凤通过两个多月的学法炼功,在未服用任何药物的情况下,身体完全恢复正常。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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