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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遭冤狱迫害十一年 申金祥第三次被枉判五年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二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并遭构陷。经过两次非法开庭后,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他被海林市法院枉判五年,并被勒索罚金两千元。这是他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他被关押在海林市看守所,正在上诉。

申金祥今年66岁,家住东宁市(原东宁县)老黑山镇。修炼法轮大法后,他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身心受益良多。

一、被绑架、构陷与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东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刑侦大队、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警察同时行动,分别绑架了申金祥、苏宏(苏红)、贾艳凤、杨奎等法轮功学员。申金祥先被劫持到东宁市看守所,八月二十七日又被转押至海林市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东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将四人构陷至海林市检察院。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海林市法院对四人非法开庭。家属依法聘请律师,申金祥的女儿申琳、杨奎的女儿杨静、贾艳凤的女儿杨南溪作为家属辩护人出庭。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闫俊龙多次粗暴打断当事人、律师及家属辩护人的正当陈述。

十二月三十日,海林市法院再次非法开庭。庭审依然违法进行。杨奎当庭指出法院未按法律程序办案,并提出异议。杨奎的儿子因抗议法院违法行为,被法警强行驱逐出旁听席。

家属辩护人也就公诉人范佳瑶的违法行为提出回避申请,并对庭审中大量违法程序提出异议。主审法官闫俊龙多次强行打断辩护意见,试图草率推进庭审。最终,法庭宣布休庭,称将延期至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或之后另行通知。

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海林市法院对申金祥非法判刑五年,并勒索罚金两千元。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也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至九年。四人均已提出上诉。

二、累计十一年的冤狱迫害

在此之前,申金祥已多次遭中共迫害:一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均为五年),累计被关押十一年。以下为其遭迫害概况:

1. 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一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申金祥与其他学员到黑龙江省政府和平请愿;七月二十三日,他被东宁县公安局绥阳派出所警察绑架至东宁市公安局非法审讯,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四日,申金祥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绥阳镇政府。镇书记马相国辱骂法轮功学员,逼迫每人交五千元,并威胁没钱就交营业执照或房照。申金祥拒绝配合,当晚被劫持到东宁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他被劫持到牡丹江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2. 第一次被枉判五年,在牡丹江监狱、鸡西监狱遭残酷迫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被迫流离失所的申金祥在绥阳镇绥西村被警察绑架。期间,他遭受拳打脚踢、扇耳光、锁铁椅、吊挂、三根电棍同时电击等酷刑。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

他曾被一拳打晕,被浇三十七盆冷水;恶警郭市友将电棍捅进他嘴里、在脸上电,并叫嚣:“打死也要把他的嘴撬开。”申金祥被折磨近二十天。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他被东宁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劫入牡丹江监狱迫害。在集训队,他被犯人殴打致胸痛半月,臀部被长板子打得无法坐下。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他与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劫往鸡西监狱,每天被迫下井采煤十四至二十多个小时,吃不饱、干不动,还经常挨打。八月下旬,他被恶警踢得眼、鼻、口全出血。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鸡西监狱违章作业导致棚顶塌方,申金祥被大石砸伤,右踝骨折。狱警宋健冷漠说:“这样的送上来干什么,等收工再一块回来呗。”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旬,他被强迫写放弃信仰的所谓“四书”,拒绝后被扔掉拐杖、强迫单腿站立并遭人格侮辱。犯人白金宝在狱警指使下每天殴打他。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他被转回牡丹江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日,监区长刘明华强迫他下蹲侮辱人格,申金祥拒绝后被踹倒,腰和头部遭暴力踢打,并被电棍电击,左腿被打坏,卧床十六天,之后近一年都未痊愈。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他在牡丹江监狱再次遭严管迫害。

3. 第二次被枉判五年,再次在牡丹江监狱遭迫害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申金祥在客车上卖票时,因劝阻一名打工青年不要报复雇主而被牵连。黄松派出所警察孙德海查身份证后,将纵火嫌犯鲍翥释放,却将申金祥绑架。

绥阳林业公安局将纵火案硬生生变成“举报法轮功学员发资料案”,报案人也被伪造为“张晓东”。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绥阳林业法院非法判他五年。参与造假案的包括:公安局局长杨连喜、国保大队长郜德荣、王冰辉、朱尔祥、警察孙德海,检察院起诉科长陈柏志,法院审判长宫铁川。

二零零八年十月九日,他再次被劫入牡丹江监狱迫害。监狱对法轮功学员施以极端酷刑:冬天用凉水浇人,再拖到外面冻昏,再用棉被捂,再浇水、再冻……如此反复,直至人高烧不退,甚至死亡也查不出原因。

如今,66岁的申金祥因坚持信仰,再次被中共一审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目前,他正在上诉。

相关信息:

海林市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莲花路1号(邮编:157100)
电话:0453-7321011、0453-7321008、0453-7117286、0453-7117213、0453-7117218
审判长:闫俊龙
审判员:林虹
陪审员:孟祥龙
书记员:黄菲

海林市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海烟路456号(邮编:157199)
电话:0453-7103908、0453-7103907
公诉科:0453-7103921、0453-7103923
公诉人:范佳瑶、闫成旺

东宁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路1号(邮编:157200)
电话:0453-3673820
局长:徐发利13945331888
副局长:李业国13945332882(主导此案)
国保大队长:魏鑫15765104345
办案警察:杨威1383639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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