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四芝兰镇曹固村面粉厂老板、法轮功学员杨志华,在被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后,被晋州市法院草率开庭审理。目前,他仍被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 杨志华,男,一九六九年出生,今年五十七岁,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四芝兰镇西曹固村人。三十年来,他一直在村里经营面粉厂,是当地远近闻名的诚信商户。他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修炼法轮功,严格以“真、善、忍”为准则做人做事,诚信经营、童叟无欺,是十里八乡公认的老实本分、善良厚道的实在人。 因摄像头拍到“有人张贴法轮功标语”而遭株连 二零二五年八月,晋州市街头摄像头拍到有人骑摩托车张贴法轮功标语。警方通过摩托车信息展开调查。九月起,晋州市公安局、马于派出所联合宁晋县四芝兰镇派出所,对杨志华实施了一系列非法抄家、绑架、关押和构陷。 九月六日:非法抄家、绑架家属 九月六日,晋州市公安局及马于派出所警察伙同四芝兰镇派出所人员闯入杨志华家,未出示任何搜查证,强行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及法轮功书籍等物品。当时杨志华不在家,他的妻子和儿子却被强行带走,分别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和马于看守所。 九月八日—十日:诱骗、绑架、关押 九月八日,杨志华被四芝兰镇派出所以“解释情况”为名诱骗到派出所,当天即被马于派出所警察绑架。 九月十日,他被投入石家庄第二看守所。 九月十六日,他的妻子和儿子才被放回家。 此后,四芝兰镇派出所警察将杨志华构陷至晋州市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晋州市法院。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走过场式非法庭审 一月二十八日下午,晋州市法院对杨志华进行所谓“开庭”。整个过程只是走形式,时间很短便草草结束。庭审后,法院并未宣布任何结果,杨志华继续被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 家里的顶梁柱 杨志华是村里公认的文化人。上世纪八十年代宁晋高中毕业后,他回乡创业,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经营面粉厂。 九十年代,法轮功以净化心灵、祛病健身的显著效果在民间广泛传播。经亲戚介绍,他开始修炼,不久多年疾病消失。他亲身体验到大法的美好,更加坚定修炼。 作为生意人,他严格按照“真、善、忍”要求经营面粉厂。十里八乡的村民几乎都吃过他家的面粉,人人都说他诚信、厚道、童叟无欺,是实实在在的好人。 他不善言辞,却心地善良、待人和气。两个孩子从小到大,主要靠他起早贪黑、辛勤劳作养大。他乐于助人,亲友乡邻有困难,他总是尽力相帮。 二零二四年,他岳父查出重病,他毫不犹豫承担起照顾责任,出钱出力,象亲儿子一样无微不至。他怕妻子操心,除了经营面粉厂,还主动承担家务,工作量加倍也毫无怨言。小舅子看在眼里,逢人便夸姐夫是难得的好人。 诚信经营 造福百姓 在当地人的口中,杨志华经营面粉厂“真实在,没有一点虚假”。 1. 设备精准,不占百姓一分便宜 面粉厂收购小麦,需要测湿度、称重量。他把自家湿度仪和地秤调试得精准无误,从不在仪器上做手脚。因此,他家的仪器成了附近村民解决买卖纠纷的“公认标准”,谁家有争议,都来借他的仪器测量。 2. 坚持零添加剂,食品安全透明 在食品添加剂普遍存在的年代,他家面粉、挂面等食品坚持零添加剂,生产过程公开透明,口感好、质量高,十里八乡的人都放心购买。有人劝他:“为什么不在仪器上动点手脚?食品加点添加剂也不违法,还能多挣钱。”他回答:“我是炼法轮功的,以真、善、忍为标准,不能做违背良心、损害别人健康的事。少挣点钱,心里踏实。”他常说,正是修炼法轮功,让他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改变了他对待家人、朋友和工作的态度,使他成为如今大家眼中的好人。 乡亲们盼望好人早日回家 律师明确指出: • 中国现行法律从未规定法轮功违法; • 国家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 • 二零一一年新闻出版总署五十号令已解除对法轮功书籍的禁令; • 公民拥有法轮功资料、张贴法轮功标语均属合法行为。 杨志华是乡亲们公认的好人。大家盼望他早日回家,继续经营面粉厂,为百姓提供安全、放心、无添加剂的优质面粉。这不仅是家人的期盼,也是当地百姓的共同心声。 附:部份相关人员及电话: 晋州市法院 院长 聂榆峰 晋州市法院 刑事审判庭庭长 秦闪 晋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吉占芳 马于派出所所长 袁宗贤 电话:13931977896 晋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军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