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兰州市71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海燕女士,因在二零二四年三月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白银市靖远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并遭到司法构陷。二零二五年九月,白银市白银区法院对她非法判刑四年。王海燕随即提出上诉,但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白银市中级法院仍非法维持诬判。目前,王海燕被关押在甘肃省女子监狱。 王海燕被绑架、构陷经过 王海燕,一九五五年出生,家住兰州市。二零二四年三月,她回白银市娘家探望88岁的老母亲。期间因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人跟踪并恶意举报。三月八日,白银市靖远县公安分局警察将她绑架并非法拘留,随后关押在白银市白银区看守所。同一天,王海燕的妹妹和儿子也遭到警察绑架。 妹妹王梅艳遭绑架、取保候审 王海燕的妹妹王梅艳,一九六三年出生,今年63岁。她长期回娘家照顾母亲,也常听姐姐讲述修炼法轮大法后的身心受益,因此相信“法轮大法好”,并偶尔随姐姐一起向民众讲真相。 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王梅艳被靖远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当天即被取保候审。 儿子张向龙被跨市绑架、抄家后取保 王海燕的儿子张向龙,一九八三年出生,今年43岁。王海燕被绑架后,靖远县公安局警察当天赶到兰州市,将张向龙绑架,并分别非法抄了王海燕和张向龙在兰州的家。 在确认张向龙没有修炼法轮功后,警察当天将他取保候审。 非法起诉与两次庭审 约在二零二四年九月,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将王海燕、王梅艳和张向龙非法起诉至白银区法院。 白银区法院分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六日和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两次非法开庭审理三人。 根据法律规定,庭审期间不得对当事人使用戒具(包括手铐、脚镣)。然而,王海燕在庭审中遭到法官报复性虐待: • 第一次开庭:王海燕被戴手铐,律师要求解除,法官拒绝。 • 第二次开庭:王海燕被戴手铐和脚镣。脚镣通常只用于重刑犯或死缓犯。 • 开庭初始,法警给她戴的是前铐;休庭和午休期间,竟改为背铐。 为王海燕及其家人辩护的律师也遭到法庭多种刁难。 非法判刑与上诉遭维持 据悉,白银区法院约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对王海燕非法判刑四年。王海燕随即上诉,但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白银市中级法院仍非法维持原判。目前,王海燕老人被关押在甘肃省女子监狱。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法院: 审判长杨华 0943-8269532、13893058109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 检察官张晶 15193028171 副检察长张勇 13893098000 政治部主任郭彦明 13893057726 检察官助理陶维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