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福建省厦门市一名七旬老太太因去看望另一名九旬老人,被当地警察绑架、入罪。这是发生在两年前的一桩冤案。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七点多,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鹭江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十几人,闯入73岁的法轮功学员曾丽娟家中非法抄家,抢走所有大法书籍和所有与大法相关的物品及电脑、手机等,为首的警察叫周斌(警号-220406 )。非法抄家一直持续到上午九点才停止。 接着警察把曾丽娟绑架到一个戒备森严的地方非法审讯,声称曾丽娟召集法轮功学员聚会被他们监控到。 原来是一名九十多岁的谢姓老人,打了几次电话给曾丽娟,说自己思念昔日一起炼功的同修。这位老人因炼法轮功曾被中共迫害过,老伴已经去世了,日常生活请保姆照顾,老人住医院刚出院回家。为了顺应老人的心意,曾丽娟就约了两位法轮功学员、带了礼物去看望他,并请另一名学员给老人带去师父新经文。老人说自己眼睛看不见,读不了。几个人与老人聊了些家常后,就各自回家了。不料,思明分局国保大队监控到曾丽娟等人去探望谢姓老人,遂指使鹭江派出所警察上门绑架曾丽娟。 曾丽娟对警察说,法轮大法是佛法,每个修炼人都按真、善、忍为指导修炼,信仰自由是宪法绐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自己去探望刚出院的老人,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但警察还是一直审讯她。 当天下午,警察将曾丽娟带到一所房间进行声控录音,用一座高科技照射的台对她进行全身拍照,左、右、前、后的拍、拍走路时的姿态等。而后又接着非法审问她。下午六点,警察把曾丽娟关进隔离室。直至夜晚快十二点,才让曾丽娟的女儿接曾丽娟回家。 曾丽娟被取保侯审一年。警察还以探望老人这件事,绑架了五位法轮功学员,其中两人遭非法判刑,送经文的学员被非法判刑三个月,另外一学员被判了多长时间待查。还有三位法轮功女学员根本没参与此事,也被警察抄家、陷害,被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关押迫害,理由是她们互相认识。后来,谢姓老人也被迫害死了。 修炼大法身心受益 曾丽娟女士于一九五零年九月出生。她曾患多种难于治愈的疾病:严重的关节炎、风湿病、胃病、腰肌劳损、腰椎盆骨质增生、脑震荡,长期服药无效。 一九九七年,曾丽娟开始修炼法轮功,很快摆脱病痛的折磨。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尽职尽责,在名利面前不争不抢,比如评工资、晋级、评先进、分房子都能做到与世无争不动心;邻居与家人发生矛盾跑来家中打人,曾丽娟都以善心对待,没有与他结怨,使邻居很感动。在同事、朋友,甚至路人遇到困难时,她主动关心、帮助,做到先他后己,一次她帮助迷路的老人家回家,放下自己要办的事,一路上费了很多时间和周折,最终帮老人找到家人。 曾丽娟遭中共迫害事实简述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曾丽娟因坚持真善忍信仰,二十多年来多次被警察绑架,被强行关入看守所、拘留所、洗脑班迫害;她长期被街道居委会、派出所监控,多次遭非法抄家,警察还去她两个子女的工作单位骚扰、审查,使他们身心备受伤害。 以下是明慧网报道曾丽娟早期遭中共迫害部份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厦门市开元分局公园派出所警察郭锦郎和许宝国到曾丽娟家抄走大法书籍和师父的法像。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八日,曾丽娟被厦门市公安局开元分局警察绑架到公园派出所,第二天被劫持到厦门市第一拘留所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期间遭到了体罚虐待,强行拍照,恐吓威胁、严管等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四日,厦门市“610” 人员伙同公安局开元分局、梧村派出所警察、梧村街道、文屏居委会人员把曾丽娟绑架到厦门市洗脑班迫害两个多月,强制转化,每天二十四小时被监控。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厦门公安局思明分局国保大队、梧村街道、梧村派出所、文屏居委会一伙人闯入曾丽娟家非法抄家,把曾丽娟带到梧村派出所,用刑讯逼供的流氓手段强行按手印,,强迫认罪。于深夜押送到厦门市笫一拘留所迫害。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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