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李冰女士日前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二五年八月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据悉,李冰被监狱迫害得十分严重,身体极度消瘦。望知情者提供更多详情。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晚,李冰被长春市南关区南岭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她被劫持到二道区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南岭派出所警察威胁李冰说出真相资料来源,说只要李冰配合就放她回家。李冰没有配合警察的任何要求,警察将她劫持到苇子沟看守所(长春市看守所),具体非法关押时间待查。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四日半夜,李冰再次被闯入家中的南关区十几名警察绑架。近日获知,李冰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她于二零二五年八月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据悉,因李冰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狱方对她迫害得很严重,目前李冰的身体极度消瘦。 (责任编辑:顾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