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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法轮功学员郑洪玲被枉判入狱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泰安市61岁的法轮功学员郑洪玲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被夏张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泰安市看守所,并遭构陷。六月五日当地法院非法开庭决定对郑洪玲执行刑期五年半、勒索罚款两万元。

据家人介绍,法院称郑洪玲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的案子因其身体原因没有执行,当时判罚的刑期是三年六个月,而本次构陷的案子法院执行的刑期为三年,两案合并处理,决定对郑洪玲执行五年半的刑期。郑洪玲当庭表示不服从判决并提出上诉,当地法院非法维持了原判,并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将郑洪玲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郑洪玲是泰安市新汶矿业集团良庄矿医院退休职工。她先前患有风湿性关节炎、心肌供血不足、全身无力、四肢凉,还有妇科病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八年十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她的身体状况迅速改善,身心发生明显变化。在修炼中,她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善待他人,工作、生活与家庭各方面都有了良好的变化,身体轻松、心情舒畅,感受到了修炼法轮大法带来的幸福与美好。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遭到中共邪党迫害后,郑洪玲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长期监控、骚扰,多次被非法抄家、拘留、强制洗脑、经济勒索,两次被非法劳教,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郑洪玲被劫持到济南山东女子劳教所,被迫害致病危状态,劳教所才通知她家人接回。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四时许,泰安市东平县国保大队、东平县接山派出所与泰安市天平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闯入郑洪玲位于泰安市天平办事处鑫源小区的家。他们用破锁工具把门锁撬坏,强行入室,并把门上的智能猫眼拽下带走,紧接着翻查各个房间,抢走家中三套大法书、师父法像和一个台式电脑、一个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两个女式挎包等私人物品。下午六时许,郑洪玲从外边回来,看到家中被翻得凌乱,就给这些警察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劝阻他们不要继续执行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指令,那样做会害人害己。多个警察将郑洪玲连拖带抬强行拖上警车,她丈夫赵其森也被胁迫带走。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东平县检察院将构陷赵其森、郑洪玲夫妇的所谓案子转交给肥城市检察院。六月十九日,肥城市法院对夫妇二人非法开庭,并于七月二十四日下达了判决书。赵其森被非法判刑两年,罚款一万元;郑洪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款两万元。十月二十四日,赵其森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关押。郑洪玲因身体原因没有入狱,但她的退休金账户被冻结,严重影响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上午,郑洪玲在岱岳区夏张镇李家上章村集市上讲真相,,被便衣跟踪并遭夏张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还抢走她包中的真相币。下午一时许,警察带她回家搜查,在屋内查看一圈未找到所谓“证据”,便将她押往泰安市看守所关押并构陷。随后法院对郑洪玲枉判三年。法院称与上次合并处理,决定对郑洪玲执行五年半的刑期。

据明慧网数据统计,二零二四年山东省法轮功学员被中共用各种手段迫害总计1166人次。其中含冤离世13人;被非法判刑迫害112人;被非法庭审73人次;被司法构陷75人次;被绑架332人次;被骚扰387人次;被经济迫害85人次,抢劫、勒索总资金超过1003420.52元;其它各种迫害89人次。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又获知,山东省法轮功学员被中共用各种手段迫害至少540人次。其中5人含冤离世;66人被非法判刑,其中2人被非法判重刑8年,80岁以上老人10人,最大年龄90岁;被非法庭审61人次;被司法构陷58人次;132人次被绑架;121人次被骚扰;被经济迫害50人次,抢劫、勒索总资金超过663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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