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黑山镇法轮功学员张艳霞,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被警察入室绑架,随后一直被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并遭构陷。黑山县法院后来对她非法判刑五年,并于十二月中旬将她劫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 张艳霞被关入辽宁女子监狱已有五个月,监狱始终以“未妥协”“不改口”为由拒绝家属探视,理由是她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不久前,监狱突然致电家属,称张艳霞“因高血压引发心脏病”,并表示若病情出现状况会再通知家属。 张艳霞五十多岁,原本身体强健,无任何疾病。自去年被关进锦州看守所后,她身体明显消瘦,如今却被告知患上心脏病。家属对她的身体状况极度担忧。她在监狱中遭受了怎样的迫害,目前仍待查明。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三日,锦州市下辖各县市公安局联合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大规模绑架与抄家行动。本次行动由辽宁省公安厅主导,当地公安系统配合执行。已知至少有4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凌海市18人、北镇市8人、义县6人、黑山县8人。警察通过在汽车、电动车上安装磁吸定位仪、蹲坑、跟踪等方式,行动范围覆盖锦州市周边所有县市,且几乎全部为入室绑架。 六月三日早上九至十点左右,黑山公安分局警察闯入张艳霞家中,将她绑架并非法抄家,抄走打印机、真相资料等私人财物。同日上午,黑山镇法轮功学员徐月女士也被黑山公安分局警察入室绑架,家中电脑等物品被抄走。 张艳霞、徐月随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前段时间,黑山县法院秘密非法开庭、黑箱操作。在法庭上,张艳霞明确表示: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无罪,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也无罪。最终,张艳霞被非法判刑五年,徐月被枉判两年六个月。 张艳霞于一九九九年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同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面对高压,她没有退缩,坚持向民众讲清真相,因此在二零零三年、二零零五年两次被黑山县国保警察绑架,遭非法拘留两个月,并被勒索罚金共计二万六千元。 在辽宁女子监狱,凡是不“转化”、不认罪的法轮功学员普遍遭受折磨。十二监区被称为“集训矫治监区”,实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营,是监狱实施“转化”攻坚的核心机构。学员入监后即被秘密转入十二监区,遭单独攻坚,被分散软禁在不同房间,由刑事犯在狱警指令下强制认罪、逼写放弃信仰的所谓“五书”。 强制体罚伴随多种虐待:不让睡觉(熬鹰)、不让上厕所(尿湿裤子即遭羞辱、谩骂、打压)、不让洗漱、冬天开窗冻人、不让穿棉衣棉裤;强迫长时间站立、盯着屏幕看污蔑法轮功的视频,不准闭眼;数名犯人轮番围攻,进行精神中伤与辱骂,灌输诋毁法轮功的言论。狱警还组织“车轮战”,不断更换施压人员,使学员长期处于身心双重折磨之中。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本溪市法轮功学员陈妍被劫持至辽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仅三天后即悲惨离世,年仅四十五岁。狱警声称她“心衰死亡”。陈妍的母亲质问:“我女儿五号下午被监狱接收,说明她是正常的、符合接收标准的,为什么仅三天人就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