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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新年年历 辛奎女士被吉林梅河口市法院枉判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草市镇法轮功学员辛奎女士,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前往相邻的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镇保民村,向当地民众赠送新年真相年历时,被山城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遭到非法关押与构陷。二零二六年三月中旬,梅河口市法院对她非法判处八个月徒刑。

辛奎今年51岁,家住清原县草市镇泡子沿村。她在一九九六年生育后患上严重的“产后风”(中医称“月子病”):关节与肌肉持续疼痛,畏寒怕风;抱孩子时手腕剧痛,下地拿东西脚踝与脚后跟刺痛;吃饭时满脸虚汗,夜里冷得穿着毛衣也无法入睡,浑身象漏风一样难受。孩子满月后,她丈夫请回法轮大法师父的讲法录像带。辛奎观看后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在不知不觉中完全康复。

因亲身受益,她希望更多百姓了解法轮大法的真相,拥有光明的未来。清原县草市镇与梅河口市山城镇相邻,往来方便。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左右,她在保民村向民众发放二零二六年新年真相年历时,被山城派出所警察绑架。

随后,辛奎被非法关押在梅河口市看守所,并遭到构陷。十一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家属聘请的两位北京律师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却被拒绝。梅河口市公安局、检察院、信访办、人大等部门相互推诿,阻挠律师会见。十二月二十二日,家属与律师再次前往梅河口市检察院要求会见,检察院案管人员以“需到司法局双备案”为由拒绝接收律师提交的证件与材料。辛奎被非法关押三十余天后,家属才得知她已被梅河口市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家属从律师处得知案件已被移送至梅河口市法院。家属随即致电承办法官,表示将进行亲友辩护,并向法院邮寄劝善信、亲友辩护书以及会见和阅卷申请。家属随后前往法院要求面见法官,但被告知法官不在。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梅河口市法院对辛奎秘密非法开庭。三月六日,辛奎的女儿拨通承办法官王雪的电话询问案件情况,通话刚开始几句,王雪便以“有事”为由匆忙挂断。

三月中旬,家属接到法院通知:辛奎被非法判刑八个月。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辛奎曾两次进京为法轮功鸣冤。第一次被绑架回清原县公安局非法审问;同年十二月十五日再次进京,在沈阳火车站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清原县公安局草市派出所警察王继先、王维仙等人劫回,以所谓“扰乱社会秩序”为名非法拘留十五天。其间,清原县“六一零”向她勒索三千元保证金,草市派出所又以“罚款”为名勒索五百元,前后共被勒索七千余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左右,辛奎在本村村民家讲述法轮功真相,被村支书潘洪禄恶意举报,再次被警察李祥辉等人绑架至草市派出所,并被勒索五百元后放回。

吉林梅河口市法院
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滨河南街732号(邮编135000)
电话0435—4369223
院长:杨晋东
副院长:李玉泽
经办法官:王雪1854354910、0435-436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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