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四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齐齐哈尔市62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春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被五龙派出所警察劫持,她被铐在铁椅子上折磨三十多个小时,致使腰部遭严重损伤、手脚麻木不能自理。 “取保候审”回家后,李春华依法向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对涉案警察提出刑事控告。然而,仅两个月后,十月二十五日,她再次被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国保大队及五龙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并遭到构陷。十二月八日,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匆忙开庭,随后对她枉判四年半,将其投入女子监狱。 李春华的再次被绑架,明显带有报复性质。龙沙分局国保人员甚至扬言:“不开庭,直接送监狱。”在看守所内,李春华因拒绝穿号服而遭到上“大挂”、手铐脚镣等酷刑。她持续绝食抗议,身体极度消瘦,多次被送往齐齐哈尔三九医院抢救。抢救期间,她的双手仍被铐在床头,不允许上厕所,被迫穿纸尿裤。  “上大挂”酷刑 |
美术教师与长期病患的生命转折 李春华女士一九六四年五月生,就职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局,从事美术摄影文学创作,她是国家、省、市优秀美术教师,她的摄影作品曾在国家、省、市获奖;文学作品也曾在《散文》月刊发表。李春华曾罹患严重的低血压、颈椎病等病症,每逢夏季,靠注射葡萄糖维持身体,颈椎病严重时,出现呕吐、头晕目眩,痛苦不堪。她修炼法轮功后仅仅一个多月,所有病症不翼而飞,身轻体健。 一九九九年后长期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李春华因坚持修炼,坚持说明法轮功真相,遭到中共邪党残酷迫害。她被迫离婚、被非法劳教。在看守所、劳教所,她被铐手铐戴脚镣、关小号、吊铐、罚蹲、熬鹰、毒打和辱骂;被强制在无任何防护措施下生产农药;非法劳教期满,又被超期关押迫害十个月。从劳教所回家后,齐齐哈尔市文化路派出所警察上门迫害,她逃离时坠楼身体受重伤;为躲避迫害,被迫流离失所,被辽宁省鞍山市国保大队警察毒打昏迷,抛于荒野…… 被铐在铁椅子上折磨致重伤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傍晚,李春华因书写法轮功真相,被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五龙派出所警察李宏宇、曲永鹏、杨忠宇等绑架。李春华被拖拽到五龙派出所地下讯问室,被扔在铁椅子上。她一度出现昏迷。期间,龙沙分局国保大队头目用水泼她的耳朵,往衣服里灌水,对着她的脸吹气。  酷刑演示:铁椅子 |
八月二十二日晚,李春华苏醒过来时,五龙派出所办案警察李宏宇、崔永鹏又开始非法讯问。多年前,李春华曾被中共人员迫害致腰椎骨折,这次被铐铁椅子三十多小时,又被连拖带拽塞进车拉到医院做体检,她的腰部再遭严重损伤。 当天夜里,李春华被抬到齐齐哈尔市看守所,警察李宏宇对看守所体检人员说,她身体可好了,不用体检。看守所杨姓所长也说:咱们是哥们儿,不用体检了。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夜半,李春华被抬进211监舍,扔在板铺上。 提审中的再次伤害 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办案单位及某些所谓领导来到看守所,说是提审,他们根本没有露面。李春华被两个一同被提审的犯罪嫌疑人快速拖拽着上楼、下楼、下地下室。过程中,她俩和李春华都戴着手铐,因李春华身体的重力加之她俩手腕的疼痛,就快速拖拽李春华,尤其下楼时,李春华身体前倾,就要摔地上了,心也要跳出来了。本来腰部就已损伤,拖拽中,李春华的左后肩到前胸肌肉拉伤,左侧几根肋骨剧痛。  中共酷刑示意图:拖拽 |
当到达地点时,李春华被搀扶着也无法站立,她被抱到轮椅上,推进照相室。李春华拒绝照像,说:我入所时,没有体检,办案单位也不给治疗,照什么像?警察骗她说:大姨,你配合我们照像,马上就给你体检。李春华坚持不配合照相。他们将李春华用轮椅推回监舍,将李春华抱下轮椅时,她的四肢瘫软无力,双手双脚麻木,不能行走。李春华被抬到板铺上躺下。这时来了狱警和狱医,狱医上到铺上,用锥子之类的东西不停的扎李春华的双腿,同时问李春华疼不疼?李春华没有感觉。之后狱医又用铁条之类的铁器使劲的多次划她的脚心,她也没有反应。大夫说:这人就废了。 自此李春华天天躺在铺上,连续十多天疼痛的无法入睡,头晕耳鸣双眼通红,身体各处出现衰竭状况。骨瘦如柴,腹部凹陷,吃啥吐啥,胸腔似火,口干舌燥。上厕所需两个人抬去抬回。 要求控告与治疗被拒绝 入所第一天,李春华就要求书写控告材料、约见驻检检察官并要求治疗,但杨姓所长拒绝。她向211监舍警察宋薇提出同样要求,却被对方傲慢拒绝:“得我有时间,再逐级递交。”宋薇不履行职责,公然无视公民合法权利。 九月八日下午,李春华被拉到三九医院做核磁共振和心脏检查后,被带回五龙派出所。家属被勒索两万元后,她被以“取保候审”名义背回家。回家后,她持续吐口水、吐沫,睡觉时毛巾被完全浸湿。前三天食水不进,连冰激凌奶都吐出,只能靠冰镇饮料维持。四肢无力,左脚麻木如裹着厚树皮。 依法控告后遭报复性绑架与枉判 二零二五年九月中旬,李春华针对五龙派出所警察李宏宇、曲永鹏、杨忠宇及国保大队警察、看守所警察宋薇等人的违法行为,向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提起刑事控告: • 齐齐哈尔市五龙派出所对本人施用铁椅子酷刑,长达三十多个小时,造成腰椎疼痛不能直立、四肢瘫软无力、双脚麻木不能自理,导致生命衰竭、奄奄一息。触犯了《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构成了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故意伤害罪。 • 齐齐哈尔市五龙派出所对本人羁押超过二十四小时,触犯了最高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的第四条,构成超期关押罪。 • 齐齐哈尔市五龙派出所在本人被绑架期间,公然歪曲事实,捏造、散布谎言,攻击诽谤本人名誉,触犯了《宪法》第三十八条、《刑法》第十六条、《国际公约》第十七条,已构成诽谤罪。 • 齐齐哈尔市五龙派出所入侵住宅非法搜查,触犯了《宪法》第三十九条和《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 《宪法》第41条: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于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齐齐哈尔市看守所宋薇无视本人合法控告权利,故意拖延本人写控告材料、不给予约面见驻检检察官的行为严重失职,非法剥夺我的控告申诉权。齐齐哈尔市看守所宋薇在本人被非法关押期间,触犯了《宪法》第三十八条:公民人格不受侵犯、《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任何人不得施以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刑法》第十五条: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已构成侮辱罪。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李春华被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国保大队、五龙派出所警察绑架,国保的人声称:直接送监狱,不开庭。 李春华被劫持到齐齐哈尔市看守所后,抵制迫害,不穿号服,家人送去的衣服恶警不让穿,还被上大挂、戴手铐脚镣,她一直绝食抗议,瘦的脱相、皮包骨,曾三四次被拉到齐齐哈尔三九医院抢救,被灌食,抢救时手还被铐在床头,不让去厕所,让穿上纸尿裤。在这期间,齐齐哈尔龙沙国保,市政法委的,公安局的,五龙派出所的人都去过医院。 十二月八日,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李春华被非法开庭,随后被枉判四年半,投入监狱继续关押迫害。情况待查。开庭当天,法院如临大敌,内外布满警察。 (李春华曾遭受中共迫害的详情,请见明慧网文章《齐齐哈尔看守所狱警:“等你死了再把你拖出去!”》 、《齐齐哈尔市优秀美术教师李春华控告江泽民》 、《遭绑铁椅摧残 齐齐哈尔李春华控告涉案警察》) 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 齐齐哈尔市610头目李拥军、国保大队头目张义忠、五龙派出所, 齐市龙沙区五龙派出所:0452- 2487122 龙沙区五龙派出所所长:李宏宇 13836220500 龙沙区五龙派出所警察:崔永鹏 齐齐哈尔市看守所所长 杨姓所长 齐齐哈尔市看守所狱警 宋薇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法委书记:赵荣启 0452-2338855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法委副书记:孙天齐、李黎辉 龙沙区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刘艳 2331477(办) 龙沙区维稳办 2335552(办) 龙沙区政法委各办公室 2338855(办)2331485(办)2335050(办)2347999(办) 2426558(办)2331477(办)2331471(办)2331445(办) 2331431(办)2335552(办)2331431(办)2331431(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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