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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女子监狱的“转化”迫害手段与典型案例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用监区。新入监的法轮功学员都会被集中关押在八监区,强制“转化”,逼迫放弃信仰。八监区的迫害手段主要包括精神摧残、肉体折磨与高强度奴役劳动。

一、强制“转化”:精神与肉体双重折磨

法轮功学员一入监,首先被逼迫签写所谓“五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检举书”。这些内容完全违背学员的信仰与良知,在大法修炼中都曾受益的学员没人愿意签五书,被迫签“五书”的人都非常痛苦,心里承受很大的压力。

监狱要求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因此利用想减刑的刑事犯作为工具,对学员实施精神折磨与肉体虐待。许多手段都在背人情况下进行,阴狠、隐蔽、无耻。

每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身边都被安排两名刑事犯(称“包夹”),全天候跟随监视,包括吃饭、上厕所、洗漱、会见亲属等。包夹不仅监视,还充当打手,以隐蔽方式辱骂、体罚学员。

二、坐“小凳”:最常见的酷刑

所谓“小凳”,只有几十公分高,凳面凹凸不平,学员只能蜷曲着腿坐着,臀尖勉强着凳。许多人坐到屁股溃烂,包夹还会往凳面撒盐加重痛苦。

坐小凳的时间从清晨四点到晚上九点。包夹可随意限制喝水、上厕所,甚至完全禁止。身体稍有弯曲,就会遭到手怼、脚踹、掐脖子等体罚。

刘桂杰等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一)刘桂杰:五十天坐小凳致臀部溃烂、血压高达220

公主岭市法轮功学员刘桂杰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被警察绑架;同年八月二十五日被公主岭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一月被送入吉林省女子监狱,关押在八监区102监舍。

102监舍监舍长郭丽华情绪化管理,不让上厕所是常态。杀人犯张启迪作为刘桂杰的包夹,不让她喝水、不让上厕所,连吃药都只给一点水。她甚至会在别人上厕所时半途把人从蹲坑拽起来。

刘桂杰每天从早上四点到晚上九点被逼坐小凳,腿必须弯曲、手放膝盖、腰必须直,不准动。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坐小凳时还必须反复观看污蔑师父、污蔑大法的录像,被逼背三十八条监规,背不下来就罚、不准洗漱、被辱骂、逼写污蔑之词。

第三天,她的屁股就破皮;几天后开始溃烂,站起来时血水直流。裤子被血水浸透,干了湿、湿了干,硬得象板子。血压高达220的情况下,她被逼坐了整整五十天。

被迫“转化”后,她被转到八监区十号监舍,每天被逼上大课堂,从早上七点半到下午四点看录像,晚上七点看新闻,不准闭眼。一周必须写一次诋毁大法的思想汇报。

两年后,她臀部溃烂处才完全结痂,愈合后只剩一层薄皮贴在骨头上,臀尖留下两个黑色印记。

(二)被迫下队干奴工:高强度劳动、极限压榨

二零二五年四月,刘桂杰因无法承受精神折磨,申请下大队干奴工。她明知身体支撑不住,也不愿继续违心诽谤救过她命的大法。

五监区的奴工从早七点干到晚六点。上厕所只有四个时间段,赶工时缩成三个。中午吃饭只有十多分钟,许多人吃不饱。劳动强度极大,完不成任务就不准订监狱超市的高价商品。

监狱伙食极差,肉没有肉味,面没有面味,吃的是陈化粮。检查团来时,为避免暴露,午饭会被故意推迟。

订的大货都是临期食品,吃不完会被没收并扣分。分数是减刑关键,扣分意味着半年不能减刑。管教亲口说:“想减刑得扒你们一层皮。”

五监区的奴工几乎都是60岁以上,最小的也有62岁。许多法轮功学员在家庭与社会双重压力下承受巨大痛苦。

(三)其他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 赵淑宇:高血压严重,在车间做服装传递,因必须不停奔走,常常晕倒在地。
• 李红(45岁):三个月高压下不“转化”,坐小凳致臀部溃烂,包夹往凳上撒盐,痛得难以言表。包夹暗示下给她多吃饭,却不让上厕所,她被逼得尿在床上。
• 刘姓学员:不“转化”,被迫害到大肠头都蹲出来。包夹喷辣椒水、在走廊拖拽她,多人抬着去医院。
• 刘敏杰(十监区):被迫“转化”后仍遭包夹打骂。包夹王某抓阴毛、掐乳房、拽头发、拧耳朵、踹凳子、往衣服上倒凉水、用纸壳板砍鼻子、冬天开窗冻、不让盖棉被。

(四)八监区007室:最残酷的“转化”黑室

所有不“转化”的学员最终都会被送到八监区007室。监舍长代玉(外号“大马牙子”)极其阴毒,她最恶劣的手段是把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塞进学员裤子里,伴随肮脏辱骂,逼迫学员精神崩溃。

被送到007室的学员,99%被迫“转化”。

代玉长期做这些卑鄙之事后,容貌越来越丑。善恶有报是天理,等待她的只能是无休止的偿还。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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