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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阿城区社保中心欲勒索七旬老太十八年退休金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一日,哈尔滨市阿城区72岁法轮功学员蒋益芬,收到阿城区社保中心的“决定书”。该决定书无端指控蒋益芬十八年的合法退休工资为“多享受”,并威胁她全数退回,总额三十六万。目前,蒋益芬已用书面形式向阿城社保中心提出异议。

一、修炼真善忍 两遭冤狱

蒋益芬,今年72周岁,她是黑龙江龙涤集团(原黑龙江涤纶厂)退休职工。她从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大法,身心受益。

蒋益芬坚持修炼真、善、忍,曾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阿城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刚进黑龙江女子监狱,她被扒光衣服,侮辱式检查。在集训队,她每天早上四点起床,晚上十多点钟睡觉,手脚红肿了,脚焐烂了。一次,她被狱警戴上手铐,绑在暖气管子上,蹲不下,站不起来,长达七、八个小时。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蒋益芬刚跨出监狱大门,就又被城北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逼着按手印、照像。

这场迫害给蒋益芬和她的家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蒋益芬的孩子经常被从课堂上叫出去非法审讯,如,“最近你妈又干啥了?都跟谁联系?”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蒋益芬再被绑架,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再被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二零二五年三月二日,蒋益芬走出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二、已被剥夺养老金三年 再遭无端指控和勒索

1. 阿城区社保中心无端指控蒋益芬“多享受”自己的养老金

二零二六年五月七日,蒋益芬接到阿城区社保中心“要求退还多享受社会保险告知书”。

蒋益芬是黑龙江龙涤集团(原黑龙江涤纶厂)退休职工。退休养老金本属于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是职工应得合法收入的一部分,是其一辈子辛勤劳动的成果,绝非谁的恩赐,只不过由社保机构代为管理。任何剥夺养老金的行为,无论打着什么名义,根本上都是非法的。蒋益芬老人也是合理合法的拥有自己的养老金,没有“多享受”之说。

阿城区社保中心在所谓的“告知书”中称蒋益芬“多享受”了养老金,是对她的无端指控,没有法律根据,也是不负责任的。

2. 阿城区社保中心再欲勒索蒋益芬十八年退休养老金

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一日,蒋益芬又收到社保服务中心“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该“决定书”仍无端指控蒋益芬老人“多享受”了她自己的退休养老金,强制要求她退还自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年全部退休工资,总额三十六万(360440.42)元。

蒋益芬被告知,如不服从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阿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决定,阿城社保中心企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蒋益芬老人已用书面形式向阿城社保中心提出异议。

3、蒋益芬已被非法扣发三年退休养老金 生活窘迫

自二零二三年五月,蒋益芬的退休工资就已被阿城社保中心扣发,至今已三年余。目前,她生活非常窘迫,她丈夫是企业退休职工,退休金很低,需要她女儿定期补贴以维持生活。

而阿城区社保中心在无任何法律支撑的条件下,强行掠夺蒋益芬老人的退休工资,违反了《宪法》第四十四条、《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蒋益芬老人因信仰真、善、忍而遭中共迫害的更多细节,请见:《哈尔滨市七旬蒋益芬被非法判刑三年入冤狱》《中共恶人的罪恶 不会被岁月掩埋(六)》

(责任编辑:蒋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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