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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阜新市公安局各级警察的公开信
原刑警高雨民被迫害致死的反思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阜新市公安局各级警察:

你们好!

高雨民这个名字相信你们一定都不陌生。关于他的事迹在当地警界可以说无人不知。高雨民曾是你们中的一员,他从一个兢兢业业工作的刑警,到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就被残酷折磨被迫害致死。

高雨民原是阜新市公安局刑警队警察,从警时间长达二十九年,曾因抓捕杀人犯立过二等功。早年他因相信中共对法轮功的污蔑宣传,也参与过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然而在接触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他看到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坚毅与官方宣传完全相反,这让善于独立思考的他开始反思。一次,他在家门口捡到法轮功真相传单,了解到法轮大法是真正的佛法,而迫害是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出于妒嫉发动的。这让他受到深深的震撼!他由此敬佩法轮功学员的勇气,秉持着人对光明和美好的向往,最终他自己也走入修炼。

修炼后,高雨民以真、善、忍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戒掉一切恶习,在家里,他照顾患精神病十多年的妻子无怨无悔,孝敬母亲也有目共睹,在外乐于助人,谁家有事需要他时都热心帮忙,从不摆架子,邻里皆称他是个真正的好人。

就是这样一个心向真、善、忍的好人,因为把法轮功被无辜迫害的真相讲给世人,就被两次非法关押,并在被关押期间遭到来自阜新同行们的残酷迫害:拳打脚踢、野蛮鼻饲灌食和打盐水等摧残,高雨民不气不恨,仍然利用一切机会给警察写劝善信。跟他们讲自己也曾是一名警察,原来也被官方宣传蒙蔽过,现在才明白“真、善、忍”是宇宙大法,是做人的根本。高雨民善劝他的警察同行们,千万不要助纣为虐,让他们记住法轮大法好。在高雨民绝食反对对他无辜迫害的二十多天后,身体吐血、便血,身体极度虚弱,监狱医院检验报告显示十五项指标不合格,肾衰竭、肝肾受损,并且已伤及心脏,视力模糊、意识不清、经常昏迷,已被下病危通知。就是这种情况下,毫无人性的阜新市政法委还授意,将高雨民强行送往沈阳第一监狱。在监狱,高雨民经历了电棍电击、关小号,暴打等酷刑,器官多处衰竭,意识不清。后又被注射大量破坏中枢神经的毒针。家人万分着急,多方奔走,想接高雨民回家医治。即使这样,沈阳第一监狱勾结阜新政法委,在高雨民被酷刑迫害得几乎没有生机、可以认定即将死亡的情况下才放他回家。回家几年来,生活一直不能自理,他精神恍惚,时而四肢抽搐。阜新政法委知道自己干的这些事违法,更没有人性,所以对高雨民家严密监控,威逼利诱,严防消息外泄。

2026年7月19日,高雨民在长期中毒折磨后含冤离世,终年59岁。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阜新市的警察们,高雨民是你们的昔日同行,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就被酷刑迫害至夺去生命! 真善忍有什么错?!法轮大法教人强身健体,提升道德,有什么错?!真、善、忍是普世价值。高雨民屡遭迫害,仍不改初衷,这种对信仰坚守的本身,那是对人类良知最深的守护。在当今谎话遍地,人情冷漠,唯利是图的社会中,谁不希望身边的同事、邻居、朋友是一个真诚无私、与人为善的按照真、善、忍做人的人呢?象高雨民这样的法轮功修炼者,他们为什么坚守信仰,无惧无畏?因为他们光明正大,坦荡无私!他们才是光明的使者,他们为你而来。

反观中共,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小官员们贪污腐败、官商勾结、吃喝嫖赌。两相对比,谁才是邪教不言而喻。迫害真善忍的才是真正的邪教!

其实,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律只惩治行为,不惩治思想。中国法律没有一条说法轮功是邪教,国务院和公安部(公通字[2000]年39号)的文件认定了十四种邪教,根本没有法轮功。这 个文件在2000年、2005年、2014年公布了三次,都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2011年3月1日,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五十号令,其中的第九十九条、一百条明确废止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这明确表示,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的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

再说说国际社会的形势。法轮大法目前已经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2025年,美国众议院一致通过了《法轮功保护法案》;2026年,又通过《法轮功与活摘器官受害者保护法案》,将以立法的方式,对中国参与和协助活摘器官的人实施制裁,包括冻结其在美资产、禁止入境美国、注销签证,最高处以100万美元罚金和20年以下监禁等,并带动其它国家效仿,形成类似的制裁机制。

警察的职责是保护一方平安。去抓一些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只能让社会更加不稳定,你们说这是在做好事吗?各名警察,你们在抓好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迫害法轮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们理解你们是去执行命令,可是你的上级让你抓人时,有没有给你红头文件?《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谁干的谁负责!将来清算的时候,可没人替你担责。所以一定要多个心眼,给自己留条后路。

其实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不仅违法,更违背天理。全国各地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不在少数。就说阜新本地的,说起来大家都熟悉:于洋(报应已牵连家人)、栾利民(政法委书记,癌症),刘思伟(国保大队长,肺癌)、王鹏(病退二线)、包福顺(阜新县国保大队长、车祸惨死),孟庆岩(细河区四合派出所所长,心肌梗死猝死)、王海滨(原清河门河西派出所所长、胰腺癌,难以忍受病痛跳海自杀)……天理昭彰,迫害善良的一个也跑不掉,老天都给记着呢。

也有一些明智之人,遇到这些“损人不利己”的任务时,不盲从,不莽撞。例如,某地一位公安局长,让安排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上级出示“红头文件”,结果心虚的上级不敢出。某地一位法官,不愿枉判法轮功学员,叫逼迫他的上级和“610”人员签字,说只要有人先签字,他再判,结果没有一个人敢签字的。

某地一个“610”主任说:“我对法轮功是出工不出力,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又不干坏事,总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参与迫害做坏事,法轮功平反那一天,我脱不了干系,自己犯罪不说,还连累我全家老少。”某市有远见的领导,对迫害法轮功的上级指示也是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有的警察看见法轮功学员给人讲真相、劝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故意绕道走开;有的派出所警察接到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法轮功学员,他们出警把法轮功学员接走,然后途中再把法轮功学员放了;有的法官、检察官接到法轮功的案件,不起诉、不判刑……

这些人,有的避灾免祸,有的本人事业顺遂,有的福泽儿女,得到善报的俯拾皆是。佛教的经书中说:“给僧人一碗粥,都是功德无量。” 这些保护法轮大法的公职人员,都得到了神佛的护佑,得到了相应的福报,

希望你们在职权范围内,用各种方式帮助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善待他们就是善待你们自己。你的选择关乎你自己和你的家人,支持善良,必将得到好报。

真心为你们好的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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