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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74岁老太刘艳春仍被非法关押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网吉林消息)长春市74岁的独居老太刘艳春,七月十三日上午被长春市二道区泉眼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抄家,她当天就被送到长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管理中心(在长春市苇子沟),刑事拘留三十天。

据悉,泉眼派出所警察四、五个人藏在刘艳春家楼道里,她早上外出一开门的时候警察闯入家中开始抄家,抢走大法书,电脑、路由器等私人物品,还有一千三百多元现金。这些警察没穿警服,没有搜查证,没有出示任何法律程序。

家属为刘艳春聘请了律师,在七月二十八日会见了刘艳春。刘艳春告诉律师,自己是一个人居住,平日深居简出,不与人来往。但是警察却给刘艳春扣上“法轮功据点”的帽子,意欲加重迫害。律师去泉眼派出所了解情况,警察不告知办案人,只说姓韩。律师问联系方式,警察只告诉派出所值班座机电话,并说是二道区国保支队的统一命令抓人,他们只是具体实施。

家属多次打电话给泉眼派出所,接电话警察不答复家属,反复询问家属的姓名、电话,称接到很多电话来询问刘艳春的情况,无法确认是否是家属,要求家属到派出所见面确认身份。家属告诉警察自己的名字,警察继续追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并威胁说,“你来吧,到我们派出所来,来了一起抓起来,进去陪刘艳春吧!”

现在刘艳春还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管理中心(长春市看守所、拘留所都在这里)已经四十多天。

刘艳春一九九六年离婚后,身心俱疲、神经衰弱、甲状腺瘤等身体和心理的疾病使她处于人生低谷;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修心向善,很快变成一个健康、乐观的人。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三年她被长春市公安局三名警察吊起、殴打,造成终身残疾;二零一二年被冤判两年,在监狱遭受酷刑;二零二二年被停发养老金。

现在,七旬独居的刘艳春只是因为到了七月这个敏感日,再次失去自由。善良被诬,好人被害,这是国家的悲哀。请海内外正义善良人士关注。

长春市二道区(不是莲花山区)泉眼镇派出所
警察 王世主手机号:13756536655
办公电话:0431-81355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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