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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乔庄看守所对待大法弟子的种种暴行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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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8月22日】(一)

我和其他功友6月25日去天安门证实大法、宣传大法时,被无理抓回当地派出所,他们对我们进行了恶毒打骂后,就送我们到乔庄看守所。在这里,我们被分到不同号里。

一进门,号长(一监室犯人中的组长)就开始教我们《规矩》。《规矩》就是蹲(两手前伸,身半蹲)、飞(弯腰、俯首、背和手心贴墙)和走板(室中每一犯人都拿一块鞋板打屁股或其他地方),从此开始真正的监狱生活。

第二天,我们根据监规中的“不准打骂、体罚、侮辱、虐待”条文向管教反映,得到的结果是把我们中二人带上手铐和脚链,导致他们手脚红肿、走路弯腰、睡觉难受。有的回号后,号长大加殴打。

我们不是犯人,他们用这种方式对待我们,我们就以绝食来抗议、来捍卫大法,这就更触动了他们那根魔性的神经,从而将高达2000多伏的电棍电弟子的脸、牙、嘴甚至眼睛,还有脖子和胸部等,有时可闻到一阵阵电时的皮肤烧焦味,有的功友被电得脸部完全变形,眼珠都凹在肉里了。

我们还见到对不愿说出姓名、地址的外地弟子,管教就让号长用鞋底往弟子脸上打,有时甚至可辨出脸上鞋印的痕迹,有时脸上的皮肤都打没了,肉直接露在外面。打屁股也常要打到淌血,看到他们身上到处青一块紫一块,惨不忍睹。更有甚者,它们用手捏妇女乳头转圈,完全是流氓行为。

这就是我所见的邪恶之徒所制造的人间地狱。

(二)

我曾以“涉嫌”之名在乔庄拘留所拘留了30天,关押在西监5号。这30天中,我看到并亲身经历了人间最邪恶的一面,这里是人间地狱的活标本。

到看守所那天中午,我和另外几个人被一个姓田的女班长带到西监5号,在筒道里不知谁说了一句话,那天班长上来就打,嘴里还一个劲地说:“我不是打你,我在教你规矩。”刚进到号里,那个田班长就说:“脱衣服,从里到外都脱。”大牢头和二牢头也跟着说。有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没脱,那个田班长二话没说就踹一脚,嘴里还骂着。从我们功友兜里搜出20元钱,田说:“你这钱不登记了,就没收了。”(无收据)。都搜完后,田对大牢头说:“都好好教教规矩。”这个所谓的规矩就是不同的打骂体罚方式,有飞着的(头低下去,把胳膊抬起来,手心贴墙。这个飞着时间长一点就容易晕过去)、有蹲着的(双手向前伸直半蹲)、走板(就是打人)等。等田一走,二牢头就说;“都到外面站着去。”那时正是中午,气温达38℃左右,她们让我们站太阳下,一站就是一、两小时,有一个比较胖的功友晕倒了,有人要帮她,二个牢头不让,说死不了就行。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受尽了她们和警察的打骂、酷刑的折磨。

通州看守所领导不但指使犯人打人,他们还滥用私刑,目无国法。

1. 趟链子:是把手铐和脚镣配合起来折磨人的一种酷刑。脚链:是自制的,分两种重量,用约粗16-18mm的铁条弯成圆形套在脚脖处,用螺栓或锁固定封口,中间用250mm长的铁链连接
手铐:也是自制的,中间有一销子,连接两个粗8-10mm的铁条弯成的圆形也用螺栓或锁固定。
趟链子还有多种形式如:

1) 脚上趟脚链,胳膊背到后背用手铐铐上。这种酷刑使你晚上根本无法睡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过一、两天,手就会肿得象面包一样,脚也磨破了。就在这种情况下,还时加打骂、电刑,而且6-7个警察同时电一个人。

2) 脚上趟脚链,把一只手铐上,另一边铐在脚上。这样走路不能直腰,睡觉只能保持一个姿势,很多事情不能自理。但他们还要逼着干活,打骂、电刑时有发生。

3) 脚上趟脚链,一只手从脚下穿过与另一只手铐在一起。这样走路都很困难。而且想个招就治你,从床上生往地下拉人,人失去重心,膝盖磕在地上,皮肉开花。除以上三种外,她们还有别的方式,不一一列举。她们说趟链子都是所长签字同意的。

2. 电刑

有一次,潘长春副所长带队,还有马科长,一个女班长,赵管教、4个警察、4个劳动号(犯人)。其中女班长、管教、警察各拿一根电棒,让4个劳动号(男)把某某(女)按倒在地,然后4个男警察同时电脸、牙、脖子、头部、腋下、胳膊、腿,最无耻的是他们竟然把衣服撩起来,说是电身上的穴位。这明明就是明目张胆的流氓行为。副所长还说15分钟一个疗程,最长的电两个多小时,脸部都电糊了,两只眼睛肿得睁不开,电得小便失禁。她的脚上还上着链子,手上还铐着手铐,身上没有一块好地方,如果不是我亲眼看到,我真不敢相信这是人民警察干出的事情,他们还是人民警察吗?!

早晨没有吃饭,就从号里拉出来,站在筒道里用头顶着墙,找几个劳动号看着,要站不好,上来就打。一直站到下午3点多钟才让进号,没吃饭、没喝水。

3. 插管

国家明文规定禁止插管,而通州看守所公然违反国家规定。插管也是由潘长春副所长带队,马科长、赵管教、5个男犯人,把人拉到筒道里,4个男犯人强行把人绊倒躺在地上,两个犯人用脚踩着腿,两个犯人用脚踩胳膊,另外一个犯人揪头发,一人从鼻子往里插管。被插的人要是呕吐,他们就用一根绳兜住嘴在脑后系上,说是带“嚼子”,还说要是吐出来就用针管吸起来再灌进去。灌的时候用一根约100mm长30mm粗的针管。一般一次灌10-12管。有的人一天灌3次。他们拿人命当玩笑,灌完一个人,他们说再来一支,根本不把弟子当人看。灌的东西有牛奶、十滴水等,放上过量的盐。人的胃承受不了。每灌一次要20元,说是管子钱、牛奶钱。有的人没有钱,他们就用一根管子给十几个人插。真是惨无人道。灌完后回到号里还要逼着干活,稍不随意,就给你走规矩。号里有监视器,号内的一切都在警察的视线之内。而管教、所长还对牢头面授机宜。回来后牢头就象得了尚方宝剑一样,有恃无恐,大打出手。牢头无耻地说:“不是我要打你,这是看守所的规定。打你是我的工作,我也是犯人,我也得听人家的。”

在这30天里,人间地狱走一回,真是噩梦一场。

我要控告看守所,一、私立规章,滥用私刑;二、所长、管教指使犯人打人;三、警察打人、四、侮辱妇女、五、违反国家明文规定,目无法纪。

我们是法制国家,警察打人是违法的,其行为非常恶劣,严重破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

为什么通州看守所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为什么通州看守所不见“青天”?我要求严肃查处指使者和打人凶手,严肃法纪。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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