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要以法为大 排除同修间“情”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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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6月27日】这几天我接连不断地遇到过心性关,其中的一个心性关,我花了好几天才过去。事情是这样,当我知道一个同修在大法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于是我打电话提出想帮助她,她也同意了,并向我表示感谢。可第二天当我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时,她却对我非常有意见。

当时我对她的态度并不感到生气,并意识到要向内找,于是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心里开始有些波动;在发正念时,思想也静不下来。我知道自己的某个执著心起来了,所以就一直在向内找,可是找了两三天也没找到,心里依然是想起这事就别扭。于是我就开始顺着我最初的出发点开始找。

在一次学法中我突然明白了,我当初的“想帮她”这一念,表面上看是为了别人考虑,是想帮助别人,但实际上是犯了概念性的错误,不是我帮她,而是她以及少数的几个同修在这方面一直在帮我们大家默默地承担着本应我们每一个大法弟子共同承担的责任,相比之下我为自己竟如此心安理得地接受感谢而感到愧疚。找到原因所在后心里平静了许多,但在内心深处依然有一种难以明状的感觉,在见到她时,总感到我们之间好象隔着一层什么,我意识到自己并没找到真正的执著心所在,并没在法上认识法,我只是用常人式的方法找到了一个心理上的平衡点,并没解决根本的问题,致使类似的情况多次出现。我知道这是一个隐藏很深的一个执著,过去一直没有解决,现在是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了。

一天晚上我接通了一个同修的电话,在电话中我们谈了很长时间,在听她说完不久前她经历的一个心性关考验时,我突然看到了长期困扰我的这颗执著心,就是这个“情”字。我自认为这个情我已经放下很多了,但却忽视了与同修之间的这种“情”,其实旧势力的安排就是利用“情”来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从陌生到相识到共事,不知不觉中我们同修间也被这个“情”所困扰。“情”,它的实质是为私为我的,人心也最容易被情牵动而丧失理智,同时它还具有排他性。我们时常发现,当我们面对一个不认识的人或是一个常人时,我们通常能表现出大善大忍之心,可是当我们面对的是我们自己的亲人、朋友或同修时,我们却表现得缺乏慈悲、耐心和宽容,特别是当遇到矛盾和争论时,我们则总是以大法为借口,固执己见,总希望对方能够理解和妥协,而不愿改变自己,或者被情带动着附和着做一些事情而忽视了大法的严肃性。就是由于这个情的存在,它障碍着使别人不能进入到我们的慈悲场当中来,致使矛盾得不到及时的化解,这也是最容易被魔所利用的。而只有被大法同化后所产生出的洪大的慈悲,才是真正无私无我的,才能将一切都善解。所以有这个情在,从高层次的理来说,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是无益的。“人要跳出这个情,谁也动不了你,常人的心就带动不了你,取而代之的是慈悲,是更高尚的东西。”(《转法轮》) 只有慈悲才能产生出“洪大的宽容,”和“对一切都能善意理解的状态。”

“人一生出来就被这个情泡着,它是浸透你一切细胞的,三界内所有的分子与细胞都被它浸透着,所以修炼中就很难摆脱。修炼的人,你要放不下这个情,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人的行为。其实,重情就是在维护这个情,你就是常人;你要能放下它,你就不在它其中,就是神。” (《法轮佛法(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当我明白了这层法理后,我突然感到我的心胸一下子被扩大了,与同修之间的隔阂也完全消失。

其实这个“情”不光体现在人与人之间,方方面面都会体现出这个问题,我们只有充分地意识到它,不受它的左右,我们才能真正地从人中走出来,才能以更加纯正的心态投入到正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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