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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七农场大法弟子尹玉珍被多次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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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9月23日】我是黑龙江省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大法弟子尹玉珍。1999年7月21日晚11点多钟,总场书记三人到我家威胁我不许炼法轮功,要炼就开除党籍,还派人经常到我家骚扰,黑白24小时对我进行非法监视。

2000年11月4日,因向世人散发真相传单,我被当地公安局非法关押21天。我与功友同时被关押到当地看守所。当地公安局杜晓林带十多个人到我家非法抄家,强行抢走大法书和资料。抄家时没有向我们出示搜查证明和拘留证明。看守所还非法扣了我伙食费600元。

2001年3月份当地公安强制给我办洗脑班,由于我坚决抵制,最后被开除党籍。

2001年7月9日,五九七农场公安局3个警察开车到我家,叫我去公安局谈话,10分钟就行,然后再开车送我回家。我平静地说:“我不去,有话在这谈。”警察说:“我们是执行任务,你要配合我们。”我说:“我也没做坏事,我就是炼法轮功,强身健体,做好人好事,有什么不好的?有什么话可以在家说。”警察说:“你不去,我们不好交代。”我当时想,去就去能怎么的,就上车了。

到公安局一看,有两个同修已经在那儿了。一会儿又送来两个一分场的同修。已经是下午2点多钟了,也没有人跟我谈话。我就说:你们有什么事说呀,人都哪去了。他们骗我说十分钟,现在都两个多小时了。有个片警过来说:“喊什么,等一会儿。人还没到齐呢。”这时又抓来两个同修。他们就开始逐个审问:法轮大法好不好?还炼不炼。我们的回答是一致的:大法好,继续炼。就这样,一下午也不让我们回家。

那天,天下着小雨,我们都穿着短袖衣服,薄裤子,有点冷,老天都在为好人鸣不平啦。快7点了,公安局代理副书记邓玉琴,买了几个馒头,还有一盆菜,叫我们吃饭,我们五个同修谁也没吃。警察把我拽上车,送到了管局看守所,连行李也没有,我们就在铺板上。这个监号里有个女子(没有修炼),因为上访被关在这里。我们就给她介绍法轮大法,讲法轮大法学员怎么按真善忍做人的。她被感动了,说:“我回家也学法轮功。”我们一到看守所就开始绝食抗议对我们的无理拘留。管教让我们吃饭,我们说要见五九七农场公安局的领导。管教说你们先吃饭,我们给你们联系一下,叫他们来人,你们再谈。

五天之后,公安局来人问我们还炼不炼,我们一致回答:炼!这样他们就不放我们。由于人的观念在挡着,饿得挺不住了,就吃了。几天之后,我们意识到应当坚决抵制对我们的迫害,于是又开始绝食。绝食20天后,我们被放回家了。公安局借机勒索我们,总计:3200元。来回的路费让我们自己掏钱,每人30元。公安局非法关押我们71天,每天两顿饭,一个馒头一碗汤就收15元,伙食费共计1050元。公安局还强迫我们每个大法弟子交押金5000元,没有钱用房产证、用工资顶;每天三次签到;还要家人也签名。我都65岁了,没有工资,就靠老伴的退休金生活。如今用退休金顶了押金,我和老伴生活十分困难。

我的老伴和儿子都是修炼的人,也多次遭到当地公安局的迫害。2001年7月份我的儿子王宝禄进京请愿,后被当地公安局政法委非法判劳教三年。在看守所里,一次我儿子被管教武警拉出去毒打,我们五九七农场的功友和八五三农场的功友20多人都站出来大喊“不许打人!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所长陈秀带着武警管教把监号门打开,对我们大打出手。

尽管恶人逞凶一时,也动摇不了我修炼法轮大法的心。无论生活多么艰难,我也要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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