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过讲真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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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0月10日】今年5月28日,我骑自行车上班途中,突然被横向来的一辆轿车撞倒。我立即想起师父在《转法轮》中说:“咱们就讲,好坏出自人的一念,这一念之差也会带来不同的后果。”我是大法弟子,应该守住心性,我缓慢地站起来。司机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他和乘车的一男一女下车后,看看他们的车,非常不高兴地指责我:“为什么不看信号灯,把我这新车刮坏了怎么办吧?”我这才意识到是我闯红灯了,可当时为什么没看信号,我也记不清了。只见他的车门有两道划痕,一定是自行车倒地时划的。我向司机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一位围观的老太太有点气不公,三次提醒我:“好好看看自己,脊梁骨摔坏没有?”我明白老人的心意,但我是大法弟子,绝不能赖人家。

这时围观的人多了,有两位男士非常气不公,相继与车主吵了起来,我只好劝围观的人,说这事怨自己。尽管我再三赔礼道歉,乘车的男人仍是质问我车坏了怎么办?可又不说具体赔偿法。交警过来了,了解了一下情况,问司机怎么办?乘车的男人说:“这是单位的新车,给点钱好交待呀。”我说:“那你说个数吧。”男人说:“给50元吧。”围观的人都愤愤不平,不让给。我只觉得那么多人围观不好意思,恨不得马上离开,所以立即把50元钱给了那个乘车的男人。交警见我疲惫的样子,劝我到马路边的石基上休息会儿,我没听,推着车子离开了。

路上走着,腰胯部微微有些痛,后车轮也瓢了,但庆幸师父救了自己的命,自己也守住了心性……想着想着,忽然觉得不是滋味:我怎么把讲清真相的事给忘了?交警让我到马路边石基上休息,围观的人肯定会跟过一些去,他们对我今天的举动不理解,要问一些问题,这不是讲清真象的好机会吗?我怎么把这个机会失去了?越想越内疚,心想再有机会说什么也不能忘了讲真象了。先前庆幸的心情没了。

五天后,下班回家,见离我被撞处不远的人行道上躺着一中年妇女,跟前无人。我立即下车,见那女人在抽搐。我一个人不敢太近前。一会儿过来两个小伙子,我请他俩帮我把这女人扶起来。起来后,她站不稳,不能走,但意识清醒。我们把她扶到一楼前的台阶上,让她坐会儿。她说地湿,她有类风湿病,不能坐湿地。我急忙让小伙子把我车筐内的雨披拿来,垫到地上,扶她坐下了。围观的人渐渐散去了,只剩下两个小伙子和我照料她。这时我意识到,讲清真象的机会来了,再不能失去这个机会了。我们提出要送她回家。她因种种的家庭情况不让我们送到家,可以送到她家楼门口。没到她家楼前,她又停下休息,这时我们谈了起来。她说她有心脏病、类风湿等病,吃药也不好使,我说那就炼功吧。她问什么功,我说法轮功。她一听说是法轮功,当时吓得手乱舞:“哎呀,你怎么炼法轮功呀,烧的那样呀,自杀呀……我的朋友炼法轮功被抓进去了。”我向她和一起同我送她的男人说明“自焚”、“自杀”、“杀人”都是假的,都是江XX的造谣诬陷,专门抹黑法轮功的;同时讲了我自己炼功身心受益的经历。我说:“我若不炼法轮功,遇到你这种情况绝对不会管的,更不会把我的雨披垫到地上让你坐。”他们都表示赞同我的说法,对法轮功有了好的看法。那个妇女表示对我感谢,我说别谢我,应谢我师父,是我师父教我们按“真善忍”做人。她说她是信主的。我说信什么无所谓,只要知道大法好,法轮功是受迫害的,你就会有个好的归宿;你若真想炼的话,什么病都会好的。后来她接受了,还比划结印的动作,我给矫正动作,并说愿意学可到我家炼。

离开这位妇女后,我心里觉得很充实,今天没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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