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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水妇教所非法敛财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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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2月29日讯】我因炼法轮功,2001年被非法判劳教,关押在广东三水妇教所。现在就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揭露妇教所是怎样在被关押者身上榨取钱财的。

三水妇教所把被劳教人员编成四个大队,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编在第二大队,当时每个大队都有500多人。该所建有合为一栋的四个大工房,强迫关押者做各种出口美国等国家的手工产品,当时由姓孙的大队长主抓。对于法轮功学员,因为恶警要完成上面分配的所谓转化率,所以对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主要是昼夜不停地施行精神迫害,强制洗脑;对其他被逼妥协写了所谓“三书”的人,也被经常强制去参加“学习”(听恶警“讲课”,多数内容都是污蔑法轮功的)等等,劳动任务相对来讲少一点。二大队每月劳动收入约7-8万元。其他三个大队的关押者每人一天劳动16小时以上,每人每月要完成500元以上的生产任务(完不成则要被体罚,然后再交钱抵任务),估计这三个大队每月收入至少80万元(这是她们内部提供的数字)。照此计算,妇教所一年榨取被关押者的劳动收入上1000万元,而成本只需付一点照明用的电费和劳动者饮用的、冲厕所的水费。

劳教人员用餐的饭堂内有一小卖部,这里的物品价格比市场要高出好几倍,比批发价格就更高。如:一卷手纸卖3元(批发价约7-8角);一条小号牙膏卖5元(市场价不到2元);四个苹果或四个梨(个头一般大)卖10元(装在一塑料袋内,至少买一袋);四个鸡爪(就剩爪子)卖5元;一个鸡(约2斤)卖25元;一杯(一次性用杯,不大)紫菜汤或其它汤卖5元;5张面额8角的邮票加5个小信封(邮局售价每个1角)为一套卖6元;一本信纸(30页材料纸)卖3元;一袋卫生巾卖10元(市场价约3元)……这里伙食极差,多半是一点凉薯或蓊菜盖在饭上,菜中几乎没有油。所以劳教人员就不得不买他的高价菜。而日用品也不能少。有钱的有时一月花到几百上千元。按平均每人每月花150元算,减去成本(只算售价的三分之一),估计小卖部一年赚钱约250万元。

还有妇教所规定必须买的东西,如劳教服(夏、秋、冬装),一个简易塑料质地的箱子,塑料凉鞋、拖鞋,塑料桶,塑料凳,席子,被子,枕头,枕巾等,买这些物品每人被扣去1000多元,甚至有的扣了钱不发物品,或将解教人员留下的东西再发给新来的(妇教所规定有些物品出所时不能带走,如箱子、席子、被子等)。不断有劳教人员出所或解教。估计此项(除去成本)一年约剥削学员150万元。

妇教所允许学员节日给家里打电话,当然有干警在旁监听,只能用普通话讲。一次通话最多5分钟,收费5元。此项收入一年也可达几万元。

解教时每个人交50元解教费、5元通知家属的电话费。这项不容易计算她们的年收入。仅2001年初,妇教所关押着2000多人,只这些人的解教费就达10多万元。

其它的情况,不一而足,估计一个小小的三水妇教所一年敛财不下2000万元。

对于妇教所狱警如此敛财,有多位在押人员多次向其提出质问,但她们对问题避而不谈,反将提出异议者警告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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