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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厅职工医院原副院长叶保福等遭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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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1日】1、叶保福,云南省林业厅职工医院原副院长。因向上级写了7封反映法轮功的真相,被非法抓捕,判劳教2年,其女儿也被非法关押一年。去年8月就已到期,但劳教所以“不转化就不放”为由,到期不放人。叶保福为抵制超期关押,绝食20多天,身体极端虚弱,现情况不详。

2、周模方,云南省林业学校副教授,周教授的妻子亦为云南省林业学校教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和平地向广大被谎言蒙蔽的世人讲法轮功的真相,周模方先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其妻子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夫妻双方均被劳教期间,女儿只能靠亲友照顾和接济。2002年11月周教授又再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近来不知得了什么病(本人过去身体非常好,教体育课,从来很少生病),全身浮肿,家人要求保外就医,监狱方以“不转化不能保外就医”为由,不让其保外就医。

3、魏云梅(女),50多岁,坚定修炼大法,依照《宪法》,和平地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象,于2002年5月3日被非法抓捕,判刑5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监狱迫害。在狱中,该弟子坚贞不屈,正告邪恶, 讲“真、善、忍”没错,修炼法轮功没错,坚持炼功,并向犯人洪扬大法,告诉她们“真、善、忍”与做人的道理,讲清大法真象,被犯人亲切地称为“法轮功大妈”。几个月后,出现严重心脏衰竭症状而休克,于2003年4月被保外就医一年。出狱后,坚持炼功学法,不几天就恢复了健康,又积极投入揭露邪恶、讲清真象、救度众生的洪流中。2003年11月再度被非法抓捕,一直在云南省第二监狱医院迫害,现在生死不明。

4、缪青(女),原云南省工艺美术学校教师,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平地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象,于2002年11月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缪青已多次绝食,这次绝食她被隔离关小号,绝食第四天,被以非人折磨─灌食相威胁,她喝了少量牛奶,同时因抗议包夹摔伤了腿而住院治疗,情况不明。恶徒不准家属探望。缪青的爱人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在外,幼子正上中学,只能靠老父亲照管。丈夫痛失贤内助,老父亲思爱女,孩子念母,哭不堪言。

5、 陈焕丽(女),昆明市工人疗养院会计。和平地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象,2002年5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监狱迫害。爱人早年病故,与子相依为命。现在孩子孤身度日。

6、陈玉林(女),云南省探矿机械厂退休职工,坚定信仰,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平地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象,被非法抓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监狱迫害。家中仅剩爱人及孩子凄苦度日。公公年迈多病,无法承受打击,已病故。

7、邓家凤(女),坚修大法,依照《宪法》赋予的公民的权利,和平地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象,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监狱迫害。家中老人年事已高,此事一直瞒着老人,担心老人难以承受。

8、陈小乖,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平地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象,2000年10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至今。

9、李云富,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平地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象,2000年10 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至今。

10、史喜芝(女),云南省食品公司车队退休职工。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因和平地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象,救度着被谎言毒害的众生被非法抓捕,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监狱迫害至今。

11、曾绍兰(女),云南省建筑公司退休职工。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因和平地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象,被抄家迫害。一个月后,即2002年8月6日去世。

云南省第一监狱对外名称:云南金马机械总厂;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郊金马寺
电话(总机):5154454

云南省第二监狱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2号 邮编:650024
监狱长:王齐 监狱长助理:许力 教育处处长:杨西亭
电话:5126217、5126219、5126150

昆明市盘龙区各派出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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